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在美國工作被減薪應抱持樂觀態度看待

這一個月在美國看到的新聞不外乎各州失業率創歷史新高,而且很多公司也陸陸續續實施減薪的策略。最近美國微軟對 A- Contractors 員工實施 10% 減薪的新聞,也引起很多的爭議。這證明一件事: 減薪是事在必行。若大家遇到這些事情,我覺得因用樂觀態度去看待。

這幾年我在 IT Consultant 的市場中,常看到市場時薪會有高有低。有時完成一個時薪還不錯的專案時,下一個專案時薪卻比上一個低時,我還是會繼續做。

當去年我從事的專案公司開始實施裁員,減薪的策略,我的 Recruiter 和我說: 因為此公司要裁員,給我們公司的預算也砍了很多,若不能減薪的話,很多 Contractors 及正職員工就會被請走,因為我表現不錯,問我是否願意減薪? 若可以的話,我保證你絕對可以繼續留在這家專案公司。因為本身我和此 Recruiter 很熟,我很相信她說的話,於是我說好沒問題。為了表示我的誠意: 我 1小時降了3元。

為何我要願意減少時薪的原因,因為這幾年我領悟了一件事,舉例如下:

假設你年薪 USD 48,000,月薪是 4,000。若現在公司減薪 10%, 年薪變 43,200, 月薪變3,600。你1個月少領 400元。

假設1個月用4星期,160小時算,時薪 4,000/160 =25。現在卻變成時薪 3,600/160=22.5。1天少領20元。

若很多人因不滿公司減薪而離開的話,若能馬上找到比現在薪資還高的話,那當然是最好的。若是3個月都找不到,你損失的是 3,600*3=18,000。缺工期越多,損失的機會成本越大。用1月400元/1天20元的代價來換取留在公司是不錯的選擇。 如果只為了1天20元的代價而離開現在的公司,那真是不值得。自己也應該調整手上的各項費用(如保險費及生活習慣費用)。

由於那時我當機立斷減薪,並用樂觀態度面對,加上我們公司的專案也越來越忙,常常也要加班,老闆也鼓勵我工作超過 40小時。於是這些因減薪而損失的金額也彌補了回來。

附帶一提的事,若我是全職員工或 Contractor,已和雇主簽定了合同,上面已規定薪資是多少, 雇用期多久(假設1年),雇主是否可以因景氣不好而告知員工減薪或契約提前結束? 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是我發覺2個有趣的美國法律事實。

1. 美國聯邦憲法只規定雇主需給員工基本工資,加薪或減薪並沒有明確規定。

2. 美國有很多州都是 Employment at will states。意思是說: 只要公司不違法州法律的規定,公司可以不需任何理由裁員或雇用員工。員工也可以不需任何理由離開公司。

當我看到這些事實時,那是否意謂著今天在美國的就業市場上,雇員和雇主所簽的契約似乎是多餘的呢? 若有機會,看看你們的勞動契約是如何規定?

延伸閱讀:
美國職場裁員現形記
美國薪資的發放日期及方式
當 IT Consultant 的另一條件: 心臟要強
用 Senior 的經驗去攻佔 Junior 的工作職缺是一個不錯的思考方式

7 留言:

Malkovich 說...

V dash not affected?

匿名 說...

我個人因應減薪的策略就是自行宣佈一週在家上班兩天
算一算可以彌補不少哈

Ray 說...

Malkvoich,
不知V-是否有影響耶!

Irene,
你們公司可以讓你宣佈一週在家上班兩天? haha

匿名 說...

是我臉皮厚啦 哈

Ray 說...

That's so funny. :)

匿名 說...

雖然我不在職場上班
但每次看你的網誌都覺得好有建設性
給你拍拍手

Ray 說...

Steph,
Thanks for your kind words. Welcome to my 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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