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016: 將岳母大人的文件用 UPS Ground 寄出 (原來AAA 會員有折扣)
2/5/2016: USCIS 收到我們寄出去的包裹。
2/10/2016: 銀行帳戶中 420 元的支票已經兌現。
2/17/2016: 收到 I-797 通知單。
4/20/2016:
收到 RFE (Request for Evidence) 通知單。
當看到 RFE 通知單的內容時,整個人傻眼。移民局要求老婆大人需證明: 有橫線的英文名和沒有橫線的英文名是同一人 ?
即 Ting Wen Lin 和 Ting-Wen Lin 是同一人。天啊,這要如何證明呢? 此時心中認為大概也只能拿以前的證明文件來證明了。其他那有什麼辦法呢?
應該如何寫 RFE 文件呢? 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以前 H1B 的RFE文件都是律師寫的,但相信很多人都有被拒絕 (Denied) 的經驗。理由很簡單: 文不對題。
後來花了一些時間寫完 RFE 的書面信函及附上老婆大人十種證明文件。也附上一句美國表格上最喜歡用的八股真言。再根據自己的需求修改之,簽名即可。
I certify,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at the documents and the evidence submitted
with them, are all true and correct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I understand
that a false statement may disqualify me for benefits.
4/25/2016 將 RFE 補件證明寄出。接下來等待 USCIS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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