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天塗 4 次,沒想到才短短的 2 天,這個 Kanka Mouth Pain Liquid 居然讓我牙齒痛及舌頭潰瘍完全痊癒,真是不可思議。後來斯汀有一次牙齒也有點痛,塗了一下也發覺很有效!
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在美國牙齒痛時,不妨試試 Kanka Mouth Pain Liquid
記得今年4 月份時,一陣子的外食導致左右二邊的牙齒非常痛,舌頭也有潰瘍 (Canker Sore),在沒有牙齒險 (Dental Insurance) 的情況下,如果前往看牙醫,必定會非常的昂貴!
後來在 Target 無意中發現了 Kanka
Mouth Pain Liquid, 一瓶不到 7 美元。問了藥局的人員,她說可以塗在舌頭上,於是我就抱著姑且一試的決心。
我一天塗 4 次,沒想到才短短的 2 天,這個 Kanka Mouth Pain Liquid 居然讓我牙齒痛及舌頭潰瘍完全痊癒,真是不可思議。後來斯汀有一次牙齒也有點痛,塗了一下也發覺很有效!
我一天塗 4 次,沒想到才短短的 2 天,這個 Kanka Mouth Pain Liquid 居然讓我牙齒痛及舌頭潰瘍完全痊癒,真是不可思議。後來斯汀有一次牙齒也有點痛,塗了一下也發覺很有效!
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如何將冷凍饅頭快速用微波爐弄熱的方法?
2 年前,斯汀在廚房無意中發現一個將冷凍包子或饅頭快速用微波爐弄熱的方法。這使我想起多年前,有幾位新來的台灣男同事都憑著個人直覺,居然將冷凍饅頭直接放進微波爐弄熱 2 分鐘,沒想到拿出來時卻變硬,他們都覺得很奇怪。
那時我覺得很好笑,因為他們這個舉動也讓我想起我剛來美國時,也做過這件好笑的事情。你剛來美國時是否也曾經如此做呢?
其實快速將冷凍饅頭用微波爐弄熱的方法有很多種,我覺得斯汀無意中發現的這種方法最簡單又方便。你只要將饅頭放在盤子,然後用碗蓋起來,微波 40-50 秒 ,拿出來即大功告成。
上述方法不妨參考之。如果你已經知道這個方法,就表示大家英雄所見略同。
2011年10月8日 星期六
在美國工作簽勞動契約前,自己有權要求雇主更改協議的內容
這幾年的 Consultant 生活,我發覺很多獵人頭公司都有其自製的勞動契約。不論是公司對公司(Corp to Corp) 合作或是公司對個人的契約。獵人頭公司和當事人談論薪資福利之後,都會寄給當事人或當事人的公司一份勞動契約或協議,請他們簽署之。
在簽這份協議之前,很多人都非常的聽話,看一看內容上的條款 (Terms) 就簽名了,殊不知這樣對自己根本沒有任何保障,因為這些公司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下考量。你是不是也非常聽話,看不到 2 分鐘就簽名了。
這幾年有幸和老美 Consultants 共事,這些同事給我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 自己在簽勞動契約前,有權要求雇主更改協議的內容,如 Non-Compete ,Payment Term。尤其是 Non-Compete 最容易引起爭議。他們看完協議中條款內容後,覺得不合理處,就會用原子筆將條款處劃掉,並註明我不同意並簽名之。這時候 HR 人員就會針對條款處和你討價還價。
很多時候獵人頭公司為了留住 Consultants 而不願讓營收減少,常常會作出讓步,符合當事人的要求 ! 如果獵人頭公司不願意更改,這些同事都會傾向換到另一家公司,因為絕對會有公司願意接受的。
我曾經在微軟當 Contractor 時,所屬的 Consulting Company 乃是中國最大的獵人頭公司之一。後來他們被併購了好幾次。被併購後,要求我簽署新的勞動協議。尤其是 Non-Compete 我不是很滿意。 經過討價還價後,最後我和一位代表將勞動協議中的一年變成一個月。我還和他開玩笑的說: 若我離開一個月內,貴公司還找不到人,那真的太遜了。大不了我找一家符合我要求的公司。他笑一笑,最後當然也答應我的要求。
我曾經在微軟當 Contractor 時,所屬的 Consulting Company 乃是中國最大的獵人頭公司之一。後來他們被併購了好幾次。被併購後,要求我簽署新的勞動協議。尤其是 Non-Compete 我不是很滿意。 經過討價還價後,最後我和一位代表將勞動協議中的一年變成一個月。我還和他開玩笑的說: 若我離開一個月內,貴公司還找不到人,那真的太遜了。大不了我找一家符合我要求的公司。他笑一笑,最後當然也答應我的要求。
此外,前幾年有一個獵人頭公司以為自己是老大,居然要求所有和他們合作的公司,每月都要給他們一筆固定費用,當然很多獵人頭公司不願意。沒想到過了 1 年後,該公司營收下降,於是就取消此條款。
若你在美國工作簽勞動契約前,曾要求雇主更改協議的內容,那我要大聲說: 恭喜你了。
延伸閱讀:
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社會安全號碼卡(SSN)事件終於落幕- 將二張社會安全號碼卡重新合併成一張
大家都知道早期要在美國申請社會安全號碼卡是非常簡單的。斯汀小時候曾在美國待過一段時間,那時父母親替她申請過一張社會安全號碼卡,但卡上面的名字用的卻是英文名字。後來來美念書,考駕照,報稅及維持非移民身分都是用此社會安全號碼及護照的中文翻譯名字,也一直都沒問題。
問題出現在: 我們持移民簽證入境後,大約第 2 星期,我們收到了社會安全局寄出來的社會安全號碼卡。我的 SSN 正確,斯汀卻拿到新的 SSN (詳情請見申請綠卡(EB2 PERM)之移民簽證流程-2010 年終結篇) 。也就是說: 她一人有 2 個 SSN。
於是我們想著: 如果用新的 SSN,那曾經用舊 SSN 申請過的信用卡資料,報稅時曾累積的社會福利點數是不是全部要重新申請? 這樣做只會突增困擾,更何況一個人有 2 個 SSN 是一件不符合規定的事情。我們想著一定要現在解決,若是現在不解決的話,以後被人懷疑也一定會出現相同的問題。
不久後,斯汀拿著綠卡,護照,新舊社會安全號碼卡,報稅紀錄前往家中附近的社會安全局請求更正。辦事人員問她: 你如何證明你是舊 SSN 的持有人? 這些攜帶文件根本無法當作證明文件。辦事人員於是將她的新舊社會安全號碼卡全部拿走,還說要審核她資料是否被人盜用? 她是否盜用別人資料? 並說審查時間大約 3-6 個月,屆時會寄信通知審查結果。若沒收到通知,屆時有問題可以打社會安全局的服務電話詢問之。
時間過了將近一年,我們都還沒接到通知,於是打電話去社會安全局詢問,辦事人員說依照規定不能在電話洩漏當事人的資料。於是她前往上次去過的社會安全局詢問審查結果。辦事人員看著電腦系統,這次終於有了結果:
1) 他們決定將二張社會安全號碼卡重新合併成一張(系統會有二筆紀錄)。
2) 可以延用舊的 SSN。
3) 可以將舊卡上的英文名字改成和綠卡上相同的中文譯名。
我們將近花了一年等待的時間,非常高興這次的社會安全號碼卡事件終於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如果你也有二張社會安全號碼卡,不妨參考上述的方法,應趕緊解決此項問題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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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2010年EB2 移民簽證面試實況轉播
時間過的真快,拿到移民簽證已經一周年了。這一年來有不少朋友都很好奇我的移民簽證面談過程必定是很緊張刺激, 理由是當初我的 H1B Visa 曾經被 AIT 退回美國移民局(USCIS)重新審理,時間長達 8.5 個月,不少人想要了解面試過程。其中也有不少人很佩服我竟然敢再去 AIT 進行移民簽證面談。我用一些時間寫下我的經驗,希望對一些想要走移民簽證的人有點幫助,也算是一種回憶。
2009-2010 年我的 H1B Visa 被 AIT 祭出 221(g) 條文,並將案件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時間長達 8.5 個月。在這段時間內,我綠卡申請 PERM 被勞工部批准,後來我也如願的繼續申請 I-140,2 天內馬上被 USCIS 批准。不久後我 H1B Petition 也重新被 USCIS 重新批准, 因此 AIT 決定發 H1B Visa 給我,也讓我如願的回到美國工作。回到美國之後,我繼續申請綠卡最後一個階段:向 National Visa Center(NVC) 遞交移民簽證文件。後來 NVC 審理所有文件完畢後,寫Email 通知我們移民簽證面試日期, 並將我的所有移民文件寄給 AIT 。此時我的心情當然是愉快的,但是也有點忐忑不安。
到了當日,我們依照面試時間前往 AIT 大樓,外面到處充滿著要拿非移民簽證的人。由於移民簽證面試者不需在外面排隊, 只要拿出通知單和警衛說明參加移民簽證面試, 即可前往 3F 直接等待。3F 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空間,這和 1F 是完全不同的。我發覺當天參加移民簽證面試的人真的不多,全部都是親屬移民,只有我們是職業移民(EB2) ,更讓我們覺得用職業移民來參加移民簽證面試真的是與眾不同。
移民簽證面試共有三關。第一關為報到,第二關為審查文件,第三關和 AIT 官員面試。
第一關辦事人員問我: 你在美國從事哪一種行業? 我回答: 從事資訊軟體業,職稱為系統分析師。她說: 你說的有點複雜,你指的是不是電腦? 我回答: 對對對,沒錯( OS: 3 條線) 。
第二關辦事人員: 嚴格審查文件
1) 要求我繳交 2009 年公司的 Tax Return。我因此繳交文件。
2) 詢問我的文件上 Job Offer 年薪部分應該要和 2009 年 W2 Form 一樣?
我回答: 2009 年我的 H1B 延期被 USCIS 拒絕, I-94 又過期,根據移民法規定,我不能領 W2 薪資。後來我又重新申請一個 H1B (相同公司相同職位) ,結果被 USCIS 批准。依照規定,我必須回來 AIT 重新簽 H1B Visa,沒想到被非移民簽證科嚴格審查,將我的案件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我在台灣待了將近 8.5 個月,是不能領 W2 薪資的。
辦事人員點點頭,笑一笑說: 你在台灣待了那麼久,你公司還願意等你啊? 我說是啊,因為我在公司待了4 年半了,和老闆都很熟啊。(我們覺得這個 Job Offer 問題,他是故意問的,因為他一定知道我所有的 H1B Visa 記錄,所以我誠實回答)
3) 你公司老闆叫什麼名字,公司有幾個人,多少人為綠卡及公民,地點在哪裡,是哪種行業?
我一一的對答如流。辦事人員說: 你公司有 5 個人,2009 年營收有100+ 萬,真是不可思議。於是他將 2009 Tax Return 的營收數字用筆圈起來。(OS: 幸好公司目前為止只有我一個 H1B 雇員。我們認為: 如果公司有 10 人,一半以上為 H1B 雇員,那這個公司已違反 H1B 雇員的原則。他查營收數字也是職業移民 EB2 的要求。)
4) 你的職稱為 System Analyst,你在這家公司待多久了,以前職稱也是一樣嗎,完全沒有換過任何職稱嗎?
我回答: 自從 2006 年,已在這家公司待了4 年半,我的 H1B 職稱一直都為 System Analyst。我熱愛這個工作。
5) 你美國研究所畢業證書原始文件有帶來嗎? 我這裏沒有你的研究所畢業證書
辦事人員原先很堅持一定要原始文件,後來幸好我有帶畢業證書影印本,上面有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蓋的公證官章。後來辦事人員並沒有再堅持(OS: 沒想到這個公證的官章居然此刻派上用場。)
6) 我一直認為不用帶斯汀的戶籍謄本,沒想到需中途離開 AIT,並前往最近的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後來辦事人員說: 待會叫到你們的名字時,並進行最後一關的面試。你們文件沒有任何問題。
第三關: AIT 官員
1) 你們會說英語嗎? 請舉起你們的雙手,和我一起說: 你們所說的話完全是真實及正確的(Yes and Correct) 。 我們也一起遵守官員指示並回答: Yes and Correct.
2) AIT 官員一直看著所有文件,於是說: System Analyst 的工作性質為何? 這家公司待多久了?
我回答: 自從 2006 年,已在這家公司待了4 年半,職稱一直為System Analyst。一直從事系統分析,系統設計,自動化測試,專案管理,最後讓系統成功上線。
3) AIT 官員說: 準備何時去美國? 我說預計 9 月底。他說很好,一切都沒問題,只要去旁邊的快遞處填寫資料,幾天內就會拿到移民簽證。
這次移民簽證面試的過程讓我更加了解到:
1) 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是完全不一樣的。申請非移民簽證常常會被刁難是正常的,因為你需常常要說服官員你沒有移民之傾向。
2) 移民簽證面試過程主要在審查當事人移民時的所有文件及當事人的背景資料,因此申請移民簽證時,只要當事人並沒有涉及移民詐欺,當事人家世清白,所有文件都依法準備好,拿到移民簽證是很容易的。 難怪我的律師那時認為移民簽證面試是非常簡單的事情,請我無需擔心。
這也讓我了解一件事: 當事人從以前到現在的簽證資料已完全紀錄在美國國務院的系統中, 因此誠實乃為移民簽證面試時最佳上策。
看完本文後,你還會擔心移民簽證面試不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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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你覺得一人的公司可以自己替自己申請 H1B 嗎?
大家都知道移民局(USICS)的規定: 自雇人士不能替自己申請 H1B。最近看了 USCIS 的備忘錄:自雇人士在特定情況下可以申請 H1B。我心中也覺得這項政策很好,但是必須符合 USCIS 的一些原則才行。
最近無意間在一些中文論壇上及看了相關的中文文章後,發覺有人(甚至律師) 指出: 一人的公司可以替自己申請 H1B。你是不是心中也曾經這樣想過: 自己成立公司, 然後替自己申請 H1B 呢?
你覺得這些人(包括律師) 的觀點對嗎? 我覺得一人的公司很難為自己申請 H1B,理由其實很簡單:即使你完全符合申請 H1B 的資格條件,但是你覺得你要如何說服 USCIS 官員下列 2 件事:
1. 你是一人公司的雇主兼雇員 ,你如何替自己建立雇主及雇員的關係?
2. 你是一人公司的雇主兼雇員,你會把自己解雇,然後讓自己失去身分 (Out of Status) ,讓自己身分黑掉。
如果你能說服 USCIS 官員上述 2 件事,那我會覺得你真的很厲害。既然上述一人的公司有門檻限制,那不如轉個彎,找朋友(綠卡或公民)一起成立多人的公司,那是不是可以替自己申請 H1B 呢?
若 3 位朋友(A 君美國公民,B 君美國永久居民,C 君外國人)一起成立一家公司 (C Corp) 。他們一起成立董事會,一起招募當地員工(1-2位)及解雇當地員工,並依規定付薪水給各位員工(此時不能付薪資給 C 君)。
此時你要說服 USCIS 上述 2 件事來替 C 君申請 H1B 我覺得並不會太難,但前提是: 公司成立需有一定的時間,需達到一定的營收才行。臨時成立且營收不夠的公司都是辦理 H1B 的大忌,所以想要自己替自己辦理 H1B 的人應該要事先規劃,提早成立公司才行。
想要自己成立公司,然後替自己申請 H1B 的人看到上述的過程,是不是覺得很困難呢? 若覺得很困難,還是要回歸現實面,找個會替你申請 H1B 的公司才是正途吧!
你覺得一人的公司可以申請 H1B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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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
不在部落格公開介紹移民律師的原因
有不少網友在本部落格留言,請我介紹移民律師。我不喜歡在此公開介紹移民律師。理由很簡單: 適合我的未必就適合你。
像我之前 H1B 雇主介紹 2 位律師(老美及老中)給我,說的天花亂墜,說這 2 位是個好律師。當然我也相信他的說詞。我和這位老美律師原本已經說好用 EB2 辦理綠卡,沒想到不出一個月居然出爾反爾的說要用 EB3 辦理綠卡,還給我一些狡辯的理由,讓我沒辦法和他共事。我 H1B 雇主甚至還和我說: 律師就是這種德性。讓我覺得更加不高興。
第 2 位的老中律師是位女性。那時我 H1B 雇主和我說的天花亂墜: 我不知你律師是誰 ? 這位律師成功的處理成千上萬的 H1B 申請案,於是我在 H1B 申請延期時卻選擇相信他的說法。沒想到這位女性律師最後把我的 H1B 案件搞砸,讓我的案件被 USCIS 拒絕。我打電話過去她律師事務所也沒人接電話,寫 Email 也沒人回,讓我見識此人也是虛有其表。
由於這 2 位律師的所作所為,讓我很不客氣的向我前 H1B 雇主抱怨: 是你花錢還是我花錢? 你居然介紹這種爛律師給我,還誇口說: 這位律師成功的處理成千上萬的 H1B 申請案,那為何把我的案件搞砸? 我希望我自己找律師,我負完全成敗之責任,和你沒有任何關係。後來他被我說到啞口無言,也拿我沒辦法。大家當然都知道我 H1B 申請延期及綠卡也都拿到了。
每個人案件不同,適合我的律師未必就適合你。為了防止上述現象發生,不在此公開介紹移民律師。 希望大家見諒。也希望你們的案件能順順利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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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2011年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Cross Barrier)
自從 2007 年8月寫了一篇美國的罰單文章-在美國被開罰單不要心慌,也不要急著付錢,沒想到這 4 年以來,來我部落格詢問被開罰單的網友還不少,這篇文章點擊率也頗高。這篇文章只說明一件事: 被開罰單後千萬不要心慌。若你不是無照駕駛或無違反重大規定,罰款有時可以減免,因為法官是很有人性的。
5 月中在上班途中,因為高速公路交通擁擠,大卡車擋在我前面很久不動, 我的右邊是 Buffer Zone ,於是我從 Buffer Zone 開過去,沒想到女警察從後面追上來,凶狠的看著我說: 這是 Barrier,車子不能開過,我聽了覺得莫名其妙。我於是被開了USD 411 元罰單,比超速罰單還貴。後來上班聽一位同事說: 華盛頓州以前車子可以開過 Buffer Zone,去年改了規定。很多老美同事聽了也覺得驚訝。
後來我用 Mitigation Hearing 的方式寄回去,並在出庭通知單背面詳述違規事實,並承認過錯,並請求法官減免罰款金額。但這次拖了一個多月,尚未在出庭日期前收到最後判決通知。於是當天我去法院一趟,詢問工作人員我的案件情況如何? 不知我今天是否要出庭? 工作人員說: 不用擔心,法官還在審查你的案件,你今天不用出庭。7-10 天內你應該會接到最後判決。
今天收到法院判決信件: 金額 USD 200 元。也就是說: 法官減免我一半以上的費用(211元)。這一次又讓我再度看到美國法官人性的一面。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部落格也是工作中的一種承諾(Commitment)
說起部落格(blog),你會想到什麼呢? 有些人會說: 這是分享自己心情的寫照。有些人會說: 寫部落格做什麼,簡直浪費時間。不論誰對誰錯,你覺得部落格也是工作中的一種 Commitment(承諾) 嗎?
以我這幾年美國軟體工作的經驗來說,我發現一個很重要的觀點,那就是: 很多大型軟體公司中的每個團隊,都要求每位員工都需要有工作中的 Commitment? 要如何實現自己的 Commitment 由每個團隊去定義。如果你達不到 Commitment,你的年底績效或評比也不會太好。有的大公司團隊的評比是以產品對市場佔有率為主要考量。
你覺得很多大型軟體公司的員工為何要寫部落格來分享產品技術心得? 除了興趣之外,他們也利用部落格來當作工作中的一種 Commitment。
他們的部落格提供團隊一個溝通的管道,解決用戶端產品的問題,分享新產品的使用及如何解決問題的地方。若是沒有這些工程師的部落格,我相信若用戶端遇到問題,他們會很難解決。我相信這些工程師對其工作都有一定的 Commitment。
你工作的 Commitment 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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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在美國工作要隨時提高職場警覺
每年的 6/30 是這家專案公司財政年度(FY11)的最後一天,根據以往我的軟體專案經驗顯示: 每次到了 4-6 月份時,不論是正式員工或 Contractors 都會小心翼翼的工作。因為除了正式員工需做年底的評比外,這也關心到該公司每個團隊是否能爭取到下一年度的預算金額。若該團隊沒有太多的預算,那很多 Contractors 也就沒有辦法繼續待在這個團隊。
正因為如此,各獵人頭公司最近拼命積極運作,開始詢問每位 Consultant 的近況及詢問他們認識的每個團隊經理之情況。最近我也接到了不少認識的 Recruiters 詢問的電話,我和他們說: 我的 Contract 繼續下去,他們都說恭喜你在這家專案公司已待了很長的時間,記得常和我們連絡。我說沒問題!
這些 Recruiters 為何要說恭喜呢? 其實答案很簡單 : 因為如果你用 Contractor 的名義在一家專案公司工作了很長的時間,你對他們而言絕對是有利可圖,他們也會對你刮目相看。這就是我為何喜歡當 Contractor 的原因。
除此之外,我獵人頭公司的 Account Manager 換了新人,最近和我連絡,並介紹自己給我認識,她說: 你的 Contract 沒有問題,你老闆二話不說,直接讓你下一年度繼續待在這組,你的幾位同事及老闆對你的評比都很好(她用 Kudos 字眼)。她的說詞讓我覺得我這六年來的美國工作終於有了肯定的回應。
六年的美國工作,前二年算是一種痛苦的磨練,也因為老天爺的保佑,才能讓我在美國有闖下去的勇氣。也正因為這些磨練,才能讓我知道要如何適應美國軟體工作的環境?
雖然我這一次的 Contract 比我預期的要久,我也知道專案總會有結束的一天,但是身為 Consultant 的我還是會盡其所能把專案工作做好,隨時提高職場警覺,要求自己學習新技能,讓自己以後能繼續接受更競爭的就業市場。
標籤: 美國Consultant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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