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在美國開車加油,你會加哪一種汽油(87,89,91,92 Octane)?
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
若被撫養人(Dependent)是 Qualifying Relative,沒有年齡的限制
其他不少人也留言說: Qualifying Relative 根本不需有年齡的限制,但是這位會計師仍然堅稱他是對的,還說 IRS 有錯。真是讓我覺得驚訝。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如何利用美國工作及旅遊生活經驗分享部落格?
3 年多的部落格生活已累積我不少的經驗及回憶。若這個部落格對一些人有點幫助的話,乃是我最樂意見到的。
如何利用本部落格呢? 你只要在 [本部落格搜尋中] 打上你想要找的資料(中英文皆可),如 H1B ,罰單,移民簽證,報稅,履歷表等,Blogger 就會出現本部落格相關的文章內容。
如果你找不到你想要的資料,而我又知道但還沒寫過的內容,請你留言。有空我會利用時間寫下這方面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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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
2011 年的願望之一: 成立自己的公司
標籤: 美國Consultant 生活
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
西雅圖地區哪裡有賣羊雜湯(Haggis Soup)?
最近這幾個月一直都吃的很清淡,主要目的就是要減肥及不要暴飲暴食。上了年紀之後真的要好好控制體重及調養身體。
有將近一段時間沒去過橋園(Spiced)用餐了,通常你到那裏會點什麼菜呢? 我最近迷上了它的羊雜湯(Haggis Soup)。在台灣一向喜歡吃羊肉的我,一直在西雅圖地區都找不到好吃的羊肉店 ,恰巧羊雜湯填補了我的胃口。
據老闆說,來過橋園吃羊雜湯的人大都以台灣人居多。這可能是台灣人比較喜歡羊雜湯的味道吧。這裡的羊雜湯並不是每天都有。前一陣子我想買卻缺貨,真是可惜。
喜歡吃羊肉的人,我覺得你應該會喜歡這裡的羊雜湯才對。下次有機會不妨一試。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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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餐館颳起一陣川菜風-過橋園 (Spiced, Bellevue, WA)
介紹一家好吃的日本Sushi 店-波特蘭的 Saburo's ( Portland,OR)
標籤: 西雅圖景點特色及餐廳
2011年2月9日星期三
職業移民(EB2)申請綠卡最後階段:走I-485或移民簽證(Immigrant Visa)較好?
最近有不少朋友問我移民簽證的問題,這也使我想起 2009 年第一次聽到移民簽證的情況,那時覺得很高興但卻很憂心。高興的原因是: 原來職業移民(EB2)可以走移民簽證路線,而不用走 I-485,節省很多等候時間。憂心的原因是: 又要經過美國領事館來申請移民簽證,會不會像當初重新申請 H1B Visa 時那樣被刁難呢?
從申請移民簽證到正式移民簽證面試的這段時間內,心情其實是很複雜的,但是當我們拿到移民簽證時,就會發覺當初的擔心是多餘的,但這樣也好,凡事做好萬全準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我對 I-485 或移民簽證的心得如下,至於詳細的細節還是請教你們自己的移民律師:
I-140 主要是審核公司是否有支付你薪資的能力? 當你遞出 PERM 申請後,在你拿到綠卡之前的這段期間內,你的個人年薪需符合當初申請 PERM 時的個人年薪。若沒達到也沒關係,只要公司的淨資產仍有支付你薪資的能力。這從公司的稅表就可以看得出來。
I-485 或移民簽證申請的目的都是在調整身分,也就是從非移民身分調整為移民身分。這 2 種方法的目的都是在看當事人(beneficiary)是否曾在美國有非法拘留的紀錄? 當事人是否有犯罪紀錄?
當事人的 I-140 被批准後,I-485 或移民簽證是否就一定會被批准呢? 只要公司沒有能力支付當事人的薪資(如公司破產,公司有赤字),當事人曾經在美國有非法拘留紀錄,當事人的 I-485 或移民簽證就依然可能被拒絕,但這種情況較少見。
我有不少朋友的 I-485 已經 Pending 半年以上了,依然沒有消息。因此走移民簽證路線對 EB2 申請者趕緊拿到綠卡來說乃是提供一個最好的選擇方式。只要公司仍有支付你薪資的能力,你在美國沒有非法拘留紀錄,而且身家清白,沒有犯罪紀錄,走移民簽證路線(EB2)是拿綠卡最快的方法。
有一種例子是很少看到的,就是我的例子: 我在 USCIS 沒有非法居留紀錄,但在 US Consulate 系統中有非法居留紀錄。如果當初沒發生 H1B 重簽事件(221g),而那時我走移民簽證路線申請綠卡情況是否會很糟? 這時應要走 I-485 較好。
你覺得走移民簽證路線最主要考量的因素為何? 我覺得最主要考量的因素是如何說服我團隊的專案經理讓我回台灣簽移民簽證,而不會影響現在的專案運作? 軟體專案工作不是說走就走。我的團隊成員都是老美,根本沒人知道何謂移民簽證?
我的做法就是寫 Email 和專案經理陳述何謂移民簽證? 為何要回台灣簽移民簽證? 把在台灣的行程全部列好。最重要的是讓專案經理相信我在台灣的深夜絕對會配合美國的上班時間,連上公司內部網路,處理自己份內的事情,確保專案運作。如今看來,我的做法正確,團隊成員都認為我深夜起床上班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 他們都恭賀我拿到移民簽證。
如果你現在正在猶豫是否要走 I-485 或移民簽證,應該自己做好謹慎的評估,隨時和你的移民律師及雇主討論才是最重要的。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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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綠卡的費用到底有多少?
申請綠卡(EB2 PERM) 之移民簽證流程
申請綠卡(EB2 PERM)之移民簽證流程-2010 年終結篇
持移民簽證(Immigrant Visa)入境西雅圖機場之實況轉播
標籤: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2011年2月5日星期六
印度的 Consulting Company (ICC) 真的是洪水猛獸?
這幾年的 Consultant 生活中,我發現太多華人對印度的 Consulting Company(ICC) 似乎存在著太多的偏見。對我來說,雖然我也不喜歡 ICC,但是他們又不是洪水猛獸,實在沒有必要對他們產生太多的偏見。ICC 公司有好有壞,就如同華人公司一樣也有好有壞。誰叫華人的 Consulting Company 真是少得可憐。
A 君曾經和我說:他以前是 E Consulting Company (不是ICC)的員工,E 公司提供的薪資福利真的很好,但是公司不幫員工辦綠卡,他也一直都有 Project。最後 E 公司的決策是可以透過公司對公司的合作(Corp-to-Corp)錄用 H1B Consultant 到客戶公司上班,而且公司也決定不再幫新進員工申請 H1B,也請公司內所有 H1B Consultants 離開。後來公司通知 USCIS,取消這些 H1B 雇員的身分。因此 A 君轉到某一家 ICC,綠卡也已經開始申請。
B 君曾經和我說: 某一家很大的 ICC 提供的福利真的很好,但是公司不幫他們 H1B 員工辦綠卡。他最近正準備要換到一家願意辦綠卡的 ICC。
C 君 2009 年從一家 ICC 轉 H1B 到某一家美國軟體公司當正式員工。前一陣子 CEO 下台,新的 CEO 開始整頓公司員工,很多人被裁員及離職。C 君覺得他 H1B 身分可能隨時會不保,重點是公司不會幫他辦綠卡。當初他是因為不喜歡當 Consultant 才離開 ICC 的。沒想到他最近正準備要將 H1B 換到一家願意辦綠卡的 ICC。
上述的例子你有遇過嗎 ? 我是常常遇到。當 Consultant 的日子中,H1B Consultants 最喜歡聊天的主題不外乎是 H1B,綠卡及對方公司薪資福利的主題。因此在他們的心中,最好的公司就是能替他們辦綠卡的公司,也不會隨便終止他們 H1B 的公司。即使這些 ICC 看起來不怎麼樣,但是對他們 H1B 身分來說,卻是提供了安全性。
雖然 USCIS 這幾年對 ICC 的案件審理情況非常嚴格,但是 2010 年還是有不少 ICC 的案件也依然被 USCIS 批准。只要能被 USCIS 批准,又能開始申請綠卡,他們這些人是否還會很在乎 ICC 是洪水猛獸呢?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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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H1B 身分,為何我不喜歡當正職員工?
將 H1B 放在 Consulting Company 就一定安全嗎?
美國移民局(USCIS)今年大砍印度公司的 H1B Consultants
標籤: 美國Consultant 生活
2011年2月1日星期二
2010年住在華盛頓州,我需要報聯邦稅及加州稅
自從 2007 年 6 月份搬來西雅圖之後,我非常高興,因為不用交州所得稅。2007 年我在加州及華盛頓州工作,薪資單上也有一些加州的預扣所得稅。那時我覺得年底時公司應該會發給我 2 張 W2 form 吧? 一份是加州的,一份是華盛頓州的。最後證明公司只有給我一張 W2 Form。
那一張 W2 Form 的欄位記載著 2007 年預扣的聯邦稅,加州所得稅及社會福利稅。到了2008 年要報稅時,我用 TaxACT 開始填寫基本資料及 W2 form 各個欄位金額開始進行試算時,沒想到 TaxACT 內右上角馬上自動寫著我積欠加州所得稅 2,000 元以上。真是讓我覺得驚訝及感到莫名其妙。那時覺得應該要如何報加州稅? 你曾經有和我有一樣的感覺嗎?
後來經過一段時間研究稅法,我才知道 TaxACT 網站本身認為我全年都在加州工作。這樣的設計方式我不是很喜歡,但是經過了解之後,自己也就覺得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2010 年你曾在 2 州工作過,你可能要報 3 種稅:
如果 2010 年,你曾在加州及紐約州工作過,那你今年要報 3 種稅:聯邦稅,加州稅,紐約州稅
如果 2010 年,你曾在加州及華盛頓州工作過,那你今年要報 2 種稅: 聯邦稅,加州稅
2008 年在加州待了150 天。只要在 TaxACT 網站內輸入 150 天,我看到原本積欠加州所得稅 2,000 元以上的螢幕馬上變成加州要還我 300 多元。看了真高興!
2010 年是我的移民簽證年,依照規定我也要報加州稅至少 3 個月。因此 2010 年的情況和 2007 年情況一樣: 我需要報聯邦稅及加州稅。
至於是否能從加州多拿退稅回來呢?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延伸閱讀:
美國報稅軟體試算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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