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AIT 用 221(g) 條款暫時拒發我 H1B Visa,並將案子退還給 USCIS 重新審查,時間拖了很長,那時斯汀和我的心情是痛苦及煎熬的(詳情請見: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後來 USCIS 又重新批准我的 I-797 ,而且從 AIT 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的那一時刻起,我一直在安慰自己說: 幸好這次的 AIT 簽證風波,讓我向 AIT 澄清了我在美國國務院電腦系統(PIMS)所謂的非法紀錄及 H1B 雇主的壞紀錄。
在我的 I-797 重新被 USCIS 批准前,我的綠卡申請第 2 階段 PERM 已被 Department of Labor 批准(審理時間長達 10 月) 。那時真的是進退維谷。到底要繼續進行綠卡第 3 階段 I-140,還是要等到 H1B Visa 下來呢? 雖然我曾百分之百的相信我這個律師,但是由於 221(g) 條文讓我對她的專業度失去了信心! 我和她最後達成共識: 她繼續幫我完成 H1B Visa 的過程。我還是很謝謝她過去對我所做的建議。我這時候寧可找一個更有經驗的律師來幫我處理綠卡的事情,重點是律師費又比她便宜。最後我綠卡的申請換到我表哥認識的律師。
和我表哥認識的律師討論後,因我人不在美國,依照綠卡申請規定,我在第 3 階段 I-140 批准後,最後階段只能走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這條路拿到綠卡(不能走 I-485 )。後來我拿了 H1B Visa 回到美國工作,律師問我是否想走 I-485,直接在美國境內調整為移民身分。我和他討論後,我還是決定走移民簽證這條路。原因如下:
1. 移民簽證審理速度絕對比 I-485 快。I-485 一旦被拒,若沒 H1B 身分,需要馬上離境。此外,我也有不少台灣朋友的 I-485 審理居然等了1-2 年,這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2. 因為我已經澄清了我在 AIT PIMS 中所謂的非法紀錄及 H1B 雇主的壞紀錄,而且在 AIT 官員嚴格的把關下,AIT 也主動發給我那麼難申請的非移民簽證 (H1B) 。只要我申請綠卡的資格文件完全符合 USCIS 的規定,AIT 屆時沒有理由不發給我移民簽證吧。
我也向父母親及斯汀說: 若 2009 年沒發生 AIT 221(g) 條文審查,我 2010 年的移民簽證可能還是會發生 221(g) 的冗長審查。一些同事,老闆,家人因為不清楚狀況,但是仍出於善意的向我表示,他們非常擔心我的移民簽證是否還會向上次那樣經過 AIT 嚴格的審理 ? 原先基於上述第 2點,我根本不擔心,但是經由他們不停的提醒,我變得還是會有點擔心。
我家人說: 你要把這次的移民簽證面試當作是以前的大學聯考一樣重要,一定要準備好所有文件,一次就過。若是沒過,一切須重來,你只有一次的機會。這句話說得太好了。因此我們在移民簽證面試前,當然凡事需謹慎小心,需仔細審核所有文件,也準備好劇本準備應戰,而且誠實乃為移民簽證面試之根本。
非常感謝老天爺的保佑,經過 3 關面試及經過幾天的等待,終於讓我們告別非移民簽證,邁向移民簽證的時代。我們只是千萬人中的幸運兒之一而已。
當我收到移民簽證的那一刻時,我終於證明我這四年來的堅持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移民簽證的過程請待以後分解。
延伸閱讀:
被 AIT 祭出 221(g) 條款時的生日願望
外國人在美國工作擁有美國學歷重要嗎?
美國領事館 (US Consulate) 的 221(g) 條款是 H1B 雇員的殺手
你覺得 H1B 雇員失去身分後(Out Of Status), 到底可以在美國待多久?
若雇主將 H1B 裁員名單送給美國移民局 (USCIS),H1B 雇員的 H1B Visa 是否也被美國國務院(DOS) 撤銷 (Revoked)?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沒有 2009 年的 221(g) 條文審查,就沒有 2010 年的移民簽證 (Immigrant Visa)
發佈者: Ray 於 上午12:39
標籤: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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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留言:
原來是這樣,難怪之前你提到你拿到Immigrant Visa的時候,我還搞不太懂,原來是換條路到羅馬。
恭喜!
kenny,
原來你也不懂何謂Immigrant Visa ㄚ? haha
不好意思~~想請問你的經驗~~最近我也走 I-130 辦綠卡~~因為我人也不在美國~~所以我可能會走跟你一樣的方式辦理移民簽證~~但是我看了 USCIS 的文件之後還是霧沙沙~~理論上來說 如果送了 I-824 走 consular process 的話 就不用再送 I-485 調整身份了是嗎?? 就是等排期到了然後AIT 通知面試?? 不知道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感謝你撥冗回答~~
瘋狂傑夫
由於你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我無法回答!但是走 consular process 的話就不用再送 I-485 調整身份的見解應該是對的!
你應該找一個專業的律師才對,因為你只剩下最後一階段!
感謝撥冗回答~~由於我是辦理親屬移民~~所以我沒有找律師~~因為當初我岳父他們幫我老婆辦綠卡時也沒有找律師~~雖然 USCIS 寫得算滿詳細的了~~不過在 I-485 的 intro 裡寫到說如果人在國外~就要再送 I-824~~目前確定的是只要 I-130 approval 就可以送 I-824 ~~ 反正就照 USCIS 的步驟走就是了~~~多謝你的回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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