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待久的人都知道,不要隨便問人三件事情:
1. 不要問人年紀多大
2. 不要問人薪水多少
3. 不要問人結婚與否
我曾經在聖地牙哥工作時,和一位來自丹麥的 development lead 還有點熟,那時去吃中飯的途中,我和他開玩笑的說: Are you married? 結果他說: I am divorced. 當場讓我傻眼! 連忙和他說對不起,幸好他脾氣很好,覺得無所謂,不然我會覺得無地自容!
台灣不向美國一樣, 雇主還可以問應徵者的個人隱私,如下:
1. 婚姻狀態?
2. 國籍為何?
3. 有無男女友?
4. 宗教信仰?
5. 健康程度?
6. 家庭狀況?
在美國,上述個人的隱私權是絕對保密的,而且法律也有規定!若雇主面試時,應徵者已覺得問題令他感覺不舒服時,可以當場委婉並拒絕回答!若雇主還是執迷不悟,就已違反法律!當然面試時應取決於當時的環境及一些可以容忍的範圍之內!但是美國雇主都應該知道,只會問應徵者的工作經驗,技能問題! 個人的隱私權是不太會問的!
我很討厭台灣面試的性向測驗,而且有些雇主面試時還身家調查!若上述我提的這些事能夠納入台灣的法律,我第一個舉雙手贊成!
延伸閱讀:
質疑台灣履歷表需檢附照片的做法
在美國看PMP 證照-是白人的最後一道防線?
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
在美國應徵工作時可以不回答雇主個人隱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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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留言:
當年在台灣工作時,履歷表上要填寫父母、兄弟姊妹職業、年齡,婚姻狀態。
這讓我非常不解,我個人以為這些都不是判定我是否可以勝任該職務的資訊。
在進入那間公司之後,我向公司顧問表達過我覺得那些資訊是過份隱私且不必要的,但是公司的顧問卻說,「家庭背景」很具有參考價值。
我當下覺得很無言‧‧‧。
Stella,
這就是我不喜歡台灣工作環境的原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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