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 2009 年我和我太太結婚註冊後 (OS: 台灣及美國結婚採登記制),我倆一直都沒有時間在台灣舉行婚宴。沒有時間的原因如下:
1. 2009 年我的 H1B 簽證被 AIT 祭出 221 (g) 條款,退回給 USCIS 重新審理。那時根本沒人知道審理時間多長? 也沒心情舉行喜宴。
2. 2010 年我們回到美國後,又繼續申請綠卡下一階段。綠卡要等多久才下來也不清楚?
3. 2010 年拿到綠卡後,我倆的工作又拖了一段時間。
後來我們覺得既然綠卡都已經拿到了,也沒任何身分的問題,因此婚禮再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去年 8 月份終於決定準備在台灣舉行喜宴,但沒想到原來舉行婚宴的細節流程非常的繁瑣。我想各位回台灣舉行婚宴的前輩們比我們清楚多了。
後來經過一連串的協調及溝通,喜宴的日子一改再改,最後終於挑好了日子: 決定在 2012 年 2 月份正式舉行二場婚宴(男方及女方)。這段時間我太太一直上網找尋資料,完全負責婚宴的各式各樣物品,真是辛苦她了。這才讓我知道原來喜宴上的東西有很多我都不清楚。我想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別吧。
前一陣子我將婚禮的消息告訴老美同事時,他們都很高興。甚至平常不熟的同事都會走過來和我說聲恭喜。我從這些老外同事們的眼中感覺到一件事: 他們認為婚禮是很重要的。我也和他們說明一些台灣結婚的儀式, 如迎娶,下聘及回聘 (OS: 英文可以說成 Bride Price & Dowry) 及親戚朋友如何進場攜帶紅包,簽名並參加喜宴。這些老外同事聽了都覺得很有趣。畢竟各國結婚習俗不同。
這 7 年的美國生活,我發覺不少朋友都是因為工作問題,為了等綠卡下來或為了等 H1B 身份轉換問題,根本不可能回國參加親朋好友的婚禮。我當然也是其中一位。我只能請親朋好友代表參加。我台灣最好朋友的婚禮正好是我 2006 年人生最低潮,我正在找尋 H1B 轉換的公司,我當然不可能離境。我一位朋友因為聽從律師指示: 申請綠卡的這段時間千萬不要離境。他也沒辦法參加他妹妹的婚禮,但綠卡很快就拿到了。我想這就是所謂的有捨必有得的美國生活吧。
我倆 2006 年從相遇相知到相愛,到 2009 年決定相伴一生。在這段時間,她看盡了我所有 H1B 痛苦的生活。我從她的身上也學到了不少知識。沒有她的鼓勵及支持,我想我沒有辦法克服 H1B 生活中所經歷的種種困難及磨練,我也很難在美國競爭的就業市場中站穩腳步,培養自己闖下去的勇氣。
若是台灣親朋好友看到這篇部落格文章,大家屆時有空的話,我們很誠摯地邀請您們,分享我們的喜悅: 一同參加我倆久違的婚禮。
婚宴是短暫的,相伴才是永久的。我們也祝即將要舉行婚禮的人: 永結同心,永浴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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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回台灣舉行我們久違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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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留言:
恭喜 恭喜阿
恭喜恭喜!
一直读你的blog,很不错。
btw,我以前一直以为blog的主人是位女士,呵呵。
Thank you. :)
congratulations...
congrats Ray!!
Congrats, Ray!!
Congratulations!! I'm so happy for you and your family!!
上來找我吧,我請你吃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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