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2016 收到移民局即將被拒絕的通知書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要求繼續補件。通知單說: 我們寄去的文件根本無法證明: 有橫線的英文名和沒有橫線的英文名是同一人。如果名字變更,也要提出證明。
這原本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為何突然覺得很複雜?
原本覺得此案件移民局應該很快會批准才對,沒想到居然收到即將被拒絕的通知書。
那時心情有點失落。上網找了資料,結果發現情況似乎非常複雜。這時突然腦中神來一筆,乾脆來個
InfoPass Appointment,替老婆大人預約和移民局官員面對面了解問題之所在。於是她 5/24
下午前往移民局辦公室。
沒想到移民局官員很快就指出問題所在。此時突然覺得 InfoPass
Appointment 非常有用。原來是 2010 年辦理出生證明的英文名字一個字母(Middle
Name)拼錯。但我們仔細看 RFE
通知單,卻發現所提及的英文名一直都是老婆大人的英文名。
現在終於發現問題所在。太好了!
至少知道如何應付了。但我們心中覺得: 如果沒有這次 InfoPass Appointment,我們也不知原來移民局 RFE
通知單也會擺烏龍,沒有交代清楚。這樣只會徒增困擾。
移民局官員提出建議說: 這名字不用擔心,只要將原始出生證明再翻譯,再經過公證人公證,然後再提出哪裡拼錯即可。並附上自己台灣官方的文件一起遞上去。
有了移民局官員的加持之後,我們信心大增,但這是最後一次機會補件,我們必須做好萬全準備才行。於是我們請教服務於駐西雅圖辦事處的朋友。她說可以申請英文版的出生證明(有橫線的英文名) 。若在護照上的一頁中增加護照別名(沒有橫線的英文別名) 之後,英文出生證明就會出現二種英文名。我們聽從之。
之後我們將上述二份文件,並附上台灣英文戶籍謄本(有橫線的英文名) ,並在 Cover Letter 上提及上述所提移民局官員的建議,借力使力,作為有力的回應。我們全力以赴,盡人事聽天命。終於在 7/2/2016 收到 I-797 Notice,I-130終於被移民局批准。下一步就是等待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的通知。
這五個月的等待心得:
如果在美國想替親屬辦理移民的朋友,第一關就是通過移民局的批准。為了減少拿到RFE的機率,不妨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開出來的英文版出生證明(有橫線的英文名),並在台灣護照上的一頁中增加護照別名(沒有橫線的英文別名),並附上台灣英文戶籍謄本(有橫線的英文名) 向移民局遞件。
若萬一真的拿到 RFE 通知單或即將被拒絕的通知單,千萬不要急。也不要假設移民局的 RFE
內容是完全正確的。有疑問,可以試試 InfoPass Appointment 來和移民局官員面對面了解問題之所在。相信案件很快會被移民局批准。
延伸問題: 如果您曾經改名過,您應該好好仔細研究應如何遞出姓名變更的文件,如何讓移民局批准也是一門學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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