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 2007 年8月寫了一篇美國的罰單文章-在美國被開罰單不要心慌,也不要急著付錢,沒想到這 4 年以來,來我部落格詢問被開罰單的網友還不少,這篇文章點擊率也頗高。這篇文章只說明一件事: 被開罰單後千萬不要心慌。若你不是無照駕駛或無違反重大規定,罰款有時可以減免,因為法官是很有人性的。
5 月中在上班途中,因為高速公路交通擁擠,大卡車擋在我前面很久不動, 我的右邊是 Buffer Zone ,於是我從 Buffer Zone 開過去,沒想到女警察從後面追上來,凶狠的看著我說: 這是 Barrier,車子不能開過,我聽了覺得莫名其妙。我於是被開了USD 411 元罰單,比超速罰單還貴。後來上班聽一位同事說: 華盛頓州以前車子可以開過 Buffer Zone,去年改了規定。很多老美同事聽了也覺得驚訝。
後來我用 Mitigation Hearing 的方式寄回去,並在出庭通知單背面詳述違規事實,並承認過錯,並請求法官減免罰款金額。但這次拖了一個多月,尚未在出庭日期前收到最後判決通知。於是當天我去法院一趟,詢問工作人員我的案件情況如何? 不知我今天是否要出庭? 工作人員說: 不用擔心,法官還在審查你的案件,你今天不用出庭。7-10 天內你應該會接到最後判決。
今天收到法院判決信件: 金額 USD 200 元。也就是說: 法官減免我一半以上的費用(211元)。這一次又讓我再度看到美國法官人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