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綠卡拿到後的四年七個月,我開始研究如何申請美國公民入籍? 依照我們職業移民的條件,只要綠卡滿四年九個月,即可遞出公民入籍申請,稱作 90-day early filing date。
我大力推薦此書,原因有二:
書中提到: 申請時最好附上 Cover Letter,可讓 USCIS 官員一目了然。書中有範本可供參考。
書中提到: 填寫表格 N-400 時應注意的事項。
表格 N-400 填寫:
根據以前辦理 H1B 及 EB2 移民簽證的經驗來說,填寫表格一定要真實,絕對不能大意。遇到問題不清楚時,就上網查詢如何填寫?
Part 1-Part 6: 主要是個人及父母資訊。只要依照題目,即可順利填寫。
Part 7: 過去五年中,雇主名稱,地址及雇用日期。我五年換了五家 Consulting Companies。由於表格中只提供三個雇主欄位。如果不夠寫,就多印一張填寫。上面亦有指示。
Part 8: 過去五年,總共離開美國多少天,每次多少天: 這部分我比較容易填寫。老婆大人就需花點時間看著舊護照填寫。
Part 9: 婚姻歷史紀錄。只要依照題目,即可順利填寫。
Part 10: 小孩資訊: 那時老婆大人懷孕,所以這一欄不需填寫。
Part 11: 額外資訊: 共有 53 題。只要依照題目,即可順利填寫。值得注意的是:
15-A: 如果在台灣有服役過,此項為 Yes。
46-A : 如果是綠卡身分,18-26 歲的男性曾在美國居住,此項為 Yes。
46-B: 根據 46-A,您需註冊 Selective Service,須填寫 Date Registered 及 Selective Service Number。我鄰居小孩大學生,學校要求須繳交 Selective Service 通知單才行。
53: 在宣誓入籍時,您願意放棄國外的頭銜嗎? 這一欄我不用回答。如果您是伯爵,王子或公主,您必須回答 Yes ,No。
Part 12: 自己簽名。
Part 13-16: 不需填寫。
遞交文件給 USCIS:
當仔細核對表格 N-400 無誤後,7/2/2015 將自己的文件及老婆大人的文件放在同一信封,用 UPS Ground (國慶日前)寄出即可。(Note:
文件常會更新。記得以 USCIS 網站文件資料為主)
Cover Letter (一張可以寫二人名字)
表格 N-400
綠卡正反二面影印本
二張彩色照片(背面須寫上名字及綠卡號碼)
支票680元(二張) 。
接下來就放輕鬆。等待 USCIS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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