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

Progenity基因檢查居然向保險公司要求二萬美元,最後付99美元收場

在保險公司做專案已經一年多,了解保險公司對  Claims  的一些運作方式。如下:

美國醫院或其他醫療單位(簡稱 Providers)  在病人使用其醫療服務後,會向保險公司寄出  Claims ,要求請款。如婦女懷孕檢查,由婦科看診或專科看診,常常看一次診會包含其他不同項目。雖然只看診一次,但 Providers  會送出幾個不同的  Claims 給保險公司過目。

保險公司會根據當初和  Providers 簽署的契約討價還價,審查請款項目。也會根據病人的保險內容,做出最後審理。

保險公司審理完畢後,病人會得到自己的  Explanation of Benefits (EOB) 。上面列著你必須支付的金額為何? 之後保險公司再回傳給 Providers。沒有多大意外,EOB  幾乎就是您的帳單

Providers 之後會正式寄帳單給病人。

這二個月來,老婆大人的  EOB 出現將近二萬美元的數字,真是令我吃驚。這二萬美元從何而來?

老婆大人第一次去  Evergreen Health 醫院做懷孕檢查。助產士建議她抽血做  Progenity  提供的基因檢查 (唐氏症第  21  對,愛德華症第  18  對,和巴陶症第  13  對染色體) 及母體基因檢查 (脊髓性肌肉萎縮症   SMA / spinal muscular atrophy,肌萎縮側索硬化症  ALS / 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此項為自費。由於我們擔心檢查費用過高,因此詢問助產士多少錢? 她確認是100美元。我們二話不說: 直接做基因檢查。

過了一個多月,我看到 EOB 出現 Progenity 送二筆  Claims 給保險公司,總共為  15,621 + 4,750 =20,371。保險公司當然不會支付這二筆費用,於是把責任算在病人頭上。















後來詢問保險公司,得到的回答是: 由於  Progenity 不在  Network 內,這個基因檢查並不符合  Medically Necessary 情況,因此不支付這二筆費用。這和我在保險公司做專案得出的結果相符。

試想誰會願意付這二筆費用? 後來我們和婦產科醫生再三確認,她說: 當初  Progenity  和醫院承諾基因檢查就是  100  美元。如果超過這個價錢,可向醫院檢舉。

有了婦產科醫生的加持後,接下來我就想看看  Progenity 會寄多少帳單給我們? 老婆大人說:是否要打電話給  Progenity? 我說不需要,因為我很想知道  Progenity 是否會遵守和醫院的協定?

上個星期,終於接到了帳單,結果  170  元。超過醫院的  100  元。二話不說,馬上寫  Email 給  Progenity 客服人員,並說明有任何問題,可連絡婦產科醫生。五分鐘內,老婆大人接到客服人員電話,並說明上述之情況。客服人員馬上回答說: 那就  99  元。原來價錢是可以討價還價的。

經過這一次事件後,我和我保險公司資訊同事提及這件事,他們都覺得這種行為很惡劣。如果保的是個人險,保險公司絕對不會支付這類  Claims  的金額。如果貴公司的保險內容很好,那很有可能就真的會支付二萬元給  Progenity。那  Progenity 豈不賺翻。

啟示: 當使用醫療服務時,最好先詢問保險公司此項費用是否包含在自己的保險內容內,才是上策。

延伸閱讀:

2015年9月1日星期二

分享2015年8月份房屋出租經驗: Section 8 租客到處充斥

八月初接到老美房客的  Email : 他前同事打電話給他,準備在公司組一個  Team,問他是否有意願回故鄉  Salt Lake City 服務?  他不想放棄這個難得的機會,問我們當初簽署的  Rental Agreement 的內容

由於他臨時提出,也覺得自知理虧,因此提出一些合理補償條件,我們覺得可以接受。我們一致地認為他這一年多來,表現很好,因此採取彈性寬鬆政策,也希望他新工作事事順利。

有了去年第一次當房東的經驗(詳請請見在美國第一次當房東: 分享自己將房屋出租時應注意的事項),這次做起來得心應手。從  8/15 房客搬離,到  8/30  這段期間中,我們曾遇過各式各樣的人,但就是遇不到滿意的人選。我們抱持著寧缺勿濫的心態嚴格篩選。我們不會因為想趕緊出租出去,而放棄原則問題。終於在  8/29 做出決定,雙方於  8/30  簽署  Rental Agreement,皆大歡喜


 在此分享這一次的房屋出租經驗,讓感興趣的人知道:

Lease To Own 方案

有人詢問是否可以  Lease To Own ? 這是一個好問題,我也曾想過這個問題,但沒有詳細研究之。請對方提出詳細方案, 可討論之。對方可能覺得麻煩,後來沒有回應。

理由千奇百怪的房客

很多房客說很有興趣。但提及為何搬離現在居住的房屋,卻可以說出很多理由, 但只要請他們免費填寫房客申請表(如其信用分數,以前房東的居住公寓及電話),常常沒有回應。

常被租客放鴿子

已經和一些租客約好時間看房子,常常被放鴿子。有一家Relocation Consultant  公司,專門幫很多公司的新員工找房子。原先和她約好了時間,結果其客戶沒出現。後來寫信給她,她回覆: 由於對方一直沒和她確認時間,因此很抱歉,他沒出現。這個回覆我不是很滿意,因為這並不是一個  Relocation Consultant 的專業表現。

Section 8 租客充斥

這半個月收到的  Emails ,有一半以上都是詢問: 租金是否可用政府  Section 8支付網路上有很多案例在辯論是否要租給  Section 8租客。正反二方都有不同意見。

看了二位  Section 8  租客後,發覺一位是想用她母親的名義,由政府付租金給我們,但事實上卻是她全家人一起居住。她也說: 現在很多房東都不願收  Section 8 的租金,主要是壞房客越來越多。

另一位的  Section 8 租客,由於她房東要賣房子,所以一家四口全家必須搬出來。她現在房租為  2,600元,房屋為 3,500 square feet,開著好車,但信用分數不好,也是低收入戶。心中覺得: 原來 Section 8 租客也可以租大房,開好車。

我們對政府的  Section 8 已被濫用而感到擔憂。由於我們對  Section 8 整個細節不熟,再加上有更好人選,因此不考慮。

篩選時刻來臨

選到最後,只剩下二位。從二位房客申請表中可知, 一方是一家五口,另一方是一人居住。老婆大人偏向後者,我是偏向前者,似乎很難決定人選。

我之所以偏向前者的原因是: 他們夫妻都是服務業,客戶頗多,網上風評不錯。更重要的是女方完全沒有信用分數,因為太久沒使用信用卡。男方信用分數  730分,但只有一張  1,100元的信用額度。這根本完全是  Old School,顛覆我對老美的印象。更重要的是,他們的親戚朋友都住在這一區,因此非常喜歡這裡的環境。

老婆大人偏向後者的那一位雖然是  Self-Employed,但信用分數不到  700分,也常常搬家,讓我很猶豫。我請老婆大人將二位租客的條件全部寫下,採多數決,看那位勝出? 最後由前者勝出。

後來和前者簽約時,一家五口全到。簽約時,才知對方曾經開過公司,對房屋內部結構也很專業。 現階段他們的目標就是撫養三個小孩長大,因此不太希望我們二年內賣房子,因為他們會住在這裡很久。還主動要求簽二年約。這種積極的態度我們很喜歡。

老婆大人和他們解釋簽約事項,並帶他們檢查屋內的設備狀況,並一一在  Move-In Condition Form 上註明。這需要他們簽名之。最後雙方都很滿意。

經過這一次房屋出租經驗, 讓我學習到一些新知。尤其是要秉持著原則,嚴格篩選。下次你也想當房東,上述房屋出租的過程不妨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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