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某一天斯汀和我說:有一位不知檢點的華人到西雅圖某中餐館買外帶食物,還口出狂言,惡意批評店家服務生及老闆,弄得店家老闆感覺身心受到威脅。老闆於是和客人說: 我有權利不賣本店食物給你。請你馬上離開。沒想到這位華人居然說: 你憑什麼不賣食物給我。
上述的現象你是否常看見呢? 你是否常看見餐廳有一個標語: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service to anyone。 那是否意謂著餐廳的老闆有權利拒絕賣食物給客人呢?
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是我知道美國是一個很注重法治的國家,任何人只要在美國開店,除了需遵守聯邦憲法的規定外,也要遵守該州法律的規定。
餐廳理論上是屬於私人的,但是當大眾到餐廳用餐時,此時餐廳已變成公眾場所,因此任何人到餐廳用餐,需要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店家對待客人也需要遵守聯邦憲法及該州法律的規定。
餐廳本質上已賺錢為目的,店家不會無緣無故的拒絕提供服務給顧客。假設店家因為客人性別,種族,宗教問題而拒絕賣食物給客人,此舉已明顯違反法律的規定。
若客人對店家出言不遜,導致店家身心受到威脅,此時店家有權利請客人離開,拒絕提供服務, 因為他已違反法律的規定。
若客人的舉止行為足以讓餐廳裡的很多客人感到不安而被迫離開,此時店家可依法律的規定,拒絕提供服務給這位客人,並請他馬上離開。
若一家餐廳依規定只能容納 100人,結果這餐廳已經容納 100 人,此時店家為維護客戶的安全,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利向任何想進來用餐的人說 No。
美國的餐廳是否有權利拒絕賣食物給客人? 答案似乎很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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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留言:
Do you know why do I need to re-enter my credential?
It used to automatically use my Google account.
Anyhow, I wanted to post this Seinfeld soup Nazi: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2lfZg-apSA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up_nazi
Not sure what you m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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