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

祝大家 2019 年心想事成

2018 年對我們來說是個辛苦歡樂的一年。


三月底我們帶雙寶第一次回台旅遊。讓他們第一次體驗南台灣的風俗民情。

四月初回美之後,專案公司其中一知名網站被剛上任的VP 關閉,引發大規模的裁員潮。之後陸陸續續很多資訊正式員工紛紛選擇離職。幾乎二星期就一人離職。很多正式員工都在騎驢找馬。原先是私底下的秘密,最後演變成公開的一句話: 您工作找的如何? 2018年共有超過15名正式員工主動離職。

十一月感恩節前夕,專案公司所有項目的預算已經用完。專案經理通知公司所有的   Contractors 二天後必須全部離開。每個人傻眼。他說: 如果要找工作,他可以作   Reference。我們的Team Lead 也保不住我們了,因為公司真的是沒預算。但他也很樂意替我們作   Reference

這家專案公司(Contract Position) 我已經待了二年九個月,已心滿意足。依照經驗法則,這段時間找工作是淡季,只能好好把握機會找工作。Recruiters 替我安排面試,經過五次面試失敗,最後很僥倖的又找到一份   Contract Job。已上班一段時間,現在一切小心謹慎才是上策。

感謝老婆大人及岳母大人辛苦照顧兩個小寶貝。現在看到雙寶繼續學習很多新知,乃是我們所樂見之事。


2019年即將來臨。祝福大家在新的一年中:

想來美國念書的學生們,祝申請學校成功。

想找()工作的朋友,祝找()工作成功。

想申請綠卡的朋友,祝申請綠卡成功。

想買賣房子的朋友,祝買賣房子成功。

想創業的朋友,祝創業成功。

想結婚生小孩的朋友,祝早生貴子。

總之,祝大家  2019年都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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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綠卡面試: 在美國面試(I-485) vs. 在台面試(移民簽證)

以前很多朋友和我說: 他們申請綠卡喜歡用I-485在美調整身分。主要目的是不想離境,也不想回台灣被 AIT 官員刁難。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最近移民變得越來越嚴以前移民局對於文件不全的申請案會寄出    Request for Evidence(RFE) 通知之後再寄出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的通知最近修正此項,移民局對於資格不符者,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舉例而言,如果和公民結婚,公民替另一半申請綠卡,結果未附上結婚證書,移民局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

現在走I-485 申請綠卡都需要面試而且審理時間拖得很久。有朋友替媽媽申請親屬移民,在美國已經等超過一年了。最近才接到移民局面試通知。


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 職業移民面試時有些移民官員很刁鑽會問您以前曾住那些地方(地址),雇主的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一些很細微的資訊您可能從來不注意若您答不出來就很尷尬了。如果官員不讓您通過面試,那您綠卡等待的時間又拖長了。

我以前申請綠卡是走移民簽證路線。幫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也是走移民簽證路線我還是像以前一樣建議大家: 不論是職業移民或親屬移民,走移民簽證面試真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因為回台灣走移民簽證路線,面試官都很和善面試還可以說中文審理時間也沒有   I-485 久。又可回台吃吃喝喝我現在看不出用I-485申請綠卡到底有什麼好? 可慎重考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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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社區Rental Cap規定不能違反祖父條款 (Grandfather Law)

在大西雅圖地區看房地產會遇到一個現象: 就是有些社區會有 Rental Cap。所謂的Rental Cap 就是您買了投資房後,必須受額度的限制。必須排一段時間(有時需1-2),才能租給別人

前一段時間有一位朋友提及: 她前幾年買了一棟新房屋Single Family House ( 其實是 Condo) ,自住用,有   Homeowner Association (HOA)  管理。她們的社區全是新房屋。最近有鄰居將房屋租給別人。因此有   HOA 成員提議: 要將此社區設 Rental Cap。她覺得不可思議。


我和她說: 您不用擔心。當初您買新房屋時,有規定不能出租嗎? 她說沒有

很多朋友見到   HOA 發通知說: 您的房屋租給別人,要收罰款 (包括我在內),有些說不能出租。只要看到這種通知,我就知道這些   HOA 成員不懂法律條款。

我只要和   HOA 成員說: 如果當初買的房屋沒有不能出租的規定,那麼您們現在訂的規定不能違反祖父條款 (Grandfather Law) 。順便叫他們自己去研究看看我們華盛頓州的法律。後來當然是沒有罰款的通知了。

若   HOA 規定: 從現在開始,新買房屋的屋主必須受到   Rental Cap 的限制,那新買的屋主就必須遵守   Rental Cap 的規定。已經買的屋主因為受到祖父條款的保護,即不受Rental Cap 的規定

看看您們所在地是否有此規定?   可不要被   HOA    Rental Cap   規定給牽著鼻子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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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若遇獵人頭公司敲門,請記得先詢問保險內容

如果您問我一個問題: 若獵人頭公司的Recruiters 和我接觸,我最重視的是什麼呢?



我的回答是: 我當了12年的   Consultant,現已結婚生子。現在我最重視的是  Job Description及公司的Benefit Guide。尤其是以保險內容列為優先考量。

前一陣子,有不少獵人頭公司的   Recruiters積極和我接觸。我請他們寄保險內容給我看。有一家很有名的獵人頭公司,其保險真的是貴的離譜

全家   Medical Cost: $352.57 * 52 weeks=$18,333

全家   Dental Cost: $25.95 * 52 weeks=$1,349

請點擊後放大

若我買全家的健康保險,一年的保費將近要花二萬美元。如果是您,您會選擇這家公司嗎?

其他家獵人頭公司的保險就便宜很多。貨比三家不吃虧。

大部分的獵人頭公司對於一個人(Single) 的保險, 其實都不貴,但對於已有家庭的人來說,卻很不友善

若遇獵人頭公司敲門有可能您時薪提高不少,但保費也提高不少。所以先詢問保險內容對您來說應該有莫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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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星期日

若綠卡持有者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是否會影響公民入籍申請?

最近有一位華人同事,她幾年前和她老公(L1簽證)一起來美國。後來她老公的公司替他們申請綠卡(I-485 路線) ,後來二人順利拿到綠卡。


綠卡拿到後,在微軟做 Contractor 。因為微軟有18個月的限制,因此她專案結束。在這種情況下,依照規定,她可以申請華盛頓州的失業救濟金。她也依規定領取好幾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川普總統上台前,我問過一位有綠卡的印度女同事: 想不想申請公民入籍? 她回答說: 不想。 川普總統上台後,移民法一直改變,有些措施對很多擁有綠卡的外國人並不是太友善。於是我用同樣問題再問她一次,她說: 要。當然這位華人同事也要申請公民入籍

她和她老公二人一起遞N-400 表格,後來二人也一起去移民局按指紋。沒想到她老公八月份收到公民面試通知單,九月份已經完成公民面試,當天宣誓成為美國公民。但是她現在尚未收到公民面試通知單。於是我和她開玩笑說: 移民局要查您是不是良家婦女?

後來我分析的結果: 很有可能是她曾經領取失業救濟金所造成的。川普政府一直在查這些移民者是否有詐欺行為?

在網路上,您可以找到很多文章說: 綠卡持有者失業,依照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是不會對公民入籍申請有任何影響

雖說沒有何影響,但是如果移民局要查這些人是否曾詐領失業救濟金,這是不是也需花一段時間呢? 時間多久真的不知道我同事的個案至少已經晚了三個月以上。有可能到年底也無法收到公民面試通知單。

雖然這只是個案,但是如果現在問我: 若綠卡持有者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是否會影響公民入籍申請? 我會說: 很有可能會延遲您的入籍申請時間。若移民局發現一切沒有問題,最後還是會發公民面試通知單給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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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各項稅負提高,通知房客提高租金(Rent Increase Notice)

2017-2018年大西雅圖地區房價飆漲,導致各項稅負增加(房產稅及房屋保險費)。逼得我必須提高房租才行。雖說華盛頓州沒有租金管制,但我也參考市面上的行情,租金來個適度的漲幅。



房客9/1 一年租屋期限到期。我大約在6月初,便開始著手研究應如何撰寫租金提高通知單(Rent Increase Notice)及  Rental Agreement Extension Addendum ? 撰寫之前,一些問題浮現在我腦海中如下:

房客都不喜歡房東提高房租,應該如何撰寫才適當呢?

如果房客不想續約,應該如何在文件上呈現才適當?

房東需多少天通知房客租金提高?

這次應該再續一年約還是用一個月的方式出租才適當?

租金提高之後,是否可以要求房客支付最後一月租金之差額?

經過一週的上網搜尋,找了很多的範例,最後修改成為適合自己的最佳版本。在尋找的過程, 以上問題我也獲得解答。最後版本大致為:

Rent Increase Notice:

誠實告知大西雅圖地區房價飆漲,導致各項稅負增加(房產稅及房屋保險費)。所以必須適度的提高房租。

如果房客不同意續租,必須在20天內通知房東,也必須於9/1前務必清空。請在此通知單簽名。

如果房客同意續租,請在此通知單簽名。也必須在Rental Agreement Extension Addendum 上簽名

Rental Agreement Extension Addendum

之前簽的主契約不變,現改為month-to-month 方式出租房客或房東可以在20天之內通知解約 (華盛頓州法律)

新的租金為   X,XXX。房客必須支付最後一月租金之差額 XXX(如果這一項不納入新條規的話,會有糾紛,因為房客也許有權不付最後一月的差額。)

二份文件改了好幾遍。最後為了保險起見,我選擇租約到期二個月前(6月底)去郵局用Certified Mail (Request Return Receipt) 寄給房客。

房客一直到8/5都沒反應。於是我用Email 告知: 如果8/10 前沒收到續約通知,請於   9/1 前務必清空。如果同意續租,請將二份文件簽名後寄到我   Email 。後來他們全家繼續續租。因為他們覺得month-to-month 方式出租最好

這一次的事件讓我學到: 房東如何依照州法律提高租金是一門學問? 要如何詳細撰寫文件也是一門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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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4日星期六

數位付款Zelle 有越來越流行的趨勢

這些年來,很多朋友發起團購。若將錢支付給朋友不是用   PayPal,就是用   Venmo 支付。


這一年多來,常常看到老婆大人參與團購,用數位付款的方式支付給媽媽團的朋友。我看到   Zelle 有越來越流行的趨勢
Chase 銀行本身有內建   QuickPay With Zelle 的功能, 因此老婆大人用起來得心應手。


Zelle之所以流行是因為很多大型銀行如   Chase, Wells Fargo, Bank of America, Citibank, US Bank, BECU, Capital One   都在Zelle 網路內。即使不同人有不同銀行帳戶,都可以用Zelle 支付。不用手續費,非常快速又便利,是Venmo 的競爭對手。

雖說有些銀行如Chase 本身有內建功能,但也有些銀行如 BECU 目前並沒有內建功能。此時您必須下載   Zelle App 才能使用之

當您用習慣   Zelle 時,您會發覺用它來做小額付款,甚至收房租真的是非常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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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新爸日記(33): 台灣長庚醫院居然在美國Blue Cross Blue Shield 的網絡內

四月初我們家男寶在台灣發燒好幾天。吃了退燒藥後只能暫時退燒。後來看了小兒科醫生後,最後轉診到高雄長庚醫院。

男寶為了抽血他勇敢的挨了八針,直到最後一針才忍不住哭了出來自己一個人在X光室照肺



睡前掙扎了一陣子,一直要拔針頭,最後好不容易才睡。住院三天後,一拔掉針頭馬上又是一尾活龍


後來老婆大人回美後, 我請她給我所有診斷費用的收據。目的是想了解: 若一個美國公民在美國有健康保險,在台灣看醫生,是否可向美國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診斷費用呢?

我們的保險是麻州Blue Cross Blue Shield PPO 計畫。經一番研究後, 發覺可以上另一個網站申請一個帳戶,然後填寫   International Claim Form ,並依照指示,並上傳資料。接下來就靜待Claim的通知。


等了一段時間後,後來收到保險公司的二張通知單:

第一張通知單: 男寶看了二次小兒科醫生,小兒科診所是在網絡外(Out of Network),但醫療費用可以算在   Deductible 內。

第二張通知單: 男寶轉診到高雄長庚醫院,長庚醫院居然在網絡內(In network),但所有醫療費用不算在   Deductible 內。

您是不是覺得對   Claim 結果感到有點奇怪呢

但這讓我想到: 若今年保險   out-of-pocket maximum 已達到,回台灣看一般門診醫生,您還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用的。若您是去檢查特殊項目,也可申請看看。若保險公司不支付,也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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