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 年我的 H1B Visa 被 AIT 祭出 221(g) 條文,並將案件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時間長達 8.5 個月。在這段時間內,我綠卡申請 PERM 被勞工部批准,後來我也如願的繼續申請 I-140,2 天內馬上被 USCIS 批准。不久後我 H1B Petition 也重新被 USCIS 重新批准, 因此 AIT 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也讓我如願的回到美國工作。回到美國之後,我繼續申請綠卡最後一個階段:向 National Visa Center(NVC) 遞交移民簽證文件。後來 NVC 審理所有文件完畢後,寫Email 通知我們移民簽證面試日期, 並將我的所有移民文件寄給 AIT 。此時我的心情當然是愉快的,但是也有點忐忑不安。
到了當日,我們依照面試時間前往 AIT 大樓,外面到處充滿著要拿非移民簽證的人。由於移民簽證面試者不需在外面排隊, 只要拿出通知單和警衛說明參加移民簽證面試, 即可前往 3F 直接等待。3F 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空間,這和 1F 是完全不同的。我發覺當天參加移民簽證面試的人真的不多,全部都是親屬移民,只有我們是職業移民(EB2) ,更讓我們覺得用職業移民來參加移民簽證面試真的是與眾不同。
移民簽證面試共有三關。第一關為報到,第二關為審查文件,第三關和 AIT 官員面試。
第二關辦事人員: 嚴格審查文件
1) 要求我繳交 2009 年公司的 Tax Return。我因此繳交文件。
2) 詢問我的文件上 Job Offer 年薪部分應該要和 2009 年 W2 Form 一樣?
我回答: 2009 年我的 H1B 延期被 USCIS 拒絕, I-94 又過期,根據移民法規定,我不能領 W2 薪資。後來我又重新申請一個 H1B (相同公司相同職位) ,結果被 USCIS 批准。依照規定,我必須回來 AIT 重新簽 H1B Visa,沒想到被非移民簽證科嚴格審查,將我的案件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我在台灣待了將近 8.5 個月,是不能領 W2 薪資的。
辦事人員點點頭,笑一笑說: 你在台灣待了那麼久,你公司還願意等你啊? 我說是啊,因為我在公司待了4 年半了,和老闆都很熟啊。(我們覺得這個 Job Offer 問題,他是故意問的,因為他一定知道我所有的 H1B Visa 記錄,所以我誠實回答)
3) 你公司老闆叫什麼名字,公司有幾個人,多少人為綠卡及公民,地點在哪裡,是哪種行業?
我一一的對答如流。辦事人員說: 你公司有 5 個人,2009 年營收有100+ 萬,真是不可思議。於是他將 2009 Tax Return 的營收數字用筆圈起來。(OS: 幸好公司目前為止只有我一個 H1B 雇員。我們認為: 如果公司有 10 人,一半以上為 H1B 雇員,那這個公司已違反 H1B 雇員的原則。他查營收數字也是職業移民 EB2 的要求。)
4) 你的職稱為 System Analyst,你在這家公司待多久了,以前職稱也是一樣嗎,完全沒有換過任何職稱嗎?
我回答: 自從 2006 年,已在這家公司待了4 年半,我的 H1B 職稱一直都為 System Analyst。我熱愛這個工作。
5) 你美國研究所畢業證書原始文件有帶來嗎? 我這裏沒有你的研究所畢業證書
辦事人員原先很堅持一定要原始文件,後來幸好我有帶畢業證書影印本,上面有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蓋的公證官章。後來辦事人員並沒有再堅持(OS: 沒想到這個公證的官章居然此刻派上用場。)
6) 我一直認為不用帶斯汀的戶籍謄本,沒想到需中途離開 AIT,並前往最近的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後來辦事人員說: 待會叫到你們的名字時,並進行最後一關的面試。你們文件沒有任何問題。
第三關: AIT 官員
1) 你們會說英語嗎? 請舉起你們的雙手,和我一起說: 你們所說的話完全是真實及正確的(Yes and Correct) 。 我們也一起遵守官員指示並回答: Yes and Correct.
2) AIT 官員一直看著所有文件,於是說: System Analyst 的工作性質為何? 這家公司待多久了?
我回答: 自從 2006 年,已在這家公司待了4 年半,職稱一直為System Analyst。一直從事系統分析,系統設計,自動化測試,專案管理,最後讓系統成功上線。
3) AIT 官員說: 準備何時去美國? 我說預計 9 月底。他說很好,一切都沒問題,只要去旁邊的快遞處填寫資料,幾天內就會拿到移民簽證。
這次移民簽證面試的過程讓我更加了解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