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聽到前公司美國新蛋科技(newegg) 又再找人!我心裏一直覺得很奇怪! 去年大裁員,八月份台灣新蛋也裁了4 人, 現在又要找人! 完全沒有一套健全的制度!
這些高層想法到底為何, 我覺得可以從台灣把人調過去, 難道一定要重新招人,重新訓練一批人後又加以裁員嗎! 這大概是每年招募,每年裁員的 newegg 文化吧! 昨天才和前同事聊天,他說公司有點誇張白目!不懂得珍惜人才! 公司四款16 條其中一條思想理念(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 是不是可以廢掉了!
當公司需要你的時候,就招募你!當公司不需要你的時候,就叫你走路!對於那些是H1B 的人員記得一定要小心!
後記:
1. 最近有人留言說: 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已從新蛋科技四款 16 條中移除了! 若留言屬實,請問張董事長,你不是自打嘴巴嗎? 居然可以拿高標準要求員工,低標準要求自己!
2. 看了呆伯特法則後,發覺文中提到: 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乃是偉大的管理謊言;金錢或營收才是公司最大的資產! 看了之後發覺這真是異曲同功之妙!
延伸閱讀:
美國職場裁員現形記
對新蛋科技 (newegg.com) 感到失望
新蛋科技 (Newegg.com) 是一個制度健全的公司?
新蛋科技(newegg.com) 真的沒有辦法在美國上市嗎?
2006年9月13日 星期三
美國新蛋科技(newegg)又要找人
2006年9月10日 星期日
H1B 的資訊委外工作
自從H1B 被 consulting company holds 住後, 工作機會變多!
2006 年七月份去一家NASDAQ公司做onsite support, 公司付我旅館費 + 三餐+ gas fee.
這種機會以後會很多嗎?我不知道!最好是很多啦!
在台灣我不太喜歡去做onsite support.因為總覺得喜歡坐辦公室! 但是來到這裡別有一番體會! 在美國我別無選擇,這是 H1B employee 最好的選擇方式! 要是我結婚後,可能就不太好了, 因為老婆要和我一起在美國各州流浪! J 但是我很喜歡到處走走啦! 除非綠卡拿到,才有選擇! 但是反過來想,若能因工作關係到處走走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呢!
上次一個半月賺了9,000 多美金.不用付旅館費 + 三餐+ gas fee.! 扣完稅後應該只剩下7,000 多美金吧!
如果我住台北(房租+ 三餐+gas) ,一個月淨收入可能只有12,000台幣! 加上稅後淨收入可能不到10,000台幣吧!這樣我可能要在台北奮鬥2 年才能賺到吧! 這也比 在LA 要做6 個月的淨收入高吧!這是好事嗎?
這是經濟學所說的取捨問題!在美國不要想當大官,因為老美IT經理除了管理外還是要做 hands-on 的工作!這在台灣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官大學問大嗎!
我比較適合老美生活,至於回台灣發展,屆時再說吧!
2006年9月8日 星期五
在美國要看開點
來美國一年多了,有點感觸!我想很多人對美國夢是抱有期待的!如果你以一個普通人的身分能在台灣拿到美國的offer, 用工作簽證在美工作,我相信99% 的台灣人會覺得你很優秀, 很厲害, 因為這是很多留學生夢寐以求的!
若是一個人運氣很好 , 一帆風順, 公司也很好, 工作幾年之後, 公司願意幫他辦綠卡, 沒有意外,一年內綠卡身分即可得到!這種人我見過!
若是一個人運氣很好 , 只是公司不好, 不願幫他他辦綠卡, 他只好尋尋覓覓其他公司,若是運氣很好, 找到願意為他辦的公司, 美國夢指日可待!若是找不到, 6 年後便要離開美國! 這種人我見過!
若是一個人運氣不好 , 公司有財務危機, 他只好再找其他公司贊助其工作簽證!但大部分的公司,都要叫你自費出3000-4000元自己辦!不然就是工作簽證的機會很少!
我曾聽過一位姐姐的朋友, MBA 及電機碩士 連續待了三家公司, 全部倒閉!身分那時未明! 覺得自怨自艾!後來終於找到一家好公司,綠卡也下來, 完成美國夢!
我只能說一切天註定! 一般而言, 用工作簽證在美工作的人, 5 年內是很痛苦的!隨時怕裁員的命運!若是老闆惡意刁難, 你只有忍受的份! 但是我們台灣人對身分比較看的開!
當我看開時, 也就是我回台發展時候了!
2006年9月2日 星期六
H1B 找工作經驗談
你如果像我一樣覺得自己運氣差, 公司狀況不好,又擔心 H1B 被 terminate 時,你應該趕快找工作。萬一真的被裁了, 身分就變不合法了。趕緊和老闆商量,叫他暫時先不要將你資料送給移民局。若是他執意送,也不要灰心。趕快加緊找工作。 移民局心中自有一把尺 。2 個月內找到轉換身份因不成問題。在美國被裁員的人很多,不用怕自尊心受到傷害,危機的背後總是有上天給的禮物。
在美國不像在台灣一樣,你還可以挑工作。因為你是 H1B 雇員,享有 H1B 薪資下限保障。但是工作卻也受到限制。你若是找不到能幫你轉換 H1B 的雇主,你根本無法跳槽。公司不好,老闆不好只好忍氣吞聲。待綠卡拿到後,就說聲拜拜。但現在替員工辦綠卡的公司越來越少了。
根據我經驗,資訊人員一定要有五年經驗才有機會。而且履歷表一定要寫的讓 Recruiters 看到, 覺得你經驗豐富,可以幫你找到工作又可以收到佣金。
丟履歷表一定要每天丟,採大數法則,不要間斷, 給自己 2 個月時間, 成效自然會出來。若半個月沒進展,就表示履歷表有問題,再繼續改。當 Recruiters 打電話問你問題時,再把這些履歷表沒寫過的再加上去。我 2-3 個月陸陸續續共改了 100 多遍。覺得自己履歷表已經能讓 Recruiters 看到馬上打電話給我。我還和美國微軟公司電話面試過耶。
接下來就是電話面試或親自面試,看造化了。 有遇到 H1B 贊助只能說恭喜,你太幸運了。 沒有,不要失望。我只能說 H1B雇員只能盡人事聽天命。
延伸閱讀:
2006年8月21日 星期一
Days Inn 的趣聞
由於要參加朋友婚禮, 開了6 小時終於到達LA.累死了! 晚上住Days Inn 已經11:30 了,我有事先預約,但他們好像睡覺了! 我就按night bell 把他們吵醒! 後來進去房間後,發覺要洗澡時為何沒有讓水從蓮蓬頭往下流的function! 那一個往上拉的東西為何沒看到啊!
試了半天不行,於是去問 front desk, 又按night bell 把他們吵醒 !他們一定氣死我了!他講解功能, 我才明白, 才恍然大悟!
我們已經習慣一種東西時就會依照自己思維去做,但是往往沒想到還有少見不流行的設備等著你!只不過這設備未免太濫了吧!
2006年8月19日 星期六
申請 H1B簽證的文件
我 H1B 已轉了二次, 一次是找律師辦理,一次是公司幫我辦理。當然二次費用都是我自己出。我那時第一次找律師辦理,平常件要 USD 2,900,快速件要加 USD 1,000 。律師和我說只要將申請書遞出去, 就可以工作了。只要不要離境,辦平常件即可。所以我選擇平常件, 我大約等了 2 個月才下來。第二次轉 H1B 是公司幫我辦理,費用 USD 2,190。後來我才知道若自己辦理 H1B 的總費用,不含快速件, 也是 USD 2,190。
所以得到一個結論是:若你去找律師,看律師費是多少。你的固定成本是USD 2,190。若公司幫你出這一筆錢更好,當然要看運氣。後來我有一位朋友她在 LA 自己申請 H1B 簽證,她用快件的方式,自己省了律師費!
申請 H1B 簽證的文件如下:
From the Employer:
1.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Date of Incorporated)
2. Federal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3. Number of Employees
4. Company Brochures / Website Address
5. Recent One Year Total Gross Annual Income
6. Company Letterhead (5 sheets)
7. Person and Person’s Title and email address who is going to sign the petition
8. Company email address
9. Telephone & Fax Number
10.Company Name & Address
11. Job Position Offered and Rate of Pay
From the Employee:
1.Diploma
2.Transcript
3.Updated Resume (Saved in a disk, if possible)
4.Passport, Form I-94s, Form I-20s and Visa Page
5.US Address, Phone Number & Social Security Number
6.Address in Foreign Country
7.Last Three Months Earning Statements (if any)
8.Previous Form 1040 U.S. Individual Tax Return Statements (if any)
9.A copy of the previous H1B File, if any.
這是當時律師給我的文件清單。美國移民法常變。所以上述文件也會變動。若你要自己申請 H1B簽證, 應該要研究清楚。
延伸閱讀:
分享一些 H1B 簽證的消息
申請 H1B 應該自己辦理或找律師辦理?
標籤: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2006年8月18日 星期五
向討債公司低頭
4 月底搬家, 超速被開罰單。也沒接到罰款通知!我也不知道要去法院。所以就忘記了。昨天大哥和我說有一封信: 法院已將 case 轉到討債公司(collection Agent)了。 今天打電話去討債公司, 費用已原本從 300 漲到 685 美金了!
今天特地去警察局問警察到底被開罰單程序如何: 原來是接到黃單時,不論是否法院有寄 notice 給我, 21 天內一定要去法院一趟。原本我是個 good driver 不用付錢, 現在不理它的結果就是和自己的錢過不去。
打去 LA 法院問看看。不想付給討債公司, 看法院能否算便宜一點。結果打電話去法院,等候很久,沒人接, 也耽誤工作時間, 但無收穫。 所以就請遠在 Florida 的 Inga 利用時間幫我花時間問。她真是聰明。節省我很多等候時間。 所以最後結果就是: 照付! 法院不再受理我案件! 所以以後真的要多加小心才是。
延伸閱讀:
不向 collection agent 屈服
2006年7月21日 星期五
第一次突然覺得H1B雇員有那麼多選擇工作的機會
7/17 早上六點多就起床了。 我要 10 點半抵達客戶所在地點 -Stockton, CA 。 但是開了一小時就到了。原本如意算盤是在 Starbucks 上網, 沒想到一不小心將咖啡弄翻了。 灑到我鍵盤,當場當機。後來覺得不行。只好先去上班。工作還可以勝任。全部都是老美,沒有東方臉孔。真是好啊。
但是一個禮拜居然在旅館住,開不了 Notebook, 無聊死了。又沒地方逛。 我中餐吃了三天麥當勞,二天 Quiznos 真是慘啦。 幸好今天電機系朋友幫我看 Notebook。 居然可以開機。真是高興。希望 Notebook不要再壞了。 期望下星期更好。
雖然我只做的是 contract job,但是對我而言,工作簽證不會再被終止掉了。而且又可高高興興選擇自己的工作。這一家公司也是 NASDAQ 上市公司。 沒有老中,真好。 至少也完成自己少年時代夢想。
自從當了contractor 之後, 第一次突然覺得 H1B 雇員有那麼多選擇工作的機會。 我覺得一句話很對:危機的背後總是有上天給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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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 星期日
H1B 雇員在美國的生存方式
看派遣女王文章報導有感
標籤: 加州手扎, 美國工作, 美國簽證及H1B 訊息
2006年6月6日 星期二
如何善加利用不同信用卡
以前到現在使用信用卡, 後來覺得最佳利用方式就是將每個信用卡的close date and payment due date 列出來!例如我有三張卡分別如下:
card | Close date | Payment due date | 19-2 | 3-16 /4-20 |
American express | 17 or 18 | 6 | Use this card | |
chase | 1-2 | 21 | Use this card | |
Amazon | 22-23 | 12 | Use this card |
Close date 到payment due date 通常有 20 日! 所以當你知你的 close date 時,例如8月19 日你要買東西時, 我就不會使用 Amazon card 作交易 !因為Close date 是8/22-23 日,因此我在9/12 需繳款! 我反而會利用 American express 作交易,因為它可以讓我 10/6 才繳款!經過信用卡的接力賽,可以使當月還款壓力降至最低 ,還可以用薪水的餘款讓我銀行利息變多點!
若2張卡 close date 太接近時,可以打電話給銀行請求更改close date, 已做到最佳分配方式 ! 這種方法學校老師並不會教吧!夠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