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星期六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2009 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詳情請見: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我腦中一直有一個念頭,那就是: 你覺得持 H1B Visa 的人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的具有雙重意圖( Dual Intent)嗎? 所謂 Dual Intent 指的就是持非移民簽證 (E, H, L, O, P 簽證)的外國人,可以有短期居留美國之意圖,也可以有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因此這些人可以申請綠卡, 然後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H1B 雇員的確可以有 Dual Intent,但你覺得大部分美國領事館的官員心中是否真是如此認定呢? 很多人很喜歡分享一個觀點: 若你正在申請綠卡,但是你的 H1B Visa 過期,你最好不要離開美國。

如果上述這個觀點是對的,那你為何不能離開美國,回台北 AIT 重簽呢? H1B 雇員不是可以有 Dual Intent 嗎? 既然移民法規定 H1B 雇員可以有 Dual Intent,那你還怕什麼呢?

現在以我的觀點來看,若你回台灣重簽, 結果 AIT 不發給你 H1B Visa, 請問你該如何是好? 若 AIT 已知道你有長期居留美國之意圖,情況又會如何? 他們是否真的在乎 Dual Intent? 我相信沒有人知道答案,因為 AIT不會告訴你他們心中是如何想的?

H1B 雇員是否真的有 Dual Intent 其實已經不重要。重要的事情就是: 發不發 H1B Visa 取決於美國領事館官員的心中。美國領事館官員的權力真的很大。

至於不能有 Dual Intent 的非移民簽證 (如 F1 Visa )外國人,若你已經正在申請綠卡,那你更不能離開美國重簽。

延伸閱讀:
被 AIT 拒發簽證的有趣案例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 留言:

小寶日誌 說...

我就有這種經驗,正在申請緣卡但沒辦回美證就跑回台灣,結果在西雅圖機場被馬上送回台灣. 一直等到拿到綠卡才可回來. Vickie

Ray 說...

Vickie,
這種經驗真是不好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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