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5 是我有史以來最難以忘懷的日子! H1B才拿到一個月,就因為公司營收不好大裁員!不管是誰,先裁80-100 人! 11/19車子被偷!真是難忘的11月份!人生的挫折何嘗不是如此呢!
律師告訴我說,在H1B終止的當天也就是在美國沒有身份的開始!但律師也告訴我說,其實移民局心中自有一把尺,不必擔心!只要年底找到工作,轉換身分應不成問題!
於是我開始找工作!剛開始有很多recruiters 打電話來!但是要找到 H1B sponsorship 的公司幾乎沒有!華人公司是有,但是有點誇張!我也失望透頂 !真恨不得自己在這裡有身分,就不怕被人欺負了!
後來雖然有幾次面試機會,但是幸運之神卻不降臨我!再加上11和12月是淡季,很多公司準備放假!我已經完全絕望!準備抱持回台灣的打算!
此使警察打電話給我說我被偷的車子找到了!此時一股強心劑打在我身上!我認為不久後工作一定會找到,因為我相信對稱理論會發生作用!雖然車子已不能開,但是還賣的不錯的價錢!
在朋友的鼓勵下,繼續丟履歷表!其中一家是詐騙集團!經過電話哈拉幾句後,沒有安排面試,便寄email 給我,叫我準備文件及支票(2,190)寄給他們!我留言及寫email 給他,詢問我對支票的問題,他也沒回!
另一家不符合應徵程序!叫我先 online test,在 Telephone interview,一一通過後,直接寄 offer letter 給我,並叫我寄文件及支票(1,800)!然後一直打電話催我去郵局寄,並將 tracking number 給他!他忘了12/24-12/26 郵局放假!還一直打電話催我!也沒有約我去NJ的總公司看看!我總是心理覺得毛毛的!
幸好朋友在11月份將我的 resume寄給他客戶!客戶朋友的朋友,最後看到我的resume便打電話給我!那一天是難忘的12/21 下午3:00,和他談了20分鐘,便去租車準備晚上的面試! 12/27終於拿到 offer letter,終於如願以償 ,也鬆了一口氣!
經過這一事件後,別人都說我很幸運!也讓我經歷過這一段時間的歷練!
讓我覺得在美國真的要有朋友! Connection 一多至少還有希望!否則單打獨鬥太累了!我準備以後多參加社團活動,多認識IT界的朋友!
如果這一件事發生在台灣,我並不會覺得如何, 因為沒有身分上的問題!找工作很簡單!
感謝各位關心我的人!因為有你的幫忙,我才能繼續再美國待下去!期望2006年一切事事順利!
延伸閱讀:
一位算命師的鐵口直斷讓我在美國有求生的意志(上)
一位算命師的鐵口直斷讓我在美國有求生的意志(下)
你在美國有汽車全險,在租車時會加買租車保險嗎?
2006年1月1日星期日
難忘的2005 年11 月份及12/21 日
對新蛋科技 (newegg.com) 感到失望
這是發生在新蛋科技 newegg 的歷史故事。
2004 年底新蛋科技 newegg.com 派遣 manager 前來台灣招募新血, 我有幸曾為新蛋科技的一份子, 但是最後卻對新蛋科技感到萬分的失望!這其中有很大的落差與失落感!請聽我細說從頭。
新蛋科技 newegg 為全美前10 大電子商務公司!哪時的競爭策略是想2005 年年底拓展海外市場(加拿大), 2006 年, 拓展日本, 歐洲市場, 所以需要招募人才! 2006 年想上市 NASDAQ! 雄心壯志, 於是陸陸續續招募了 300 程式員(中國,台灣,美國)!原本對他抱持信心!沒想到期望很高, 失望卻大。
我們 2005/3 才正式接到通知錄取, 後來才知原來 2004/12-2005/3 公司高層內部意見不合, 取消原先的計畫!但有礙我們這些已錄取的的人又不想放棄, 公司又需要 MIS 的人, 最後我們才正式成軍 (MIS 7 人及會計2人)。
原本董事長要在台灣招 40 多人,但最後只有我們 7 人。manager 原本準備要被董事長記一個大warning. 但後來經說明後免於處罰。誇張吧。我們那時覺得需要招那麼多人嗎!為何要在台灣找人,是因為台灣人來去自由,可以已出差名義到美國,大陸看看!這個錯誤的決策確實也導致後來大裁員的命運!
到美國的一個月內, 我們的公寓是在鐵路邊!每天晚上 2-3 點時, 火車喇叭很大聲, 影響睡眠! 我們剛開始覺得公司不會如此白目吧。後來反應給總務並不理, 最後董事長出面才搞定。總務及 MIS GM 是大陸人, 他們覺得有得睡就好了。 可是他們又不住在鐵路邊。後來才知總務是第一次租公寓, 也不知如何挑。 租金又比其他地方貴。真是悲哀。 稍微住在美國的學生, 你找房子會選在鐵路邊而且租金又比其他地方貴嗎?公司請這些人真是浪費公帑。
第一禮拜去 MIS 上班, 讓我驚訝是 MIS 部門大多是華人,大陸人居多! 並不是大陸人不好, 而是這個公司喜歡用廉價勞力。 真是聰明! 全美前 10 大電子商務公司的 MIS 系統居然沒有測試環境, 真是令我吃驚!真是有點誇張。 任何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沒有測試環境是跟自己生命開玩笑! 只要一不小心下錯 Command, 很多系統就會當掉。MIS後來過 3 個月才真正建立測試環境!
進公司時突然發現牆壁上有公司董事長有所謂的 "四款16條"的思想理念。 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事情! 工作過那麼多公司,還會遇到有這種一言堂思想, 真是不可思議。居然要叫所有員工牢記,還要考試!聽大陸同事說,他們還有學習資料,也要背頌。這使我想起以前當兵時要背頌一些軍中條文。董事長以為他是哲學家,還是中山先生啊!這有點誇張,下屬拍馬屁居多。
公司政治鬥爭真是嚴重。CEO 最後已身體健康不佳,營收沒達到目標為由請辭!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這是被逼下台, 部門主管互相鬥爭, 董事長是一位有權利沒能力的人。 沒有人敢對董事長提出意見! 若敢提出,降級或撤職是最常用的伎倆。沒有人敢說他說的是錯, 只是再背後議論紛紛。公司治理方向常常變來變去, 高層一會說好, 一會說爛, 叫人無所適從。
公司賺很多錢,也花了很多錢! 完全沒有年度預算成本的概念! 等到年底時發覺為何花了很多錢,才進行成本結算, 發覺不行才進行大裁員。
如果真的要實施 四款 16 條其中一條思想理念(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 就不會自打嘴巴實施大裁員!因為真的注重的公司即時戰到只剩一兵一卒,也不會讓員工離去。
為何 newegg.com 會成長快速的原因就其原因就是董事長命好!公司管理制度卻是一團亂! 據接近他的人說 ,其實董事長基本常識常常不懂,又喜歡挑剔 , 員工又不敢對他說出實情,這真是悲哀。例如我們和董事長開會的時候,有一位同事提出: 覺得我們 MIS security 可以做得更好!董事長居然說你說的 security是什麼, 是"證券"嗎。 My Gosh。聽到此話, 當場暈倒!的確 security 可以當成證券, 但是身為董事長及MIS 頭,居然連這個都不知道。基本常識不懂 !
7月底我們大家回台灣一趟,其中有另外一位也是會計的男同事也和我們一同回去,沒想到我們回來美國時才知他的主管打電話和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夠狠吧!人家行李還在美國!但是他也很厲害能找到東岸的工作。
現在台灣新蛋科技的主管離職的離職,已無台灣主管,找一位人暫代。真是悲哀!
現在美國新蛋科技又在招人。真是好笑死了。裁員沒多久又在招人, 四款16 條其中一條思想理念(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是不是可以廢掉了!
當你知道公司的報表是由人員去 Database 撈資料,再將資料作成 Excel 格式時,你就知道這個公司的會計是沒有系統的。完全土法煉鋼!難怪會計師不願意簽名背書,想拼上市的機率目前很小,因為通不過審查制度。
被裁的那天,幸好我小老闆早上先告訴我,讓我有心理準備,她說她也保不住我了。 她也和我說:你以後要找工作就拿我當 reference, 我很樂意幫忙。後來其他員工不知道是何種原因被請入會議室。等 HR 宣布: Because of the low revenue, all of you are terminated.當場叫每個人簽文件。並知會15 分鐘內一定要離開公司。夠美式作風吧。終於見到這驚心一幕。當天 H1B 員工被裁資料送往移民局,夠狠吧。這些員工身分就變黑了。成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
我們 7 人如今只剩 2 人只留在 newegg.com (一位留在台灣根本不想來美國,一位留在美國) 。另外五人仍然各自有自己的一片天。我比較幸運仍繼續留在美國。然而會計2人,一位放棄工作前往 MIT 唸書,另一位將 H1B 轉到東岸的公司。 那位去台灣招募我們的 manager 也一樣被裁。真是感到世事難料。 如果用這次在台灣招募的人員(MIS 7人及會計2人)來看,這次的招募經驗會讓人覺得是一場空。
雖然人在美國工作算是一大誘因,但是沒有親身體驗還真不知此狀況真的會發生!如今解脫了,依然是好漢一條。
後記:
1. 被解雇之後,公司組織變動大!非常混亂的!
2. CIO 請辭!採購的頭,也是台灣的頭也請辭!
3. newegg 傳聞要被 BestBuy 收購!傳言屬實!但是價錢可能談不成!大老闆還是想當 newegg 的大老闆!
4. 陸陸續續聽到 H1B 被裁員工後來都找到工作!真是替他們高興!
5. 後來才知每年找人每年裁員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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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被裁員同事不滿公司作業粗糙而寫下此信,原文如下:
To The People Who May Concern,As the company, Newegg, send me a paper without signature and said that Taiwan Office laid me off on Nov.18th. At the same time, MIS James asked me to turn off my computer and had my computer account closed even he knew the last day I'll be in this company is Nov.30th. Then,the GA department called me to return the rental car and ask me to move out my apartment. For the situation above, the company showed the intention obviously and aggressively to stop me staying in the office any more even the last day for me is Nov. 30 th. However, no one in this company has contacted me yet.
For the moment, I'd like to ask the company to have someone to arrange "all my return related " affairs either in LA or in Taiwan. What the person would say doesn't mean that I'll agree. All the delivery should be based on the local laws or the result of the agreement after negotiations.
Hope the company could contact me soon.
XXX
2005.11.22.
TW HR Replied:
Dear XXX
I am sorry for the inconvenience caused. We regret for the decision of employment termination. All the processes and arrangements are following or better than local labor laws. (Please refer to the attachment.
The information was delivered by your FM, James. At the meanwhile, TW office was processing the necessary administration which should be done by Nov. 30.
As you were assigned to support MIS U.S., so your FM has the authority to decide the last day that the department needs your support based on the actual working and job transfer situation.
Since the decision was that you may leave the U.S. office at the same day you were informed, so you are supposed to come back to TW office ASAP for the following process ASAP, no later than Nov. 30. Otherwise, the incomplete process may cause your loss of your right.
I believe GA has provided the necessary buffer time for you. If you feel it's not enough, please kindly let us know.
Thanks for your understanding and corporation. 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please kindly let us know.
Best regards,
XXX
被裁員員工不滿回覆及和HR書信往返, 誰是誰非,可以判斷!!
在此聲明幾件事, 並保留所有法律追溯權, 副本抄送律師事務所.
Employee:
公司於今年11/18上午10時許,送達解聘通知信,並於同時逕行關閉所有工作可用之電腦及網路帳號,並於同時逕行關閉所有工作可用之電腦及網路帳號, 導至本人無法執行基本職務及工作.
HR replied:
結束工作時間的決定,是單位主管的職權。單位主管可依據工作的實際需要,決定何時結束工作與相關的設備功能,並無您所謂"導至本人無法執行基本職務及工作"之慮。但是,員工基於中華民國勞基法所保障之勞工權益,完全不受影響。
Employee: 感謝您回答本點. 由您回答可茲証明單位主管已具備禁止員工繼續工作之傾向及事實! 謝謝!!
Employee:
公司並於當日由GA部門通知於下一工作日繳回租用車輛, 並於11月底搬出公寓,公司意圖明顯不讓員工本人回工作地點上班.
Hr replied:
確認結束您在美國的受訓時間之後,您應當立即回到母公司地點--台灣辦公室辦理後續程序。為考慮員工處理回台與準備的時間,故已額外提供延長的緩衝期住宿時間至11月底。並無您所謂"公司意圖明顯不讓員工本人回工作地點上班之慮。
Employee: 感謝您回答本點. 但未說明於下一工作日收回租用車輛之用意. 而此點可合理推論"公司意圖明顯不讓員工本人回工作地點上班".
Employee: 公司當日告知台灣人員將於下午4:30告知後續相關事宜, 本人等待超過下班時間至6:10分, 亦無接獲相關消息.
HR replied:
因考慮時差之因素,11/18上午10時,由您受訓單位主管直接面對面轉達相關之訊息,同時亦提供了聘僱結束的後續相關流程。若您當時有任何疑問,應於當場提出或溝通。於台灣上班時間後(美西4:30pm),您的受訓單位主管告知台灣辦公室與AM主管,雙方已溝通完畢,而您應已瞭解而未提出其他需要溝通之議題。而後若有其他的問題,台灣辦公室亦未接獲您的詢問。
Employee:
感謝您回答本點.當日已於當場且當時向James反應,但James告知有任何問題,下午4:30台灣辦公室人員會與我們聯絡, 此事同日遭解聘之Tony也是收到相同訊息, 重點是我們被告知要等台灣辦公室聯絡我們,而非由我們聯絡台灣辦公室, 公司主管間的溝通所造成的差異, 請勿再次做為回答此問題之理由. 謝謝!!
Employee:
公司僅片面發通知告知30號為最後一日, 並無人員安排相關回台事宜,本人尚得於18日自行與航空公司訂機位,但始終未接獲公司負責人員主動聯絡.
HR replied:
請參考上述回覆。您個人之回程機票與交通費用將由公司負責,將於您回到台灣辦公室之後申報。公司要求您需於11月30日前回到台灣辦公室,且機票已在您手中,故您應可自行決定於時限前回國之時間。而公司希望能知悉您確實的回國時間,但聯絡您的宿舍與前同事時,卻得知您已赴外地旅遊,無法聯繫。且已留言若您有任何疑問,請與公司聯繫。
Employee:
感謝您的回覆, 依您的留言已發表疑問於往來之mail中. 公司召回員工, 理應積極安排回台事宜, 但無人於第一時間出面,試想,星期一交回公司租用車後, 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apartment中, 如何維持一般的生活, 食物飲水的採買由誰安排, 公司若要避免這樣的窘態,是否應積極安排員工回台機位, 與航空公司確定機位後, 要有人能確保相關生活不會斷糧, 而非什麼人都不出面,等了18.19.20三天都沒人聯絡或見任何安排 , 為了避免關在宿舍生活甚慮,無人聞問至斷糧, 且公司於前述文字中已明顯表達禁止員工回公司上班之意,因此攜家眷至外地避難.
Employee:
公司在未與員工本人討論之狀況下, 逕自將差旅津貼結算自18日止, 已無車可供代步,又將差旅津貼停發,且無相關人員聯絡, 明顯置員工生活於不顧.有惡意解顧之傾向.
HR replied:
請參考上述回覆。確認結束您在美國的受訓時間之後,您應當立即回到母公司地點--台灣辦公室辦理後續程序。差旅津貼與車輛係提供您受訓期間之生活補貼,故該二項皆以您結束受訓的時間為準。但若您欲赴外地旅遊而延後回公司的時間,相關的費用,公司本無須負擔。請瞭解:公司仍付您薪資至11月30日止,而您於公司付薪的工作時間內出外旅遊,但公司仍提供延長的緩衝期住宿時間至11月底。故無"明顯置員工生活於不顧.有惡意解顧之傾向"之慮。
Employee:
承上所述, 於避難期間, 員工仍屬於出差在國外, 相關生活費用仍在發生, 如果公司不負擔, 是否意謂在國外員工就不用過生活了,如果這點公司都認為是合理, 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而解顧的時候, 亦沒人出面整理一切公司應付的費用, 像現在連代墊的油錢都尚無下落? 公司程序何在?對人的尊重何在?
Employee:
此為公司解顧召回, 理應由公司負責全部回台事務, 但不見負責人員說明及處理交通接駁, 有惡意解顧之傾向.
HR replied:
請參考上述(4).回覆。您係結束美國之受訓期,回台辦理離職程序。您個人之回程機票與交通費用皆由公司負責,機票已在您手中,其他費用將於您回到台灣辦公室之後申報。一切標準接比照台灣員工差旅規定辦理。
Employee:
公司解顧員工, 是否應有一整套的主動處理程序, 差旅規定何在? 公司從未也未曾告知員工過.未建立公開透明的章程而至事情發生時才一一告知員工,且是被動的告知, 又現在仍不知所謂的"差旅規定", 煩請一併告知相關的章程及規定.
Employee:
公司部門歸屬不明, 員工原本於 9/3 report給accounting director,但於11/18卻於MIS部門資遺, 公司組織變更未予員工溝通甚或告知, 更顯惡意解顧之實.
HR replied:
請參考上述(6).回覆。本公司(台灣新蛋)依據勞基法規定,本公司因部門之功能與業務性質變更,目前無適當業務可派,故您係結束美國之受訓期,回台辦理離職程序。但是,員工基於中華民國勞基法所保障之勞工權益,完全不受影響。
Employee:
感謝您的回答! 但未及重點. 本問題的重點在於公司將員工調整部門, 未曾告知員工及溝通, 且由另一部門主管資遺, 甚不合理.
HR replied:
請您必須於2005年11月30日之前,至本公司完成必要之離職手續。若您未及時完成相關之離職手續、財產與資訊安全之清點與交接,則您仍然必須負責可能對本公司相關之財務與法律的責任。若您未能於前述時限前完成離職手續,本公司將視同自動離職,並保留相關法律責任之追訴權。
Employee:
感謝您的提醒! 本次聲明主要要求兩個字, "尊重". 公司整個程序給員工的感覺就是沒人願意出來處理,不但先斷炊,後又斷糧,讓員工自生自滅,這種作為,換個角度,試想誰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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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一篇登出來後,連續三年(2007-2009) 登上我部落格點閱排行榜的前10名。我猜可能是想要來新蛋科技工作的人點閱的吧。新蛋科技這幾年在美國,台灣及上海實施每年招募每年裁員的政策已造成很多人對新蛋科技感到失望, 也敗壞自己在華人公司中的聲譽。若你真的想要去新蛋科技工作,就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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