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2010年新蛋科技(newegg.com) 是否能如願在美國上市(IPO)?

2008 年4月27日我寫了一篇部落格文章: 新蛋科技(newegg.com) 真的沒有辦法在美國上市嗎? 文章最後一點提出: 再給新蛋科技2年的時間看看看,新蛋科技向員工劃的大餅何時才能兌現支票?

原本這件事情我早就已經忘記了。最近和一些離職的新蛋科技同事聯絡,沒想到從對話當中又勾起我對這一篇文章的回憶。2年1 個月過去了,現在新蛋科技還是沒有辦法在美國上市。

和這些前同事聊天,大家都覺得新蛋科技 2009 年9月底時正式申請 IPO (1億7千5百萬美金),此舉員工應該對這個上市案很高興吧。如果員工很高興的話,那為何不少員工還是選擇離職呢? 其實答案很簡單。新蛋科技已經有太多狼來了的例子。

一般人都認為只要公司申請 IPO 就一定會通過。在美國待很久的人都知道,美國是一個很注重文件的國家,申請不見得一定會批准。那萬一申請 IPO 結果被拒,請問你對得起員工嗎? 現在8個多月過去了,新蛋科技上市案似乎依然沒有任何消息?

新蛋科技能不能上市已經和我們這些人沒有關係。大家最痛恨的只有一點: 新蛋科技的主管一直以高標準自居,沒想到這個上市案居然反反覆覆的從 2005 年一直拖到 2010 年(一下說要上市,一下又說不上市)。新蛋科技居然有一位高層人士還大言不慚的表示: 新蛋科技4年前(即2005-2006) 即有上市的實力,這根本就是當眾說謊,看了真痛心。若是沒有的事,自己將它說成有,這就是說謊。由此可知,新蛋科技的高層根本無誠信可言。5 年過去了,沒想到新蛋科技的高層仍然用高標準對待別人,用低標準要求自己。劣質的新蛋文化依然存在。

現在距離 2010 年只有半年的時間,等到年底時,即可知道新蛋科技是否能如願在美國上市,或是選擇中國大陸上市,或是根本就上不了市? 時間依然會證明一切的!

相關新蛋科技文章:
美國職場裁員現形記
美國新蛋科技(newegg)又要找人
對新蛋科技 (newegg.com) 感到失望
新蛋科技 (Newegg.com) 的加拿大計畫會成功嗎?
新蛋科技 (Newegg.com) 是一個制度健全的公司?
新蛋科技(newegg.com) 真的沒有辦法在美國上市嗎?

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用加州駕照上的華盛頓州地址申請 KCLS 圖書館證,不需附任何證明文件

最近和斯汀一同到 Kent Downtown 附近的圖書館借書,此圖書館屬於華盛頓州 King County System Library 的一份子。由於我們是第一次借書,所以需辦借書證。

依照加州及華州的圖書館規定,當你申請圖書館證時,若現居住地和駕照上的地址不一樣時,服務人員會要求你附上一些證明文件,如水電費帳單,信用卡帳單,可以證明你的確住在那裏。

當服務人員看到我的加州駕照時,於是問我說: 你有證明文件嗎, 可以證明你的確住在那裏? 我和他說: 加州駕照上面有我現在的華盛頓州地址。她於是睜大眼睛並看我加州駕照,還很不可思議的和我說: 還真的有耶,並帶著笑容。我認為她應該覺得很奇怪為何我加州駕照上會有華盛頓州的地址?

工作這幾年,我很少逛圖書館。 Barnes & Nobles 或 Borders 是我平常常逛的書店。這一次辦了圖書館證後,我相信我以後一定會常去圖書館借書並充實知識的。

延伸閱讀:
在美國生活,那些書值得研讀?
重新申請華盛頓州的過期駕照居然不用筆試
更新快過期的加州駕照成功 (Renewal by mail)
King County System Library (KCLS圖書館) 真是無所不在

在美國找工作的人應常常和獵人頭公司保持聯絡

2009 AIT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 時,那時心情盪到谷底。那段時間我一直很注意西雅圖地區的就業市場及其他消息。我甚至在 Monster CareerBuilder 網站更新我的英文履歷表,但是我上面第一行卻特別註明:

本人的 H1B renewal Petition 已經被 USCIS 批准, 但是 US Consulate (美國領事館卻將我的 H1B 案件退回 USCIS 重新審理,因此我暫時無法拿到 H1B Visa 並回到美國工作。請各位幫我找美國以外的工作吧。

我人在台灣, 原先的想法只是很單純的想多加注意西雅圖地區的就業市場,而且我覺得若 Recruiters 看到我這個聲明, 他們應該不至於會浪費時間在我身上吧。沒想到這個這個搞笑的舉動也引起了很多西雅圖地區 Recruiters 對我的注意。

短短天內就接到數十封的 Email,但真正有用的 Email 才幾封而已。甚至還有人打電話至我台灣手機中,真是讓我感動。我一向秉持和 Recruiters 說實話的態度,就當作是交交朋友吧。

很多 Recruiters 看了我英文履歷表及我上面的自白後,居然還不斷的寄職缺訊息給我。真是讓我搞不懂。

一位 Recruiter :  Ray 我聽同事說你想回微軟當 Consultant ,是否屬實? 真是笑死了。

一位公司 HR :  Ray,觀看你的英文履歷表後,我覺得你的各項條件及技能絕對符合我們公司的職位,有空是否能舉行面試 (Webcam 舉行)? 真是讓我驚訝。

一位 Recruiter : Ray 好久不見,我這裡有很多職缺,你何時回西雅圖? 真是讓我很窩心。

一位 Recruiter : Ray,好久不見,趕緊回來,絕對替你找到工作。真是讓我很窩心。

那一段時間,我密切注意西雅圖地區的就業市場後,我發覺西雅圖地區的 IT 市場正逐漸回升當中。讓我真恨不得趕緊想回西雅圖工作。

後來拿到 H1B Visa 回到西雅圖後,便聯絡一些我認識的 Recruiters。居然有一位 Recruiter 和我說: Ray,好久不見,我聽說你離開美國一段時間,你的 H1B Visa 似乎有一些問題,恭喜你回來。我說你如何知道? 他說: 看到就業網站上你的聲明啊。真是讓我覺得我不需要再多費唇舌,解釋我的情況了。

還有一位 Recruiter 也和我分享說: 2009年,他發覺他認識很多公司的 H1B Consultants H1B 都有問題,不是被 USCIS 刁難, 就是被 US Consulate 刁難。這個說法和我之前在台灣找的資料幾乎一樣,真是慘啊。

還有一位 Recruiter 分享說, 2010 年西雅圖地區 IT 市場景氣回溫,職缺真多。不像金融海嘯之後,很多 Recruiters 都被裁員,今年前景看好。這個說法和我之前在台灣注意的情況不謀而合。

不少人在美國找工作不喜歡透過獵人頭公司,但是我卻很喜歡常和 Recruiters 保持聯絡。常和他們討論就業市場狀況才會知道現在景氣如何。獵人頭公司的 Recruiters 的確對我這幾年的Consultant 生活中幫助真大。

如果你覺得工作難找,你應該主動去當地的獵人頭公司詢問職缺才對。

延伸閱讀: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西雅圖餐館颳起一陣川菜風-過橋園 (Spiced,Bellevue,WA)

2009 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讓我在台灣待了一段很長時間。幸好那時的專案經理人真好,他允許讓我每天在台灣直接連上公司內部網路處理公事,因此每天早上我都要去星巴克上網。

那一段時間有不少朋友很喜歡說風涼話: 你在台灣上班居然可以領美金,真是爽啊。這真是讓我哭笑不得。他們卻不知我心中的痛。因為我知道只要我一天沒拿到 H1B Visa,我就回不到美國,時間拖的越久,這個專案就會隨時結束。這段時間我一直很注意西雅圖地區的就業市場及其他消息,並隨時做好移動的準備。

沒想到在 9月份聽斯汀說: Bellevue 新開了一家川菜館,名叫過橋園 (Spiced),離美國微軟總部很近。自從那段時間一直到現在,西雅圖地區的餐館竟然颳起一陣川菜風,不少中餐館面對強敵過橋園(Spiced),而紛紛使出行銷策略吸引客人上門。受益者當然是廣大的客戶。

前些日子和斯汀來到這大名鼎鼎的過橋園,因為我是第一次前往,於是不知不覺的就點了麻婆豆腐。沒想過橋園的麻婆豆腐除了辣之外,還會讓舌頭麻,真是過癮。我相信喜歡麻又辣的人應該會喜歡過橋園的麻婆豆腐才對。

不久後,我下班經過過橋園,順道買了過橋園的三樣小菜 (5.99+tax) 準備回家當晚餐享用。我發覺它的三樣小菜真的份量又多,價格又公道,重點是真好吃。吃完之後, 讓我覺得我下次一定會再去光顧。因此我很佩服老闆的行銷策略: 用過橋園的三樣小菜,三項特點(份量多,價格公道,保證好吃)來吸引客人上門。難怪其它中餐館都視它為強敵。

一聽到過橋園 (Spiced)的名字,很容易讓人誤解它的菜全都很辣。事實上它也提供很多非辣的菜色。像我平常很少吃辣,卻仍然喜歡過橋園的菜。最近陸陸續續吃了下列幾道菜,都不辣,對我來說,每一樣菜都有其特色。

清炒大豆苗: 口味很不錯,很淡,很適合我


三鮮米線 : 米線清爽


樟茶鴨: 連老外也來問我們這道菜的名字


清蒸豆花魚:豆腐及魚真是棒


牛肉捲餅: 據說很多人喜歡這道菜


菜名想不起來: 新菜單,尚未出現在 Menu 中


上述每道菜我都很喜歡,值得一提的事:最後一道菜為新菜色,Menu 上尚未出現。我品嚐起來發覺糯米裡面為紅豆泥,肉類為五花肉。斯汀原本看到時不是很喜歡五花肉,因為她不吃鹹的五花肉。沒想到這道菜吃起來整體感覺卻是甜甜的,原來五花肉也可以如此處理。斯汀和我都說好吃。這道菜我們覺得很特別,值得推薦。現在它每日限量供應。

雖然現在我去過橋園的次數並不是很多,但是我發覺它並不只是會做華人的生意,沒想到連老美都喜歡光顧。

過橋園的菜色共有 100 多種,難怪過橋園的出現竟然會讓西雅圖餐館颳起一陣川菜風,這對消費者絕對是一件好事。

有興趣的人可前去品嚐。距離美國微軟總部很近。地址如下:
1299 156th Ave NE, Suite #135 , Bellevue, WA 98007
(425) 644-8888

1/4/2015: 這篇文章將近五年了,沒想到現在過橋園的品質越來越差

延伸閱讀: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2009 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詳情請見: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我腦中一直有一個念頭,那就是: 你覺得持 H1B Visa 的人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的具有雙重意圖( Dual Intent)嗎? 所謂 Dual Intent 指的就是持非移民簽證 (E, H, L, O, P 簽證)的外國人,可以有短期居留美國之意圖,也可以有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因此這些人可以申請綠卡, 然後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H1B 雇員的確可以有 Dual Intent,但你覺得大部分美國領事館的官員心中是否真是如此認定呢? 很多人很喜歡分享一個觀點: 若你正在申請綠卡,但是你的 H1B Visa 過期,你最好不要離開美國。

如果上述這個觀點是對的,那你為何不能離開美國,回台北 AIT 重簽呢? H1B 雇員不是可以有 Dual Intent 嗎? 既然移民法規定 H1B 雇員可以有 Dual Intent,那你還怕什麼呢?

現在以我的觀點來看,若你回台灣重簽, 結果 AIT 不發給你 H1B Visa, 請問你該如何是好? 若 AIT 已知道你有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情況又會如何? 他們是否真的在乎 Dual Intent? 我相信沒有人知道答案,因為 AIT不會告訴你他們心中是如何想的?

H1B 雇員是否真的有 Dual Intent 其實已經不重要。重要的事情就是: 發不發 H1B Visa 取決於美國領事館官員的心中。美國領事館官員的權力真的很大。

至於不能有 Dual Intent 的非移民簽證 (如 F1 Visa )外國人,若你已經正在申請綠卡,那你更不能離開美國重簽。

延伸閱讀:
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2009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 (詳情請見: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 那時中文網站我都找不到何謂 221(g) 條款的厲害性,只能從英文網站及論壇得知消息。後來張雪梅律師在大紀元刊登: 美國駐外使領館基於INA 221(g)條款的簽證拒簽,算是提供一個好的資訊。

當我在網路上一查 221(g) 時,我發覺 2009 年很多人居然在很多國家都被美國領事館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 H1B Visa,真是令我驚心膽跳。是不是因為美國景氣不好,美國領事館官員故意這樣做呢? 未可知也。

若美國領事館將 H1B 案件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時,其程序為何? 以下是斯汀和我當時在網路上查到的心得:

1. 221(g) 條款的時間是冗長的,而且在 USCIS 是屬於 low priority 的案件,有人的案件居然拖了2年以上,等於過了 I-797 的有效日期,形同作廢, 也有很多人因此被 H1B 雇主解雇。

2. 只要美國領事館將案件退回給 USCIS 時,美國領事館不再受理當事人的案件。(Note: 我後來打電話去 AIT 詢問,根本是灰頭土臉,自討沒趣)

3. 當美國領事館將案件退回給 USCIS 時,他們不是直接寄回給 USCIS,而是寄給一個轉接中心,這個轉接中心專門處理被美國領事館退回的案件。當美國領事館將案件退回給轉接中心,若當事人的案件在途中失蹤,那意味著當事人的案件已石沉大海。沒想到真的有些人分享說:他們的案件失蹤。(Note:後來我致電 AIT,發覺真的有轉接中心)

4. 當這個轉接中心接到被美國領事館退回的案件時,轉接中心並不是馬上將案件退回給 USCIS,而是依先後順序排或依轉接中心人員處理的效率。有人說他的案件 USCIS 根本沒有收到,已有 1年多了。那是否意謂著他的案件已在轉接中心等了1年以上,或是案件失蹤? 讓我越看越心寒。

5. 只要美國領事館用 221(g) 條款將當事人的 H1B 案子退回給 USCIS, 美國領事館只會要求USCIS 將此人的 I-797 撤銷 (Revoked),並會註明為何被 Revoked 的原因。所以當 USCIS 接到美國領事館退回的案件,USCIS會寄給律師 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 紀錄美國領事館發現的原因,並請當事人在 30 天內補件並答辯。若答辯滿意合理,USCIS 會重新再將 H1B 案件批准,否則允以 Revoked。但 USCIS 何時會寄 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 給律師呢? 因人而異。因為這些案件是屬於 low priority,有些人等了一年以上,有些人根本就等不到。

當我看了以上的流程時,我真的看了越來越心寒,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重新審理時間到底是多久。這個 221(g) 條款根本就是 H1B 雇員的殺手。後來我的經驗顯示,上述這些流程的確是真實的。若當事人只能用等待的方式,那絕對會拖到 1-2 年以上或根本遙遙無期。你和律師一定要有所作為才能將 221(g) 的時間縮短。

我從來沒想到我居然會被 221(g) 。這個 221(g) 殺手鐧已經使我下地獄很久了。沒想到我還是活了過來。若下次你和我一樣倒楣,被美國領事館用 221(g) 條款將 H1B 案件退回給 USCIS 時,我只能說: 自求多福。

不被 221(g) 的最好方法應該就是好好留在美國,不要沒事去美國領事館重簽。

延伸閱讀:
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

2009 年我在台灣待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已經聽到太多人因申請美簽而被 AIT 拒發。有些是隔壁鄰居,有些是當事人的朋友,有些是朋友的朋友,這些人的說法是否真實呢? 我相信應該都是真的。

我發覺用 F1 Visa 來美國念書2年,後來在美國找到工作,拿 I-797 回台灣申請 H1B Visa 的人,大致上都可以順利拿到 H1B Visa,除非你運氣真差。反而是那些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的人,因 H1B Visa 過期,回台灣重新更新 H1B Visa,結果他們都被 AIT 審查很長的時間,以致於他們抱怨連連,有些人回程機票全報銷。如果這時候他們 H1B 雇主不願意等他們,他們就面臨裁員的命運。

哪些是這段時間我聽到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呢? 如下:

1. AIT 官員問一位懷孕婦人說:你去美國目的為何? 結果懷孕婦人說:我要去美國生小孩。後果就是: AIT 當場拒發她 B1 Visa。

2. 想自己申請 B1 Visa 的年輕人,若沒有2年工作經驗及薪資證明,幾乎被 AIT 拒發 B1 Visa。

3. 有一位男性拿 F1 Visa 已到美國念書多年(將近10年),也在美國結婚生子,結果回台灣重新簽 F1 Visa, 沒想到居然被 AIT 擋下來,回不到美國。

4. 有一位未婚女性來美念書多年,碩士班畢業,剛申請上博士班,結果 I-20 還沒拿到,因家中有事,就急忙回台灣更新 F1 Visa, 結果 AIT 不讓她過。後來她請學校趕緊寄 I-20 給她,結果她拿 I-20 給 AIT 看,沒想到被 AIT 用 "你已經和學校串通好" 的理由拒發 F1 Visa。

5. 有一位男性持 F1 Visa 來美國念語言學校,結果半年後找到工作,高高興興的拿 I-797 回台灣簽 H1B Visa, 沒想到被 AIT 用 "你已經和該公司串通好" 的原因拒發 H1B Visa。

6.有一位男性持 B1 Visa 來美國觀光,結果半年後找到工作,高高興興的拿 I-797 回台灣簽 H1B Visa, 沒想到被 AIT 用 "你已經和該公司串通好" 的原因拒發 H1B Visa。

7. 我隔壁住了一個教授,他和我說:他們學校有一群教授準備到美國參加研討會,有學校的邀情函,也一同向 AIT 申請 Visa,沒想到 AIT 審理的時間很長,也過了研討會的日期,讓他們非常不高興。

基於上述 (3)(4),我分析的結果是: 這些人已具備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尤其是未婚女性更是如此。

基於上述 (5)(6),我分析的結果是: 這些人在短期找到工作,短期轉換身分,已具備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這犯了 Visa 之大忌。

我也不知道為何台灣現在拿 Visa 的機會越來越不容易? 我只知道拿著非移民簽證且居住在美國很長時間的台灣人,我相信你們已具備所謂 "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 " 。

下次若要回台灣重新更換 Visa,需小心謹慎,也要有危機意識。要是沒辦法回到美國,那一切都太晚了。

延伸閱讀: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長期看我部落格的人都知道,我的 H1B 生活是悲慘且刺激的,我也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樣,曾遭受公司的裁員而導致 H1B 身分的喪失。今天我要提出一個觀點,而這個觀點我尚未看到有人在網路上分享,我相信對大家絕對會有幫助。你們自己也要小心謹慎。

觀點就是:若 H1B 雇主將你的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你的有效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撤銷(Revoked)? 若是如此,美國在台協會 (AIT)或美國領事館可能會因此拒發 H1B Visa 給你。現在芝麻開門。

我 2005 年 10月拿新蛋科技的 H1B Visa 來美工作,過了一個多月,新蛋科技實施大裁員, 新蛋科技當天已將所有被裁員工的資料送給移民局,讓我們當天 H1B 身分已被終止。過了一個多月,我終於找到工作,2006 月1月申請轉換 H1B 。USCIS 心中有一把尺,願意批准我的 H1B Petition,也給我新的 I-797 及 I-94 卡。2006 年5月份時,我又轉換 H1B 到這家印度公司。USCIS 也給我新的 I-797 及 I-94卡。

這時我護照內有3份 I-94 卡。我一直都沒有回台灣 AIT 更換我的 H1B Visa,因為 2006 年1月份律師說:美國國務院(DOS)有新的規定: 只要持有舊的 H1B Visa 及新的 I-797 即可出入境美國。2007年 11 月我回台灣一趟,結果回美國時,也順利入關,所以上述律師說的我相信也是正確的 (詳情請見:重新入境西雅圖成功: 持舊護照,舊美國H1B工作簽證,新護照, 新I-797) 。

H1B 雇員被解雇後理論上是沒有所謂寬限期,但實務上,若 H1B 雇員找到工作後,馬上遞出H1B 轉換後,USCIS 心中有一把尺,也會願意批准, 如上述我的例子。很多律師都會和你說,你只要遞出 H1B petition,若是成功被批准,有新的 I-797及I-94 卡,就可以合法居留美國。

現在對我來說,這些律師的觀點,他們似乎都是站在 USCIS 的觀點,而不是站在 DOS 的觀點。因為合法停留在美國是 USCIS 官員的是事情,發不發 Visa 是國務院官員的事情。若今天USCIS 成功批准你的 H1B Petition,那你回台灣 (AIT) 或其他美國領事館,其官員也可能會拒發H1B 工作簽證給你。這時能和美國領事館官員交涉成功的律師才是我心目中的好律師。

去年我回台灣 AIT 更換新的 H1B Visa。沒想到 AIT 官員在 PIMS 系統上看到我的紀錄並和我說: Was your H1B visa revoked before? 我聽了覺得莫名其妙。若回答是,那何時被 Revoked? 若回答不是,那 AIT肯定覺得我在說謊。後來他們問 2006 年1月發生何事? 我說: 2005年 11月份新蛋科技實施大裁員,12 月我找到工作,2006年1月我轉換 H1B Petition 成功。 我覺得 AIT 官員似乎不相信我的說詞, 因為我感覺我在 PIMS 有壞紀錄。後來我從 AIT 官員的表情中看出,我也覺得我的印度公司在PIMS 系統也有壞紀錄,也讓我覺得很不爽。這 2 個原因就足以讓我的案子擱在 AIT 好長的時間。

後來我拜託朋友調查的結果,我的 H1B Visa 在2006年1月份的確被美國國務院 Revoked, 而且在 PIMS 中, 我在美國已有3年多的非法紀錄 (unlawful presence)。AIT 官員覺得我的壞紀錄要大於我H1B雇主的壞紀錄。AIT 覺得我的 H1B Visa 已經在 2006年1月份被 Revoked,所以要發給我 H1B Visa 根本是微乎其微。天啊,當我知道後,我真的是晴天霹靂,如果是這個壞記錄而導致我無法拿不到 H1B Visa, 這難道是我的錯嗎? 如果當初聽從專業律師的指示而導致我有非法紀錄,這難道也是我的錯嗎?

難怪 AIT 官員面試時問我說:Was your visa revoked? 我 DS 156(157) 表格也沒填 H1B Visa was revoked before。我已經不知不覺在 AIT 官員面前說謊了。這時我只能趕緊寫 Email 向 AIT 澄清當初新蛋科技大裁員讓我失去身分及轉換其他 H1B Petition 成功的過程,並說明當初聽從專業律師的指示,希望他們相信我的說詞。不要讓我背上汙名。

我後來也找我的律師理論, 我說當初聽了妳的指示後,也導致我現在已有3年多的非法紀錄,請問到底發生的原因為何? 律師也覺得莫名其妙。她說: 我沒有違法。若你的 H1B Visa 被Revoked, AIT需通知美國海關說此人 H1B Visa 已被 Revoked,此時美國海關會讓你無法入境美國。我們都沒有收到你 H1B Visa 被 Revoked 的通知。更何況 2007 年11月你可以入境海關。

這時候我覺得這底是誰的錯? 是不是律師不知道 DOS Visa 的新規定? 我拿了 USCIS 新的 I-797 及新的 I-94 卡 這樣也會在 DOS 有非法紀錄? 這難道是 PIMS 的 bug 嗎? 會不會 DOS 沒有設計好呢? 我不認為 DOS 會通知海關說這個人H1B Visa 已經被 Revoked。若是如此,那 USCIS 發出來的 I-797 及 I-94 卡 目的又為何呢? USCIS沒錯, DOS 也認為沒錯,律師也認為我們都沒有錯。若三方都沒有錯的情況下,倒楣的就是 H1B 雇員的我。運氣真是背到極點。

後來 AIT 審理完畢,暫時拒發簽證給我,以質疑我 H1B 公司的合法性為由將案子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並用221(g) 條款來處理我的案子。這 221(g) 條款真是讓我痛不欲生,因為時間及過程拖了很久。也不知道我的案子從 AIT 被退回到 USCIS 的真正原因為何? 我只能憑空亂想。

我那時心中只有一個想法,我最後一定要讓 AIT主動而且願意發 H1B Visa 給我,其他方法應該一概無效,但時間拖多久不清楚。那時律師建議我說,若你想快點回來,你只要重新再申請 H1B Petition 即可。我對她說:重新找一家願意 Sponsor 我 H1B 公司可以,若屆時又被 AIT 拒發 H1B Visa,請問如何解決? 沒想到律師沒回答。

不久後,我的 PERM 被 Approved, 她又提了一個方法: 你的 PERM 已被 Approved, 趕緊申請 I-140, 屆時辦理移民簽證(Immigrant Visa) 。我和她說: 屆時辦理移民簽證,你覺得 AIT 會不會將 H1B Visa 及移民簽證一起審理,最後 Visa 還是被 AIT 擋下來, 因為221(g) 同樣適用於移民簽證。你只要能說服我,我們就辦理。沒想到律師還是猶豫沒給我答案。

我那時真的很想和她說: 笨蛋,關鍵在AIT,不在 USCIS,為何你的觀點完全放在 USCIS,而不是 AIT ? 你到底有沒有辦法和 AIT 交涉? 我後來發覺她對 AIT 根本沒轍。她對我的案件從 AIT 被退回到 USCIS 的細節流程 221(g) 也完全不熟,我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大致的輪廓答案,也讓我相信這是她第一次遇到此案例。我也開始質疑她的專業度,枉費我曾經 100% 的相信她。

後來經過這位律師的最後幫助,我鍥而不舍的努力澄清,H1B 雇主的文件配合及客戶端的大力幫助(四缺一不可),最後 USCIS 又重新批准我的案件。後來我致電給 AIT, 說明我的案件已被 USICS 重新確認,聽電話的人員聽了覺得很訝異。他說依照程序還是請我等待通知。沒想到過了一天後,AIT 主動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真是讓我喜出望外,也解決我 H1B Visa 長久的困境。

在台灣的這一段時間,我已經聽到太多人因申請美簽而被 AIT 拒發。沒想到 AIT 這次卻主動而且願意發 H1B Visa 給我,讓我感到欣慰。我很希望我的例子是個特例,若我的例子不是特例,那我可以延伸幾個問題:

1.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 USICS,H1B 雇員的有效 H1B Visa 是否在2個月內被 DOS Revoked?

2. 基於(1),若你找到工作,即使成功轉換 H1B,有合法的 I-797 及 I-94 卡,你也覺得合法身分沒有問題, 但是你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 DOS Revoked? 那是否意謂你待在美國越久,你在 PIMS 的非法紀錄也就越久?

3. 基於(1),若你找到公司也轉換 H1B 成功,你是否會願意趕緊回台灣重新簽 H1B Visa 呢? 若是回台灣重簽,你覺得在這景氣不好的時候,AIT 會發 H1B Visa 給你嗎?

4. 基於上述(1)(2),下次回台灣重簽 H1B Visa,是否意謂著你拿 H1B Visa 能通過的機率也只有50% 呢? 若審理過程拖了很久,我相信你和我一樣損失慘重。

5. 你如何知道你的 H1B 雇主在 PIMS 有壞紀錄? 若你不知道,你重簽也會遇到問題!

經過這一次事件後,我很願意將上述經驗分享給大家知道。若你們的遭遇和我一樣,那你們的 H1B Visa 有可能已被 DOS Revoked。若你的 H1B 雇主又有壞紀錄,那你肯定和我一樣很慘。難怪我 H1B 同事看到我 H1B Visa 的風波都嚇得不願離境重簽,因為他們很害怕一旦離境便回不到美國。

經過這一次事件後,讓我真的很不喜歡和 AIT 交涉,因為他們真的很難搞。律師也對 AIT 沒有辦法, 所以我才會說能和美國領事館官員交涉成功的律師才是我心目中的好律師。這樣的律師很多嗎?

以前看過一位律師提出 H1B 被解雇後是失去身分(Out of Status),而不是 Out of Visa。現在看來我的例子先是 Out of status, 之後是 Visa 被 Revoked。雖然 H1B 轉換成功,H1B 身分在 USCIS 沒問題,但 H1B Visa 卻仍然還是被 DOS Revoked。這到底是誰的錯,我已經沒有興趣知道,因為最倒楣的就是H1B 雇員的我。

這些日子以來,雖然等待的過程很痛苦,很難熬,幾乎鬧到家庭革命,但是我一直祈求老天爺的保佑,因為我相信生命總是有轉機的。沒想到這些風風雨雨也將隨風而逝。也讓我經歷差點沒有辦法回到美國的困境。我也一直安慰自己說,幸好這次的 AIT 簽證風波,讓我向 AIT 澄清了我所謂的壞紀錄及 H1B 雇主的壞紀錄。

2009 年是我 H1B 的歷史中最痛苦的一年。如今卻能安然無恙重回到美國,也讓我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沒想到這次的 AIT 簽證風波又讓我的美國 H1B 歷史又增添了痛苦的一頁。

最後給那些被裁員的 H1B 雇員一個良心的忠告:若你離境回 AIT 重簽 H1B Visa,你有可能回不到美國。你自己要評估風險。

文中的痛苦過程及詳細細節請待以後分解!

延伸閱讀:
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
轉換 H1B 工作簽證會失敗嗎?
不是公民沒拿綠卡 被裁員了怎麼辦?
申請 H1B 應該自己辦理或找律師辦理?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重新入境西雅圖成功: 持舊護照,舊美國H1B工作簽證,新護照, 新I-797
2009年前往 AIT 重新更換 H1B Visa,美國領事館的電腦系統( PIMS) 上居然沒有出現我的名字?

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重新申請華盛頓州的過期駕照居然不用筆試

斯汀去年回台灣一陣子,也忘記華盛頓州的駕照已過期。後來打電話去 DOL 問是否可以通信更新駕照。結果服務人員說: 系統中紀錄著她有一張未結清的罰單,需要她本人親自到 DOL 處理才行。這時候她只能讓駕照繼續過期。

依照加州駕照的經驗,若駕照過期太久,需重新考筆試,不用考路考。一想到考筆試,其實就會延後駕照更新的時間。後來她在台灣先辦理國際駕照,在華盛頓州行駛一段時間。後來覺得這樣下去不行,於是決定前往 DOL 重新申請華盛頓州的駕照。

她到 DOL 時和服務人員說:因為那時人不在美國及一些原因,沒辦法立即更新駕照。沒想到服務人員說: 沒關係,你只要交申請費 20 元及遲交費 15 元 即可。這個答案真是令人吃驚,也覺得這位服務人員真好。

這是不是特例呢? 我並沒有興趣知道。反正花了 35 元不用考筆試,就可以直接更新過期駕照。最重要的就是不用花時間唸駕照手冊及浪費考筆試的時間總是值得的。這一點和台灣過期的機車及汽車駕照也可以在監理站直接更新其實是一致的。

美國其他各州應該也有過期駕照可以重新申請,不用筆試吧。

延伸閱讀:
回憶起在加州考駕照的經驗
持加州駕照更新華盛頓州的車牌費用
更新快過期的加州駕照成功 (Renewal by mail)
華盛頓州車牌滿七年, DOL主動換發一組新車牌

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2010 年在美國合法報稅完畢,退回不少費用

今年報稅季節已來臨,有了去年研讀報稅書的經驗後,今年報稅時更加覺得自己得心應手。今年 TaxACT 改變做法, 若你要查看你試算後所有報稅的表格, 你需要先付費用才行。此項費用也包含你電子報稅的費用。反正對於習慣 TaxACT 介面操作的我來說無傷大雅。

今年報稅時,遇到 3 個有趣的問題:

1. Making Work Pay:

大部分的都可以領到這項 tax credit。TaxACT 已幫你算好了,你只要注意 1040 From 的 63 欄即可。一人最多可拿 400 元,夫妻二人最多拿 800 元回來。

2. 2009年華盛頓州提高了 General Sales Tax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六)中提到: 2008年假設以華盛頓州 King County 而言,年薪介於 3 萬到 4 萬之間的人,Table Amount 計算的結果是 725 元的 Sales Tax。2009年卻是 777.44 元,其主要原因是 Local Tax 從2.48% 提高到2.88%, 但是TaxACT 卻保留我去年報稅紀錄(2.48%),幸好我在 IRS 的 Sales Tax Deduction Calculator 先試算過,不然我會少拿一些費用回來。

3. 第一次使用 TaxACT 來操作 1099-DIV 及 1099-B

我只有投資台股,沒有投資美股,所以若投資美股賺錢時,應如何用電子報稅呢 ? 其實我也沒研究過。去年斯汀買了一些美股,賺了一些錢,但是要用 TaxACT 報稅時,我卻遇到了一些問題。 1099-DIV (股利)比較簡單,只要按其指示,輸入資料即可。但是 1099-B 我卻遇到了一些問題。

1099-B 只紀錄股票賣出的交易金額,但是報稅時一定要在 Schedule D 中紀錄何時買進及何時賣出的紀錄。因此必須在券商 (Broker)的網站上下載所有曾經交易過的紀錄才行 (Excel 檔案)。

雖然 TaxACT 可以讓我上傳 Excel 檔案並出現在 Schedule D 中,但是結果卻困擾著我,我猜這是由於每一家券商 Excel 中的欄位格式不同所導致的。後來我也發覺其實每家報稅軟體都有這個問題,只能仰賴自己手動修改 Schedule D 中的資料才行。

經過 2 個月的反覆試算,在 3 月 23 日正式報稅。今天終於拿到退稅金額。還沒有報稅的你,請記得要趕快報稅。

延伸閱讀: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一)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二)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三)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四)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五)
美國報稅書讀後心得(六)
2009 年在美國合法報稅完畢,退回不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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