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美國就業網站如 Monster 及 CareerBuilder 乃為兵家必爭之地

最近我認識的一位女性 Account Manager 換了新的獵人頭公司,這2年我們都繼續保持聯絡,我和她認識於 2008 年。她是一位很不錯的人,她常常會定期拜訪公司的主管及她認為不錯的 Consultants,從她的身上我學到不少有關於獵人頭公司幫客戶找尋人才的事情。她最近主動和我連絡,想知道我現在在那裏工作,想了解我未來的動向,她也知道我拿了移民簽證。

我們聊了很多話題,後來才知道原來我 2008 年從某家知名的公司做完短期契約前,我將我的履歷表放在 Monster 1天,她的手下馬上從 Monster 看到,並印出來給她看,她很高興,馬上和我聯絡,因為她們公司一直在為某一家客戶找尋合適的人才,但是半年內都找不到。後來就是這位 Account Manager 替我安排面試,我也不負所託的在前任專案公司做了好長的契約專案,後來才知道這家公司 Contract 都是 2 個月一次,她也澄清了我當初感到疑惑的問題。我也突然覺得我運氣真好。

你是不是曾經將英文履歷表放在 Monster CareerBuilder 等美國知名就業網站上,結果發覺成效不彰,很少接到 Recruiters 的電話或很少公司聯絡你呢?

你是不是曾經從 Monster CareerBuilder 等美國知名就業網站上看到你喜歡的職缺,因而將英文履歷表寄出去,結果還是成效不彰呢?

你是不是覺得在 Monster CareerBuilder 很難找到工作呢?

上述這些問題我相信很多華人朋友都一定遇過,我自己也曾遇過,所以體會非常深。

和這位女性 Account Manager 聊天後,上述的問題終於在我的心中已有了答案。答案其實很簡單: 因為你在就業網站中所刊登的內容不夠出色,所以吸引不到這些 Recruiters 及公司的注意。

若以大西雅圖地區的 Consulting Companies 來說,每天不同公司的 Recruiters 都要上 Monster 等知名就業網站來幫客戶尋找人才,趕緊將案子成交,替自己賺佣金,替公司爭績效,也就是說這些就業網站乃為各大公司的兵家必爭之地。

很多人的履歷表放在就業網站其實很多 Recruiters 都看過,但是發現卻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根本就不想看。這些公司不理你的含意就是: 他們已經幫客戶篩選過了。若他們覺得你有利可圖,他們才會聯絡你,若沒有連絡你,你現在是否應該想辦法讓自己變得更出色呢?

這才使我領悟到一件事: 每個 Recruiter 其實每天都在 Monster 等就業網站中積極為客戶找尋適合的人才,因為我們不優秀,所以無法吸引他們的注意,這更加證明一件事:想要在兵家必爭之地中,吸引這些 Recruiters 及公司的注意,真的要下苦功才行。

延伸閱讀: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到外州工作就當作是到國外出差去

記得用 H1B Consultant 身分到處工作時,那時我的家人及不少朋友都勸我找一份正職工作,因為 Contract 的職位不穩,Contract 結束後又要重新找過。他們一直認為在美國重新找工作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只有斯汀能體諒我的心情並和我說: 趁年輕到處走走,等老的時候就走不動了。

更重要的是即使若 Contract 的工作因為某些原因而提早結束也沒關係,只要 H1B 合法身分還在,就不用再擔心被公司解雇後又要重轉 H1B 身份。況且重找 Contract 的職位也會激勵自己在這競爭的就業市場中找工作的鬥志。當自己能在眾多人選當中拿下這份職缺時,那種成就感是很難形容的。

4 年來我只能說我的堅持是對的,也因為這 4 年來的堅持,讓我知道原來美國 Consultant 市場卻是如此的熱門及競爭,也非常具有挑戰性。若你能在某公司的 Contract 職位待上 16 個月,很多公司的面試主管都會覺得你的 Contract 真長,他們會很想知道為何你能待那麼久的原因? 反之,若你是全職人員,你在某公司待了16 個月,很多公司的面試主管會覺得為何你只待 16 個月就想離職? 那種感覺又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你能說當 Consultant 不好嗎?

若你在台灣工作,結果被派到國外出差幾個月,你可能會覺得是短期出差,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出差時間結束後,只要回台灣就行了。那在美國找工作為何一定要拘泥於當地的工作呢? 若你本地工作找不到,就把外州工作就當作是去國外出差,這樣不是一件好的策略嗎? 等出差完畢後,再回到本州家中不是也行嗎? 心中轉個彎不就行了。只要心中拿得起放得下,凡事都有可能成功。

去外州工作通常會面臨一個現象: 因為從沒去過,所以會感覺很陌生及惶恐,但若你能征服它,相信你未來到哪裡工作都一樣,因為你已經培養了適應的能力。

每一次新的 Contract 專案都是一種新的挑戰,我想我已經適應了4 年。雖然我已經可以永遠在美國工作,但是我想我並不會放棄繼續當個 Consultant。因為當 Consultant 真的很快樂又刺激。等那一天不想當 Consultant 時,我再找一份正職的職缺還是可以的。

延伸閱讀: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非移民簽證的人(F1, F2, H4) 真的不能在美國工作嗎?

如果我問你一件事情: 持 F1, F2, H4 簽證的人是否能在美國工作? 你會和我說: 不行,這是移民局的規定。那我再問你一件事情: 是不是外國人都可以在美國成立公司呢? 你會和我說: 當然可以,世界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成立公司。那請問持 F1, F2, H4 簽證的人在美國成立公司後,可以工作嗎 ?

若 F1,F2, H4 簽證的人不能在美國工作,那公司就沒有營收,若公司沒有營收,公司就不能每年向 IRS 報稅。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你要如何解釋這個問題呢?

若持 F1,F2, H4 簽證的人成立公司後,自己替公司接案子,等公司賺錢後,他們賺的錢是歸公司的,依照移民局的規定,他們不能工作,但是不能工作的含義其實就是他們不能領薪資單(W2)。他們不領薪資單反而更好,因為公司的錢不就是他們自己的錢嗎? 他們替公司買的各項用品都可以依照規定報公司的費用。我同學的指導教授當初在美國當 F1 學生時,就自己成立公司,回台發展時賺了 USD 32 萬(約1,000萬台幣),讓我們非常驚訝。

美國政府何苦為難非移民簽證的人呢? 非移民簽證的人轉個彎成立公司,不就解決他們不能在美國工作賺錢的夢想嗎? 想成立公司的人也要好好詢問專業的會計師看看公司應該如何運作才對 。

延伸閱讀:
持 H1B 工作簽證的華人要比別人工作更加努力
來美國出差,你的海外津貼是台灣公司支付,還是美國公司支付?
拿到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後,舊的 B1 Visa 及 H1B Visa 均被蓋上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誠實面對事實: 非移民簽證的失去身分 (out of status) 演變成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 (unlawful presence)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King County System Library (KCLS圖書館) 真是無所不在

KCLS 圖書館是我和斯汀常去的的圖書館。我們很喜歡在那裏借中文書及各式各樣的書籍。最近去 Tukwila 的 Westfield Southcenter 逛街,又看到了 KCLS 圖書館的小型分館居然在 Shopping Mall 裡面,去Bellevue 的 Crossroads Mall 裡面又看到了KCLS 圖書館的小型分館, 讓我覺得 KCLS 圖書館真是無所不在。

KCLS 圖書館有幾項特點:

1. 若你忘了帶圖書證,只要將你的駕照給櫃台服務人員查看,他們會幫你檢查你的圖書證號碼,你依然可以借書。

2. 以前我向櫃台服務人員詢問說: 請問一次可以借多少本? 他居然開玩笑的說: 99 本。我想他的意思是說: 應該沒有限制吧。若你一次可以借 99 本,那你也很厲害。

3. 只要上KCLS 的網站看到你想要的書籍,網上遞出申請,他們會將書籍運送到你家中最近的分館,你再前往取書即可。還書時你只要到無所不在的 KCLS 圖書館,就可以還書。

4. 借書及還書都可以自己動手來,不需要排隊等服務人員。

5. 常看見不少人在會議室舉辦活動。讓我興起了讀書會的念頭。

KCLS 圖書館的確讓我們增添不少生活上的樂趣。

延伸閱讀:
西雅圖南邊城市的 Warehouses 撐起西雅圖經濟一片天
用加州駕照上的華盛頓州地址申請 KCLS 圖書館證,不需附任何證明文件

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誠實面對事實: 非移民簽證的失去身分 (out of status) 演變成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 (unlawful presence)

自從 4 月 26 日寫了這篇文章: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沒想到點擊率真高。我不知道應該要高興還是難過 ? 我寫的文章有人看,我當然很高興,難過的是: 難道很多人的 H1B 經驗和我一樣都是那樣不幸嗎?

上述那一篇文章主要在說明我的一個觀點: 若 H1B 員工被裁了,公司通知移民局,2 個月後,我的 H1B Visa 已經被美國國務院 Revoked。我的詳細資料已完整紀錄在美國領事館 PIMS 系統中。聽律師的話不去美國領事館重簽的結果,就是讓我在 PIMS 中曾有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 3 年紀錄。讓我莫名其妙而且不知不覺得在 AIT 官員面前說謊。

也就是說:我的非移民簽證的失去身分,最後演變成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我不得不坦然接受這個事實。若你的情況和我一樣,我只能建議一件事: 真的要謹慎小心。若下次遇到和我一樣的情況下,請誠實面對事實及拿出所有文件向簽證官努力澄清乃是一個最好的方法。

H1B 雇員另一種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情況為: 若你三年 H1B 已快過期,結果你遞出 H1B 延期申請,USCIS 慢慢審理,在尚未批准之前, 時間已過了 I-94卡的日期, 你的 H1B 身分仍然是合法的。若 USICS 不幸拒絕你的 H1B 延期申請,此時你 I-94 卡也過期,你也就構成了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雖然你可以上訴,但若上訴失敗,日期又會追溯到你之前被 USCIS 拒絕的日期。這時你的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日期更長。非法居留半年以上,3 年不能入境美國,非法居留 1 年以上,10 年不能入境美國。這個情況非常嚴重。這對你以後申請綠卡在美調整身分(I-485)或申請移民簽證都是非常不利的因素。若你現在正準備 H1B 延期申請,真的需謹慎小心。

最近有不少 H1B 員工的網友來信詢問我一些事情,有人剛拿到 H1B,有人被裁員,有人正準備遞出 H1B 延期,有人綠卡辦到一半,我都能感受你們這些人的感受。我的經驗你們只要參考,不要完全採納,法律問題還是詢問你們自己的專業律師。 我只提供我的慘痛經驗讓大家參考。

我也期望你們這些 H1B 的員工都能順順利利,隨時小心注意。萬一你在美國領事館資料上有非移民簽證的非法拘留紀錄,也不要覺得大驚小怪,請誠實面對事實。

延伸閱讀:
重新整理一下我在美國 5 年的 H1B 痛苦歷史
申請H1B,結果被美國移民局(USCIS) 拒絕(Denied),應如何是好?
你覺得 H1B 雇員失去身分後(Out Of Status),到底可以在美國待多久?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善用 Costco 現金卡(Cash Card) 及過期的會員卡卡號前往 Costco 加油

我的 Costco 美國會員卡已過期,經過幾個月後,我去 Costco 加油,發覺我的 Costco 美國運通卡已經不能在此加油,因為螢幕上顯示我的 Costco 會員已過期,真是不錯,因為他們已經解決這個問題 (詳請請見Costco 的國際會員卡碰到沒有會員資料的美國運通卡)。我很高興。但我是否還能繼續在 Costco 加油呢? 轉個彎還是有方法的。

去年在台灣這段時間,我請斯汀幫我在高雄 Costco 申請一張國際會員卡附卡,年費 NT 500元 (約 USD 16)。回到美國後,我發覺有 3 種方法可以繼續在 Costco 加油:

1. 和 Costco 加油站人員說我是拿國際會員卡想加油,他就拿他的卡在螢幕上幫我輸入,然後我再用 ATM 卡進行加油。值得一提的事: 有一次我去 Tukwila 和 Costco 的加油人員說明我是拿國際會員卡想加油,他說是台灣的卡嗎? 我笑一笑說: 沒錯! 我猜可能是斯汀那幾個月常去吧。Tukwila 這個地方除了我們之外,還會有誰用國際會員卡加油呢 ?

2. 上 Costco 網站,輸入過期的會員卡號碼,Visa/Master 卡或美國運通卡卡號,然後訂 Costco 現金卡 (Cash Card),Costco 會免費寄現金卡到家中。此時去 Costco ,用現金卡加油,我的美國運通卡還是可以積點數。明年依然可以拿 Cash Rebate。

3. 去 Costco 櫃檯,拿出我的國際會員卡及美國運通卡,即可購買 Costco 現金卡。此時去 Costco 加油站, 即可用現金卡加油。我的美國運通卡還是可以積點數。明年依然可以拿 Cash Rebate。

我發覺無會員卡的人都可以用 Costco 現金卡去 Costco 加油, 因為這乃是 Costco 公司現在的政策,所以上述方法 2 , 輸入過期的會員卡號碼能成功也就不足為奇了。

那你是否可以在無會員卡的的情況下, 拿 Costco 現金卡去 Costco 購買商品呢? 網路上很多人都說不可以。有一位在 Costco 服務的員工也分享說: 不行。若你在無會員卡的的情況下,又可以用現金卡購買商品的話,我是很好奇你是用何種方法說服員工讓你購買的?

請善加利用 Costco 現金卡及你過期的會員卡卡號,即可前往 Costco 加油。

延伸閱讀:
今年二月份Costco 的帳單較平易近人
持有Costco 國際會員卡依然可以前往Costco 加油
持有 Costco 國際會員卡可以前往 Costco 領取折價券
Costco 的國際會員卡碰到沒有會員資料的美國運通卡
若使用美國運通卡的Costco 會員,記得2 月份會有現金回饋
信用卡網路購物應是先寄商品後收錢(Charge when ship),還是應先收錢後寄商品(Charge before ship)?

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拿到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後,舊的 B1 Visa 及 H1B Visa 均被蓋上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在拿到移民簽證以前,那時斯汀和我等待的心情真是複雜無比。當我收到移民簽證的那一刻時,我終於證明我這四年來的堅持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我們只是千萬人中的幸運兒之一而已。

當我翻開護照上的移民簽證時,我發覺移民簽證上的格式和非移民簽證 (B1,H1B....) 有一些不同。圖片可從 Google 中的圖片中搜尋到。當我翻到以前舊的 B1 Visa 及 H1B Visa 時,我很驚訝的看到這二種非移民簽證均被蓋上 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的印記。

後來想一想我表哥在 2009 年曾和我說: 當你的 H1B 案件被 AIT 退回給 USCIS 時,若你這時要辦理移民簽證,需謹慎小心。最好找非常專業的移民律師諮詢。當你拿了移民簽證,你就不能再拿非移民簽證。這二種簽證是互斥的。申請移民簽證表示已具備移民美國之意圖。若移民簽證被拒簽,就會導致申請非移民簽證更加困難,真的需謹慎小心。我後來也是抱著破釜沉舟的決心,決定申請移民簽證,我相信老天爺一定會保佑我的。

在這二種簽證是互斥的情況下,當我有了移民簽證,舊的 B1 Visa 及 H1B Visa 均被蓋上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也就不足為奇了。

延伸閱讀:
H1B 雇員在美國領事館官員心中真是 Dual Intent ?
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這個名詞居然會困擾我周遭的同事朋友
沒有 2009 年的 221(g) 條文審查,就沒有 2010 年的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2009年前往 AIT 重新更換 H1B Visa,美國領事館的電腦系統( PIMS) 上居然沒有出現我的名字?

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2009年前往 AIT 重新更換 H1B Visa,美國領事館的電腦系統( PIMS) 上居然沒有出現我的名字?

最近有人詢問我說,她去 AIT 簽 H1B Visa,結果 PIMS 上沒有出現她的名字。這也使我想起 2009 年我前往 AIT 重新更換 H1B Visa,PIMS 系統上居然沒有出現我的名字?

當 AIT 官員說 PIMS 這一名詞時,我根本不知道 PIMS 為何物? AIT 官員並沒有取走我的護照及 I-797,反而請我聯絡公司老闆,看看 PIMS 何時出現我的資料?

我一出 AIT,馬上打國際電話給我的雇主,雇主也沒聽過 PIMS,我們都覺得莫名其妙。後來我們上網查詢的結果才發現 PIMS 是 Peti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ervice 的縮寫。從 2007 年 11 月以後,去美國領事館辦理 H1B Visa,不再是以 I-797 為準則,需以 PIMS 上出現受益人(Beneficiary) 的名字為準則。即使受益人有原版 I-797 批准書,但 PIMS 上沒有受益人的名字,美國領事館也不會發 H1B Visa 給受益人。

那時在英文論壇發現很多人分享說: 他們跑到墨西哥或加拿大簽 H1B Visa,待了好久,因為 PIMS 沒有出現他們的名字。我那時覺得 PIMS 上沒有出現受益人的名字似乎是一個正常的現象,這也表示一件事情: PIMS 系統無法及時更新資料,讓很多人離境時無法準時回到美國。那受益人要等待多久呢? 真的是因人而異。看了很多人的分享後,我那時也很著急萬分。

那時我上網查詢的結果,當律師遞交 I-129 給 USCIS 時,須準備一份受益人的 I-129 正本及一份副本的完整資料,這份副本由 USCIS 官員掃描至 KCC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若 USCIS 官員沒有作掃描的動作,受益人的名字將沒有辦法出現在 PIMS 中! 若是 USCIS 官員積壓文件,那受益人就倒楣了。

後來我電話給我律師,提及 KCC 及掃描的動作,她居然不清楚,真是讓我震驚。我心中想著: 你是律師耶! 該不會 PIMS 的流程你不會不知道吧? 這個流程已經從 2007 年11月就已經開始了, 將近快 2年了,你的法律知識還停留在 2007 年 11 月份以前? 你也太誇張了吧。

後來我用 Email 寄一份 PIMS 的流程給她看,她看完之後和我說:我們當初的確是遞交 I-129 正本及一份副本的完整資料給 USCIS,只是不知為何 PIMS 上沒有出現我的名字。那時我心中想: 你不清楚也沒有關係,只要你能將我的名字出現在 PIMS 上,才是當務之急。後來她的解決方法:

1. 當初我是用快速件辦理 H1B,所以律師有 USCIS 官員的 Email,得以享有快速服務。因此律師寫信詢問 USCIS 官員。

2. USCIS 官員回信說: 當初有遞交 I-129 正本及一份副本給 USCIS 嗎? 律師說有。

3. USCIS 官員也覺得奇怪為何 PIMS 上沒有我的名字。

4. USCIS 官員通知律師,請律師再寄一份 I-129 副本給他。

5. USCIS 官員收到後,馬上掃描文件至 KCC。USCIS 官員並沒有權限查看我的名字是否已出現在 KCC 。

6. 過了3 天,再到 AIT 一趟,PIMS 已出現我的名字。

從律師到連絡 USCIS 官員,到 PIMS 已出現我的名字,前後花了將近 10 天。經過這一件事情之後,我得到三件啟示:

1. 若有人自己辦理 H1B,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我是很好奇你們是如何解決問題的?

2. 申請 H1B 用快速件需多交 $ 1,000,終於感受到 $ 1,000 花的真是值得。

3. 若律師不了解 PIMS 流程也沒關係,只要她能將我的名字出現在 PIMS上,才是當務之急。

畢竟每個人案件不同。這篇文章僅供參考,也希望對你們會有一些幫助。若你下次在美國領事館發現 PIMS 上居然沒有出現你的名字時,只有你的律師才能幫你解決問題。若你的律師根本不知該如何是好,那你只好自求多福了!

延伸閱讀:
申請 H1B 應該自己辦理或找律師辦理?
重新整理一下我在美國 5 年的 H1B 痛苦歷史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重新整理一下我在美國 5 年的 H1B 痛苦歷史

拿到移民簽證後,終於可以重新整理一下我 H1B 的痛苦歷史,算是一種回憶。

今年的某一天和一位朋友聊天,他和我說他的 H1B 歷史也很悲慘。他來美國也將近 10 年, 常常為了維持合法身分,前前後後一共轉了6 次 (H1B 轉 H4, H4 轉 H1B...) ,也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我聽了感同身受。也許這就是 H1B 雇員在美國的宿命吧。

他和我說我的運氣也很差,H1B 所能發生的事情我大致上都遇過了。當我重新整理一下我在美國 5年的 H1B 痛苦歷史時,我發覺我當初就是靠著一股莫名的支撐力,讓我在美國繼續待下去。若你的 H1B 痛苦歷史和我雷同,那真的是不幸,但也不要覺得無望。我可以做得到,相信你們也可以做得到。希望我的分享可以給以後需要申請 H1B 的人一些參考,也希望對你們會有一些幫助,如下:

1. 申請 H1B 被 USCIS 批准(常見)

2. 新蛋科技大裁員,通知 USCIS, 讓我 H1B 失去身分(常見)

3. 找到工作,轉換 H1B 成功,成功合法居留美國(常見)

4. 公司營收赤字,轉換 H1B 成功,合法居留美國(常見)

5. H1B 三年一到,遞出 H1B 延期,結果被 USCIS 遞出 RFE (常見)

6. 雇主律師無能,將我的案子搞砸,結果 H1B 被 USCIS 拒絕(現在越來越常見)

7. 重新找我以前的律師,發覺雇主律師真是無能。再度用相同公司及相同職位,重新用快速件遞件,結果 H1B 被 USCIS 批准(不常見)

8. 回台北 AIT 重簽 H1B Visa,我的名字居然沒有出現在 PIMS 上(現在越來越常見)

9. 回台北 AIT 重簽 H1B Visa,發覺曾在美國有 3 年多的非法居留紀錄(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10. H1B 案件被 AIT 祭出 221(g) 條文, 暫時拒發 H1B visa ,並將案子退回 USCIS 重新審理,時間長達 8.5 個月(不常見)


11. USCIS 又重新批准我的 H1B 案子,澄清了我在 PIMS 中並沒有非法居留的紀錄, AIT 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不常見)

12. 告別 H1B Visa ,拿到移民簽證(很少人會走移民簽證這條路,走 I-485 居多)

這 12 項敘述,真是道盡我 5 年來的心酸。這 12 項敘述均含著個人的喜怒哀樂,也考驗著我解決問題的能力。若時間能重新來過,我不想再發生相同的事情。如今征服了 H1B Visa,拿到移民簽證,過去的 H1B 5 年歷史就算是一個艱苦的磨練吧!

若你真的不幸發生和我相同的事情,請記得那也是考驗你解決問題的能力。

延伸閱讀:
美國簽證轉換組合心得分享
申請 H1B 應該自己辦理或找律師辦理?
申請H1B,結果被美國移民局(USCIS) 拒絕(Denied),應如何是好?
你覺得 H1B 雇員失去身分後(Out Of Status), 到底可以在美國待多久?
美國移民局 (USCIS) 審理 H1B 工作簽證遞件的方式 (Approved-RFE-Denied)
沒有 2009 年的 221(g) 條文審查,就沒有 2010 年的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2009年前往 AIT 重新更換 H1B Visa,美國領事館的電腦系統( PIMS) 上居然沒有出現我的名字?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這個名詞居然會困擾我周遭的同事朋友

當我第一次聽到移民簽證這個名詞的時候,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又不是要移民。後來才知對 H1B 雇員來說,它也是綠卡申請過程的一部分。

在我工作的地方中, 由於我的同事都是老美,其他 Team 有些是印度人,因此在我回美國在台協會(AIT) 舉行移民簽證面談之前,我不知如何向他們說明我為何需要回台灣進行我的移民簽證面談?

當我向老美同事及老闆說明我需要回美國在台協會去簽我的移民簽證時,他們都覺得很奇怪? 當我向印度同事說明移民簽證時,他們說: 你要回去 stamping 嗎? 他們的 stamping 指的就是重新更換 H1B visa。當我向台灣的朋友說明移民簽證時,他們說: 你不是已經在美國工作了嗎? 你要移民嗎? 原來大家都對移民簽證這個名詞都感到疑惑。

對不同的人我有不同的說詞。

對老美的說詞: 只要我拿到移民簽證,我就可以在美國永遠工作了。回台之前, 我還寫了一封 Email 向他們說明一些事情: 這段期間我是否可以在台灣工作並且配合美國作息的時間? 線上會議我還是會參加。讓他們了解綠卡申請到底有幾階段? 程序為何? 為何我需要回台灣進行移民簽證面談? 由於平日表現不錯,老闆看了 Email 說沒問題。有些其他老美同事們會很好奇的來詢問我何謂移民簽證? 並祝我移民簽證面談順利。讓我覺得很欣慰。

對老印的說詞: 在老印同事的眼中,他們大部分只知綠卡申請的 I-485 階段, 沒有聽過移民簽證這件事。當我向他們解釋移民簽證乃是 I-485 的另一種選擇,他們都覺得很新奇。

對台灣朋友的說詞: 移民簽證就是臨時綠卡的意思。只要入境美國, 快則 2 星期,慢則 3 個月即可拿到正式的綠卡。

沒想到移民簽證這個名詞居然會困擾著我及我周遭的朋友。

延伸閱讀:
沒有 2009 年的 221(g) 條文審查,就沒有 2010 年的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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