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申請綠卡的最後階段 (I-485 或移民簽證)需一起遞交配偶文件

大家都知道 H1B 雇員申請綠卡有4 階段 (詳請請見申請綠卡(EB2 PERM) 之移民簽證流程) 。若未婚的男女朋友有一方正要申請綠卡或已經在申請綠卡,這時雙方已情投意合,可以考慮是否要先辦理結婚登記。考慮結婚的時間可以考慮到 I-140 批准前後附近。

在美國生活,有太多情況下要趕緊逼自己作出決定,尤其遇到身分問題時更是如此。無論未婚的男女朋友是否有意願結婚,最後一階段( I-485 或移民簽證) 一定要將另一方的文件(如結婚證書)一起遞出去,否則屆時只有一方拿到綠卡,後悔也來不及了。

若一方拿到綠卡後再結婚,基本上,USCIS 對這種案件現在越來越嚴格,因為有太多假結婚的情況發生,不要徒增困擾。

正在申請綠卡的未婚男女朋友,可以慎重考慮辨理結婚登記。

祝您們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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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言:

Lionarda 說...

您好~
不知是否可以請教您,我男友在美國持工作簽工作並申請綠卡中,我今年6月剛持觀光簽去20天,回台後打算年底到美國念語言1-3個月(或等家屬簽下來再念)想請教您,是否持觀光簽至美登記結婚轉家屬簽再念書/或是在台辦學生簽去念語言再赴美結婚轉家屬簽比較好?因為怕簽證轉來轉去會有風險..所以心裡很掙扎也煩惱好久..希望如果您有想法是否可以與我分享~非常感謝您~^^"

Ray 說...

我覺得應該要:直接拿F1 Visa 到美國念語言學校較好!你男友申請綠卡中,不知道是哪一階段? 記得趕緊登記結婚,I-485 一定要遞出去你的資料! 請他回台灣去辦理結婚登記也行!

Lionarda 說...

謝謝你的解答~不過他綠卡還要很久 因工作短期無法回台 辦學生簽證被拒的風險又很大 還是就最簡單去美登記然後回台辦家屬簽 再赴美?

Ray 說...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他回去和你辦結婚登記,然後一起去AIT 辦理你的H4 Visa (配偶),這機率才大! 問問你男友律師見解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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