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老婆大人懷孕前,岳母大人去 AIT 申請可停留美國六個月的 B2 簽證。詳情請見 新爸日記(13): 岳母大人申請可停留美國六個月的B2簽證(不用免簽)。
西雅圖機場海關官員也按照一般規定,給她六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後來時間一到,必須離境,換父母親利用免簽來此三個月幫忙照顧二個小寶貝。( Note: 感謝 Aaron Liu Photography
攝影師替我們拍新生兒寫真。)
西雅圖機場海關官員也按照一般規定,給她六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後來時間一到,必須離境,換父母親利用免簽來此三個月幫忙照顧二個小寶貝。(
後來我們和朋友一同尋找保姆(Nanny),發覺大西雅圖地區的台灣保姆不好找。如果找的到的話, 時薪都不便宜。最近看了不少中文的文章,提及: 未來的工作很多都會被機器人取代。在照顧嬰兒時,我認為若 Nanny 的工作能被取代,我真的要叩首下跪了。 念幼保科系的朋友們,保姆這個市場很大,需好好把握。
後來岳母大人離境三個月後再次入境時,我和老婆大人都擔心這次入境是否會被刁難? 於是老婆大人很誠實的在邀請函上寫著: 由於要找到一位保姆可以同時照顧七個多月大的雙胞胎非常困難,
加上保姆費很貴,希望這次能讓岳母大人停留 5-6 個月的時間來此幫忙。
據岳母大人陳述: 西雅圖機場海關官員很仔細的看著邀情函,然後仔細推敲一下,最後和她說: 請看您這次可以停留的時間,可以到 2017 年這個時候。原來海關官員居然給她一年的合法停留時間。我個人覺得非常驚訝。沒想到海關官員這次真的很有人情味。我猜是不是他本身知道照顧小孩的辛苦呢?
後來網路上查了規定,海關官員依據自己的權限規定,可以給 B2 簽證持有者最多一年的合法停留時間。有大陸朋友提及: B2 簽證持有者只給六個月停留時間,若想繼續留六個月,必須在美國境內填寫表格申請之,但下次入境最好需等一年。這種做法我覺得不好。除非有特殊原因,最好是有進有出,才不會被認為有移民美國之傾向。
雖然免簽很好用,沒想到這次居然看到 B2 簽證更好用的情況。如果您想請台灣家人來替您坐月子或照顧剛出生的嬰兒,合法申請停留美國的 B2 簽證應該會讓您覺得好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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