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部落格文章是四年多前寫的,但根據 2015 年參加移民簽證面試夫妻的說法: 2014-2015年程序大致一樣,但表格變了及需支付$165 美元的 USCIS 移民費給 USCIS 製作正式綠卡用。寫於 9/28/2010,再版 4/15/2015。三版 7/11/2015。
網路上已經有很多人分享申請綠卡之程序,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申請 I-485 在美直接調整身分。我很少看到有人分享說他們的 PERM (EB2) 最後是走移民簽證路線。既然我是走移民簽證路線,就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也算是一種回憶。
申請綠卡最好找一位值得信賴的律師。我綠卡的申請總共用了3 個律師。第一位律師是個老美,也是我雇主的律師。原先已和他說好用 EB2 辦理 PERM,沒想到他最後竟然對我說: 他要用 EB3 辦理,還給我說了一大堆狡辯的理由。我很討厭他這種不負責任態度,讓我沒辦法繼續和他共事。於是我馬上重新找一位律師辦理,因為時間就是金錢。第二位律師其實還不錯,只不過我的 H1B 案件被 AIT 用 221(g) 退回給 USCIS ,讓我對她失去了信心。情急之下換到我表哥認識的律師。
綠卡申請有下列 4 階段:
1. 徵人廣告: 這個職位為何需要外國人? 過程為 3-4 個月。
2. 遞交 PERM 申請書給勞工部: 我的案件歷經 10 個月被批准
(以前案例最快 2 星期內批准)。
3. I-140: 我的案件用快速件,2 天即被 USCIS 批准。
4. 調整身分有 2 種方式: 申請 I-485 或回母國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我的案件即是走移民簽證路線。
以上 4 點只要聽從律師意見,並繳交自己及雇主的資料即可。 辦理移民簽證之前,需準備下列原始文件:
1. 出生證明書 (從自己戶籍之戶政事務所即可查詢到自己出生時在哪個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再打電話過去詢問如何用郵寄申請?)。(2015年網友: 他們是用當初醫院開出來的出生證明)
2. 戶籍謄本(自己戶籍之戶政事務所即可辨理)
3. 結婚證書(自己戶籍之戶政事務所即可辨理)
4. 警察證明(警察局即可辨理。若你曾在其他國家居住滿半年以上,也需辦理該國之警察證明)
5. 退伍令
出生證明書及退伍令只有中文,這些全部需要翻成英文,而且需公證過。
配合律師指示,上述這些文件及撰寫 DS-230
表格一併遞給律師。律師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會將所有文件及移民簽證費用遞出去給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NVC 會用 Email 的方式通知律師,雇主及自己移民簽證文件審理狀況。
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 Packet 3(4)。若 NVC 發覺文件有缺,會再用 Email 方式通知當事人補件。一切都審理完畢後,NVC 會用 Email 方式通知律師及當事人何時在 AIT 舉行移民簽證面試時間? 我補件一次,因此我的過程大約 3 個多月。 (2015年網友:
DS-230 表格現已經變成 DS-260表格。申請人需線上填寫 DS-260表格。NVC
先通知他們即將在 AIT 面試,但沒告訴面試日期。過了1-2 星期後,才知道面試時間。)
移民簽證面試前,需在 AIT 的指定的台灣醫院進行體檢,我們選擇了高醫。99% 的人是絕對拿不出自己曾注射過的疫苗證明的。只需打三合一疫苗 3 針即可。
移民簽證當日,需攜帶面試通知單,上述原始之文件,其他指定文件及體檢報告給面試官。由於移民簽證費用已經繳交過了,面試通知單也會有此紀錄,所以不需要再繳交任何簽證費用,只需面試即可。 經過三關面試,恭喜你通過移民簽證面試。
移民簽證通過後,過幾天後,會收到彌封的個人信封袋(不能打開)及移民簽證。
拿到移民簽證後 6 個月之內需入境美國。在海關時,需繳交彌封的個人信封袋給海關人員。海關人員會幫你按指紋,並提醒你何時拿到綠卡,並在簽證旁寫上 E21 (配偶寫上 E22)的印記。表示你是用 EB2 簽證入關。當事人可以在美國待一年時間等待綠卡下來。(2015年網友: 2/1/2013年起,持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前(後)需支付$165美元的USCIS移民費給USCIS 製作正式綠卡用。申請人必須直接上USCIS 網站付費。如果沒有付費,申請人將無法獲得綠卡。盡快付費, 盡快拿到綠卡乃是原則。)
在正式綠卡尚未拿到之前,當事人可以用移民簽證出入境美國,但移民簽證只有 6 個月效期,需謹慎小心。
這就是申請綠卡(EB2 PERM) 之移民簽證的大致流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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