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

Chase 的免費國際匯款才真的是免費

去年 2 月份寫了一篇文章-原來華盛頓互惠銀行的免費國際匯款是個噱頭-,文中提到International Banking System 會收手續費。那時我相信 WaMu 行員 International Banking System 的說法,所以才寫了這一篇文章。

幾星期前,我去 Chase 進行國際匯款到斯汀台灣的玉山銀行帳戶,因為 WaMu 已成為 Chase 一份子,所以 WaMu 的 Free outgoing 的服務仍然為 Chase 所保有。

匯完之後,台幣剛好貶值,最後玉山銀行已 NT 32.9 兌換 USD 1,真是不錯!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 玉山銀行只收台幣 200 元(最高收費)。這一次從 Chase 進行國際匯款卻完全沒有任何手續費。

後來經由我查證的結果: 之前 WaMu 並沒有和台灣的銀行有直接往來,它要經過 Chase 或其他美國的銀行才能將客戶的錢匯到台灣的銀行帳戶。因此之前 WaMu 行員所說的 International Banking System 手續費指的應該就是這個仲介費。現在 WaMu 已成為 Chase 一份子,Chase 又和台灣不少家銀行有直接往來,因此 Chase 的免費國際匯款才真的是免費。

下次若你想要國際匯款到台灣,請先問好台灣的銀行是否和你美國的銀行有直接往來關係,因為這會決定你手續費的高低。

延伸閱讀:
美國-台灣國際匯款的方式說明
原來華盛頓互惠銀行的免費國際匯款是個噱頭
華盛頓互惠銀行倒閉,現成為 JPMorgan Chase 一份子

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

不要迷信一頁英文履歷表

這幾個月來,陸陸續續幫一些朋友及網友看看他們的英文履歷表。他們大部分的共同特色就是迷信一頁英文履歷表。在這裡我真的要強調一件事: 不要懼怕擁有超過一頁的英文履歷表。

在很多英文網站中,已經有很多人強調一頁英文履歷表已經過時。學校單位的教職員工所強調的一頁英文履歷表的說法你們只要聽聽就好,盡信書不如無書。

2008
年時,我英文履歷表有3頁半,2 個獵人頭公司的不同 Recruiters 在不同時間和我約好一同去客戶端面試。不同獵人頭公司有不同英文履歷表的寫作方式。當 A Recruiter 和我說: 待會你拿這份代表我們公司的英文履歷表去和客戶面試,你的英文履歷表共有 5頁。而 B Recruiter 和我說: 你的英文履歷表共有6頁。如果當你聽到這些資深 Recruiter 的說法時,你還會迷信一頁英文履歷表嗎?

若下次有人請我幫他們看英文履歷表時,請你們先寫出 2-3 頁的履歷表。我的目的很簡單: 不要迷信一頁英文履歷表。

延伸閱讀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你的愛車多久沒換電池了?

美國國慶日時,去 Wal-Mart 買東西,沒想到一出來時,發覺我 2006 年的 Honda Accord 居然發不動。那時的念頭就是:  應該是車子遙控器沒電了吧,車子的電瓶應該不至於沒電吧。恰巧 Wal-Mart 的旁邊就是 Honda,但其汽車服務部門沒營業,於是我請一個人幫我確定一下是不是遙控器沒電,結果發覺真的是電瓶沒電。

我的車子停在 Wal-Mart 外面停車場,到處都是車子,我又沒帶 Jumpstart ,若借到 Jumpstart 也很難恰巧找到有人停在我車子的旁邊。於是我先求有再求好, 先去 Wal-Mart Auto Part 部門尋求幫助,我感覺他們人都不錯。說明來意後,他們說:依規定沒有辦法將客戶的車拖到其部門,他們建議我去找外面 Security 的巡邏車。後來 Security 說他也不能幫人 Jumpstart

於是我又回到 Auto Part 部門尋求幫助,用 Driver's License 借了一個   Jumpstart,出去之後,發覺我車的斜對面正好有人在啟動車,於是請他幫助,終於順利將車啟動。那位好心人和我說: 3  年的電池也差不多該壽終正寢了。

其實電池已經用了  3  年半,我心中也認為該換一個新的電池。後來我到 Wal-Mart Auto Part 部門,請他們幫我測一下究竟如何,測出來結果是 not stable 於是終於換了一個新的電池。

若你的愛車很久沒換電池,請隨時攜帶 Jumpstart 已備不時之需。

若你的愛車很久沒換電池,換一個新的電池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延伸閱讀:

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H1B 雇員 Bench Time 之薪資問題

四月份我寫了一篇文章-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否有問題? -有不少網友都提出自己的見解,當初我都覺得都很有道理。

直到最近我看了一本美國移民法的書,並且搜尋其他網站也得到相同的解答時,也讓我豁然開朗,疑惑全解。也讓我體會到一件事情就是: 當你以後看到有律師提出類似問題時(如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有問題的),而這個問題關係到你自己在美國的合法身分時, 你自己應該主動去尋找答案,而且一定會有某一法令規範著此問題。

若你去請教自己的律師時,你最好問他: 請問你是根據那一條法律的規定而所說出來的? 因為法令自然會說明一切。你要看到原文才會比較心安。我和不少朋友都有類似的經驗,那就是有不少的律師只是濫竽充數,他們的觀點有時候不見得一定是對的,只是人云亦云。若是本身沒有學過移民法規的人居然能夠比這些律師更精益求精時,那這些律師真的是要感到羞愧才對吧。

上述這個問題為何這幾年被炒起來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太多印度公司錄用 H1B Consultants 所導致的,很多法院的案例也是出自於此。在 Consulting Company 工作的我也需要好好的注意一番。當Consultant 契約專案完成時,若自己運氣不好,則會有一段尋找專案的時間,我們稱作 Bench Time。因此雇主是否需要支付 Bench Time 的工資產生很大的爭議。其實非 Consulting Company 的 H1B 雇員也是一樣, 若你請假,公司未支付薪資,你還是會遇到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的問題。

現在我可以很大聲的說: 若 H1B 雇員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其實是可以被允許的,只要符合一個最主要的原則,那就是一定要出自於 H1B 雇員自願性的要求 (voluntary request) 。如放假處理事情, 公司可以不支付薪資。

這一法令也讓我自言自語想到幾件事情:

1. H1B 雇員只要是自願性的請假,沒有工作就沒有報酬,這一點是成立的。

2. 若 H1B 女性雇員請產假 2 個月,相信也出於自願。也會讓她的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若雇主沒有付她這 2個月薪資, 這一條法令也說得通。

3. 若 H1B 雇員整年工作,完全沒請假,但其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這樣的身分才是有問題。依照法令,雇員可以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只不過當你提出時,你要有心理準備,你的 H1B 身分也準備被雇主終止。

4. 若 H1B Consultant A 君契約專案完成時,會有 Bench Time 來找尋契約專案。如果 Bench Time 時間是出於A 君自願的請假, 那身分就沒有問題。但現在很多法院的案例就是 Consulting Company 在 A 君契約完成後,公司並沒有給他專案,而且也不是出自於 A 君自願的不工作。若其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這樣的身分也是有問題。依照法令,A 君可以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

在 Consulting Company 待了3年多,其實有其優缺點。優點就是自己不用怕公司因營收不好而被裁員,H1B 身分再度被終止。缺點就是當完成專案後,考驗自己多久能找到專案。我部落格之前常提的一個觀點就是: 每家 Consulting Company 資源都有限, 唯有透過公司對公司的合作 (corp-to-corp) 來衝高公司的營收。有些公司本身資源少,所以導致很多 H1B Consultants 將 H1B 工作簽證轉到其他資源較多的公司,他們絲毫不會考慮到自願或不自願的問題。

那為何法院現在有這樣多的案例呢 ? 我覺得最主要原因就是很多新的印度 Consulting Company 本身資源少,根本沒辦法讓雇員從事其契約專案。即使雇主為雇員找到面試的機會,雇員面試也失敗了。一連串的原因最後導致雇主雇員關係不好。因而雇員依照這條法令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也導致雇員的 H1B 身分被公司終止。

我覺得自願的 Bench Time 越久對 H1B Consultants 來說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雖然我現在找不到那一條法令(也許沒有這條法令)規定自願的 Bench Time 究竟多久才適當,但是當你 Bench Time 越久也會使自己 H1B 工作簽證 3 年後申請延期增添一個困難度,因為你的 W2 Form 可以證明一切。

現在美國景氣不好,有很多公司已不再錄用正式員工,也不再贊助 H1B 工作簽證,但也有很多公司只願意錄用 Contractors ,也喜歡公司對公司合作的模式。如果你看了這一篇文章之後,你覺得你還會像我一樣將 H1B 工作簽證放在 Consulting Company 下,當個 H1B consultant 嗎?

延伸閱讀:
在美國生活,那些書值得研讀?
我是H1B Consultant,我也是無薪假
當 IT Consultant 的另一條件: 心臟要強
美國獵人頭公司如何幫客戶尋找資訊人才?
你的雇主會幫你支付 H1B 工作簽證的申請費用嗎?
用 Consultant 尋找正職員工職位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當 H1B 的 IT Consultant 遇上獵人頭的 IT 公司,會擦出何種火花?
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否有問題?
H1B 全職員工被解雇後的另一思考模式- 先找工作再要求轉換 H1B 工作簽證

2009年7月1日星期三

來美國出差,你的海外津貼是台灣公司支付,還是美國公司支付?

最近看了一篇部落格文章-和「住房津貼」有關的爭議 -讓我心中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相信大家都有機會來美國出差,你們的海外津貼是台灣公司支付,還是美國公司支付呢?

若 A 君持 B1 簽證來美國出差半年,依照移民局規定,A 君是不能工作的,當然也就不能領取美國公司所開出來的海外津貼。若 A 君的海外津貼由台灣公司支付,依照台灣稅法的規定,A 君需支付台灣的所得稅。

雖然移民局規定持 B1 簽證來美國出差是不能工作,但是若 A 君領取美國公司所開出來的海外津貼, 那結果會如何呢?

基本上 A 君將支票拿去銀行開戶並存款,屬於正常行為。移民局無法知道。A 君因為沒有社會安全號碼,也無法獲得 W2 Form,也無法向 IRS 報稅,他也不會笨笨的想主動報稅。這時 IRS 也無法知道 A 君之情況。A 君既不用報台灣所得稅,也不用報美國所得稅。你是不是覺得來美出差的員工處於灰色地帶也特別高興呢?

就我所知,有不少的華人公司是經由美國公司而支付海外津貼給出差員工,你現在在美國出差是不是也是如此呢?

我只能說來美出差的員工若你的公司是上述我提的這種狀況,你也不要高興的太早。雖然你不用報台灣所得稅,也不用報美國所得稅,但萬一 IRS 查貴公司的稅,發覺嚴重違反規定,公司輕者被罰款,重者還會連累到你自己,你不可不慎。

雖然這後果可大可小,但現在美國移民法越來越嚴格的情況下,千萬不要認為公司做的就一定是對的,你在美國自己要有判斷的能力。

你的海外津貼是台灣公司支付,還是美國公司支付呢?

延伸閱讀:
在美國生活要有獨立判斷的能力
你的雇主會幫你支付 H1B 工作簽證的申請費用嗎?
持美國工作簽證的台灣人是否需向台灣國稅局申報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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