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民健保於 2005 年來美後,父母親已替我向健保局停保。我之前對全民健保的收費方式及相關規定並沒有特別的了解, 總覺得 2005-2013 年期間回台五次 (2007 年年底第一次回台時已超過二年),也沒復保,我想我應該欠健保局不少錢吧。2013 年年底回台三星期,等我回美後一段時間,健保局才寄通知單說:
依規定需復保。
查了一下資料及條文, 原來我符合條件: 如果 2013 年 1 月1 日前已出國者,於 2013 年12 月 31 日前首次返國且重新設籍後,就可以在設籍當日加入健保,不必受到六個月等待期的限制。所以說: 我復保了。
原來二代健保規定: 復保後一次需繳三個月健保費。如果在台只待幾星期,也需交三個月的健保費。2005-2013 年期間共回台五次,每次我都自費去做一些健康檢查。現在我預計每年回台灣一趟, 所以我二話不說,請父親幫我復保三個月,完全依照政府的規定辦理。後來也發覺我並也沒欠健保局一毛錢。
常看見新聞說: 旅居國外的台灣人沒交健保費,也沒停保,被健保局追繳健保費,因而感到不悅。這些人都不會事先檢討是自己的錯。向健保局提出停保的動作有那麼難嗎?
政府這樣規定,大家遵守就是了。更何況健保局的網站上都已經提供出國停保線上申請的簡便服務。如果連最起碼停保的程序都不遵守的話,只能怪自己怠惰,不能怨天尤人。
另外,如果出國二年以上,戶籍即被遷出,當然也就喪失健保的資格。如果出國二年以上,還繼續從銀行帳戶自動扣繳健保費,那健保局應退還你部分健保費。若有任何疑問,請記得詢問健保局。
記得 2012 年健保補充保費引發拆單潮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時,新聞媒體都在強調社會大眾很多人一定會將自己的定存拆單, 還提供如何拆單的方式? 完全沒看到任何正面的新聞出現。
我父母親和我說: 雖然他們退休了,但是不會去做這種定存拆單的事情。每個月多付一些補充保費有什麼關係呢? 大家去寺廟拜拜,也會捐錢做功德。我們就把它當作是捐錢做功德,讓全民健保可以幫助需要該幫助的人。這樣不是很好嗎? 父母親此話說得很好,但是有多少人會如此想呢?
大家住國外很久,都會感覺台灣全民健保真的一級棒。雖然全民健保制度面有很多改進的地方,但還是期望大家多多支持全民健保,讓全民健保得以永續經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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