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我寫了一篇文章-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否有問題? -有不少網友都提出自己的見解,當初我都覺得都很有道理。
直到最近我看了一本美國移民法的書,並且搜尋其他網站也得到相同的解答時,也讓我豁然開朗,疑惑全解。也讓我體會到一件事情就是: 當你以後看到有律師提出類似問題時(如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有問題的),而這個問題關係到你自己在美國的合法身分時, 你自己應該主動去尋找答案,而且一定會有某一法令規範著此問題。
若你去請教自己的律師時,你最好問他: 請問你是根據那一條法律的規定而所說出來的? 因為法令自然會說明一切。你要看到原文才會比較心安。我和不少朋友都有類似的經驗,那就是有不少的律師只是濫竽充數,他們的觀點有時候不見得一定是對的,只是人云亦云。若是本身沒有學過移民法規的人居然能夠比這些律師更精益求精時,那這些律師真的是要感到羞愧才對吧。
上述這個問題為何這幾年被炒起來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太多印度公司錄用 H1B Consultants 所導致的,很多法院的案例也是出自於此。在 Consulting Company 工作的我也需要好好的注意一番。當Consultant 契約專案完成時,若自己運氣不好,則會有一段尋找專案的時間,我們稱作 Bench Time。因此雇主是否需要支付 Bench Time 的工資產生很大的爭議。其實非 Consulting Company 的 H1B 雇員也是一樣, 若你請假,公司未支付薪資,你還是會遇到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的問題。
現在我可以很大聲的說: 若 H1B 雇員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其實是可以被允許的,只要符合一個最主要的原則,那就是一定要出自於 H1B 雇員自願性的要求 (voluntary request) 。如放假處理事情, 公司可以不支付薪資。
這一法令也讓我自言自語想到幾件事情:
1. H1B 雇員只要是自願性的請假,沒有工作就沒有報酬,這一點是成立的。
2. 若 H1B 女性雇員請產假 2 個月,相信也出於自願。也會讓她的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若雇主沒有付她這 2個月薪資, 這一條法令也說得通。
3. 若 H1B 雇員整年工作,完全沒請假,但其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這樣的身分才是有問題。依照法令,雇員可以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只不過當你提出時,你要有心理準備,你的 H1B 身分也準備被雇主終止。
4. 若 H1B Consultant A 君契約專案完成時,會有 Bench Time 來找尋契約專案。如果 Bench Time 時間是出於A 君自願的請假, 那身分就沒有問題。但現在很多法院的案例就是 Consulting Company 在 A 君契約完成後,公司並沒有給他專案,而且也不是出自於 A 君自願的不工作。若其實際年薪低於 H1B 薪資下限,這樣的身分也是有問題。依照法令,A 君可以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
在 Consulting Company 待了3年多,其實有其優缺點。優點就是自己不用怕公司因營收不好而被裁員,H1B 身分再度被終止。缺點就是當完成專案後,考驗自己多久能找到專案。我部落格之前常提的一個觀點就是: 每家 Consulting Company 資源都有限, 唯有透過公司對公司的合作 (corp-to-corp) 來衝高公司的營收。有些公司本身資源少,所以導致很多 H1B Consultants 將 H1B 工作簽證轉到其他資源較多的公司,他們絲毫不會考慮到自願或不自願的問題。
那為何法院現在有這樣多的案例呢 ? 我覺得最主要原因就是很多新的印度 Consulting Company 本身資源少,根本沒辦法讓雇員從事其契約專案。即使雇主為雇員找到面試的機會,雇員面試也失敗了。一連串的原因最後導致雇主雇員關係不好。因而雇員依照這條法令向公司索取年薪的差額,也導致雇員的 H1B 身分被公司終止。
我覺得自願的 Bench Time 越久對 H1B Consultants 來說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雖然我現在找不到那一條法令(也許沒有這條法令)規定自願的 Bench Time 究竟多久才適當,但是當你 Bench Time 越久也會使自己 H1B 工作簽證 3 年後申請延期增添一個困難度,因為你的 W2 Form 可以證明一切。
現在美國景氣不好,有很多公司已不再錄用正式員工,也不再贊助 H1B 工作簽證,但也有很多公司只願意錄用 Contractors ,也喜歡公司對公司合作的模式。如果你看了這一篇文章之後,你覺得你還會像我一樣將 H1B 工作簽證放在 Consulting Company 下,當個 H1B consultant 嗎?
延伸閱讀:
在美國生活,那些書值得研讀?
我是H1B Consultant,我也是無薪假
當 IT Consultant 的另一條件: 心臟要強
美國獵人頭公司如何幫客戶尋找資訊人才?
你的雇主會幫你支付 H1B 工作簽證的申請費用嗎?
用 Consultant 尋找正職員工職位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當 H1B 的 IT Consultant 遇上獵人頭的 IT 公司,會擦出何種火花?
若 H1B 雇員的實際年薪低於薪資的下限,那 H1B 身分是否有問題?
H1B 全職員工被解雇後的另一思考模式- 先找工作再要求轉換 H1B 工作簽證
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H1B 雇員 Bench Time 之薪資問題
發佈者: Ray 於 上午10:26
標籤: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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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留言:
H1B 工作簽證放在 Consulting Company, 但不是每次都會連續接到 case, 那中間那些間隔怎麼辦? Consulting Company 還會繼續付你底薪嗎?
那中間那些間隔怎麼辦?
--This is bench time as I mentioned in my blog.
還會繼續付你底薪嗎?
-I don't think so.
No Chinese keyboard now.
真高興找到你的部落格! 我是一個在美上大學的學生, 台灣就讀美國學校, 但是在台灣住了十五年. 雖然大學生活過得很愉快, 也交了許多白人朋友, 但是在這畢業前的最後一年突然有許多想回台灣的感觸. I look forward to more posts! 你會建議一個從美國數一數二的公立學校(意思市在台美什麼知名度的)畢業後直接回台嗎? 我有雙重國籍也不是男生所以這一點不是問題.
Shadowyi
其實每個人對想留在美國或回台灣發展常常會舉其不定,你應該問自己你想要的是什麼?你的優勢是什麼? 30歲以前看學歷,30歲以後看資歷我是很認同的!也許你回台灣發展會有不錯的機會!
因為我在台灣工作3年多,我不喜歡那裡的工作環境,有些老闆很自以為是!他們也很喜歡挫挫名校學生的銳氣,看了就很討厭!
What kinds of posts are you looking forward to?
請問如果 RAY, contractor 能夠比較不用擔心間隔的問題,是否因為 charged by hour? 所以不受年薪不足的限制?
Web,
若H1B contractor及H1B 正式員工是出自於自願性的要求放假,就不受年薪不足的限制!
今年在與移民局溝通的過程中﹐移民律師協會也表達了對最近H-1B, L-1A﹐L-1B, O﹐ P 等申請接到不合理的補件要求或被拒絕的情況比前幾年還要多﹐而要求移民局提供批准率﹑補件﹑及補拒絕率的統計資料。但是這些資料在昨天公佈的H-1B 名額使用狀況中並沒有出現。
移民局表示這些被補件或拒絕的H-1B 大多是獲得政府財務資助(TARP) 的僱主﹐或者H-1B 僱主是第三者(例如 IT Consultant) 的情況﹐移民局主要針對H-1B Petitioner (僱主) 是不是真的在營運及這份工作是否需要一個有專業學經歷的員工來做進一步的調查及要求補件。如果移民局認為你的這個H-1B是要有Contract 才有工作及薪水的話﹐被補件甚至被拒絕率的可能性就更大。
On bench不會pay?這點很難說。
因為我們公司就有pay的,不過只是意思性的一點錢(讓你起碼還有錢填飽肚子),而且有規定第一個月不准申請。
結論就是很少人拿到這筆補助,因為大家都想趕快找到下一個project,公司或是consultant皆是如此。
最近聽到一些消息不知道是否是真的:
H1B如果超過一個月都沒找到工作,就必須離開美國。身份依然有效,也就是等到你找到工作之後還是用H1B的身份進入美國,沒找到的話就必須繼續在美國以外的地方等。
我是覺得這樣似乎不是很有道理,不過也沒深入研究過新的法規。
沒聽過,所以還是問你的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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