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一共收到二張由 Lynnwood 法院寄出來的罰單,一張124元。原因都是一樣: 紅燈右轉沒有完全停下。還附上照片及網址,可登入網址看影片檔。
第一張我是黃燈右轉,依照規定,黃燈右轉是被允許的。
第二張我真的是紅燈右轉沒有完全停下。
信件有註明: 此項違規不會放在駕駛記錄上,算是違規停車罰單。
常看我部落格的朋友,知道我下一步動作: 回函做 Mitigation
hearing。我依照規定在出庭通知單背面詳述違規事實,並承認過錯,並請求法官減免罰款金額。六月份收到二份法院判決信件: 金額都是 65元。
老婆大人說: 她的不少朋友也住 Lynnwood, 說其實市政府很有錢,因為在十字路口附近設了很多自動照相機,專門拍闖紅燈或紅燈右轉沒有完全停下的汽車。我仔細看了二張Citation
#, 日期很近,已經差了 8,800 多號。也就是說: 如果一張 124 元罰單, 8,800 多張就等於 100 多萬美金。Lynnwood 市府果然真的有錢。
現在紅燈右轉時,我必須遵守規定:
將汽車完全停下三秒後再開,即可省下65元奶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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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言:
安全第一!
BTW, 持续关注你的blog, 非常感谢你的分享.
果然愈大的城市愈會撈錢
請問一下 我也有兩張photo enforcement的罰單 no point access & no dmv record. 我需要抱在N400表格裡嗎? 找不到相關資訊. 謝謝您!
No. You don't need to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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