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並將案子退還給 USCIS 重新審查,時間拖了很長,那時斯汀和我的心情是痛苦及煎熬的(詳情請見: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後來 USCIS 又重新批准我的 I-797 ,而且從 AIT 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的那一時刻起,我一直在安慰自己說: 幸好這次的 AIT 簽證風波,讓我向 AIT 澄清了我在美國國務院電腦系統(PIMS)所謂的非法紀錄及 H1B 雇主的壞紀錄。
在我的 I-797 重新被 USCIS 批准前,我的綠卡申請第 2 階段 PERM 已被 Department of Labor 批准(審理時間長達 10 月) 。那時真的是進退維谷。到底要繼續進行綠卡第 3 階段 I-140,還是要等到 H1B Visa 下來呢? 雖然我曾百分之百的相信我這個律師,但是由於 221(g) 條文讓我對她的專業度失去了信心! 我和她最後達成共識: 她繼續幫我完成 H1B Visa 的過程。我還是很謝謝她過去對我所做的建議。我這時候寧可找一個更有經驗的律師來幫我處理綠卡的事情,重點是律師費又比她便宜。最後我綠卡的申請換到我表哥認識的律師。
和我表哥認識的律師討論後,因我人不在美國,依照綠卡申請規定,我在第 3 階段 I-140 批准後,最後階段只能走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這條路拿到綠卡(不能走 I-485 )。後來我拿了 H1B Visa 回到美國工作,律師問我是否想走 I-485,直接在美國境內調整為移民身分。我和他討論後,我還是決定走移民簽證這條路。原因如下:
1. 移民簽證審理速度絕對比 I-485 快。I-485 一旦被拒,若沒 H1B 身分,需要馬上離境。此外,我也有不少台灣朋友的 I-485 審理居然等了1-2 年,這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2. 因為我已經澄清了我在 AIT PIMS 中所謂的非法紀錄及 H1B 雇主的壞紀錄,而且在 AIT 官員嚴格的把關下,AIT 也主動發給我那麼難申請的非移民簽證 (H1B) 。只要我申請綠卡的資格文件完全符合 USCIS 的規定,AIT 屆時沒有理由不發給我移民簽證吧。
我也向父母親及斯汀說: 若 2009 年沒發生 AIT 221(g) 條文審查,我 2010 年的移民簽證可能還是會發生 221(g) 的冗長審查。一些同事,老闆,家人因為不清楚狀況,但是仍出於善意的向我表示,他們非常擔心我的移民簽證是否還會向上次那樣經過 AIT 嚴格的審理 ? 原先基於上述第 2點,我根本不擔心,但是經由他們不停的提醒,我變得還是會有點擔心。
我家人說: 你要把這次的移民簽證面試當作是以前的大學聯考一樣重要,一定要準備好所有文件,一次就過。若是沒過,一切須重來,你只有一次的機會。這句話說得太好了。因此我們在移民簽證面試前,當然凡事需謹慎小心,需仔細審核所有文件,也準備好劇本準備應戰,而且誠實乃為移民簽證面試之根本。
非常感謝老天爺的保佑,經過 3 關面試及經過幾天的等待,終於讓我們告別非移民簽證,邁向移民簽證的時代。我們只是千萬人中的幸運兒之一而已。
當我收到移民簽證的那一刻時,我終於證明我這四年來的堅持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移民簽證的過程請待以後分解。
延伸閱讀:
被 AIT 祭出 221(g) 條款時的生日願望
外國人在美國工作擁有美國學歷重要嗎?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你覺得 H1B 雇員失去身分後(Out Of Status), 到底可以在美國待多久?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沒有 2009 年的 221(g) 條文審查,就沒有 2010 年的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Posted by Ray at 12:39 AM
Labels: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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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原來是這樣,難怪之前你提到你拿到Immigrant Visa的時候,我還搞不太懂,原來是換條路到羅馬。
恭喜!
kenny,
原來你也不懂何謂Immigrant Visa ㄚ? haha
不好意思~~想請問你的經驗~~最近我也走 I-130 辦綠卡~~因為我人也不在美國~~所以我可能會走跟你一樣的方式辦理移民簽證~~但是我看了 USCIS 的文件之後還是霧沙沙~~理論上來說 如果送了 I-824 走 consular process 的話 就不用再送 I-485 調整身份了是嗎?? 就是等排期到了然後AIT 通知面試?? 不知道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感謝你撥冗回答~~
瘋狂傑夫
由於你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我無法回答!但是走 consular process 的話就不用再送 I-485 調整身份的見解應該是對的!
你應該找一個專業的律師才對,因為你只剩下最後一階段!
感謝撥冗回答~~由於我是辦理親屬移民~~所以我沒有找律師~~因為當初我岳父他們幫我老婆辦綠卡時也沒有找律師~~雖然 USCIS 寫得算滿詳細的了~~不過在 I-485 的 intro 裡寫到說如果人在國外~就要再送 I-824~~目前確定的是只要 I-130 approval 就可以送 I-824 ~~ 反正就照 USCIS 的步驟走就是了~~~多謝你的回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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