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大人坐月子時,需要有人幫忙。因此老婆大人前幾個月和岳母大人商量來美事宜。雖然台灣人來美國已經可以免簽,但是只能待三個月。在網路上看到,有不少人認為: 用免簽只要在美國待三個月,然後出境到加拿大,然後入境美國,即可再延三個月。您覺得有可能嗎? 動動腦即可知道。
為了讓岳母大人能夠來美國待六個月,老婆大人寫了一份詳細的邀情函,然後請岳母大人到 AIT 申請 B2 簽證。
AIT 官員根據申請表及邀請函,只問了岳母大人一個問題:
台灣已經有免簽了,為何還來此簽 B2
簽證呢?
岳母大人回答:
女兒懷孕雙胞胎,預產期 11月份,坐月子需要人手,想在美國留久一點。
AIT 官員聽了後,二話不說:
直接放行。
如果您想請台灣家人來替您坐月子,合法申請停留美國六個月的 B2 簽證會好處多多。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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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言:
請問您是公民或永久居留權嗎? 謝謝分享!
US Citizen.
我也有類似的情形需要媽媽來美國陪產
想請問可不可以分享如何寫邀請函呢?
上網查了很久都沒有範例⋯
謝謝
It is easy. Don't think about it too much. I upload the sample letter for everyone to view here. Hope this helps.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VvD1sDeDEeksWWW8wssViABnldHgEHYHPEzkJwc7jMo/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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