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多朋友和我說: 他們申請綠卡喜歡用I-485在美調整身分。主要目的是不想離境,也不想回台灣被
AIT 官員刁難。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最近移民變得越來越嚴。以前移民局對於文件不全的申請案,會寄出 Request
for Evidence(RFE) 通知,之後再寄出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的通知。最近修正此項,移民局對於資格不符者,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舉例而言,如果和公民結婚,公民替另一半申請綠卡,結果未附上結婚證書,移民局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
現在走I-485 申請綠卡都需要面試。而且審理時間拖得很久。有朋友替媽媽申請親屬移民,在美國已經等超過一年了。最近才接到移民局面試通知。
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 職業移民面試時,有些移民官員很刁鑽。會問您以前曾住那些地方(地址),雇主的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一些很細微的資訊您可能從來不注意。若您答不出來就很尷尬了。如果官員不讓您通過面試,那您綠卡等待的時間又拖長了。
我以前申請綠卡是走移民簽證路線。幫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也是走移民簽證路線。我還是像以前一樣建議大家: 不論是職業移民或親屬移民,走移民簽證面試真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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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留言:
最後一張相片有點違和感。
哈哈!我想念烤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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