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老婆大人替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4): 收到 National Visa Center 的歡迎通知單。著手準備移民文件

7/23/2016  收到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的通知單: NVC Welcome Letter (PAOSF)

由於海關給岳母大人一年合法居留時間,此時我們放慢遞件速度。我依照網站指示,必須線上完成六步驟,支付 $120  元申請費,移民簽證費 $325 元,線上填寫  DS-260  表格及遞交移民文件給  NVC

填寫岳母大人的  DS-260 表格需要花不少時間。一切依照欄位指示填寫即可。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現在的地址和16歲之後住過的地址完全不同時需完全填寫曾經住過的地址。此外,仔細填寫收到綠卡的地址。

研究一下國務院的網站,我們必須準備的文件如下:
  • 老婆大人經濟擔保書   I-864 表格
  • 本人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
  • 本人公司Offer letter and paystubs (近三個月)
  • 家中三年報稅紀錄(2015, 2014, 2013)  影印本
  • 本人和老婆大人英文結婚證書影印本
  • 老婆大人美國公民紙或美國護照影印本
  • 岳母大人台灣戶籍謄本影印本(來當做出生證明)
  • 岳母大人台灣良民證 
台灣良民證尚未申請,但這沒有關係,我們先遞件再說。屆時缺那些文件, NVC 會再通知。我陸陸續續利用2個月的時間準備文件。其中以經濟擔保書  I-864(A)表格最為重要

經濟擔保書的目的在確保移民申請人在美國有足夠的生活費用,減少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擔保人必須證明其年收入達到聯邦貧困線的  125%以上。我們一家四口, 加上移民申請人一人, 因此  Household size=5 ( :其他親屬移民有不同的標準)


填寫經濟擔保書需要謹慎小心。資產方面關係到移民簽證是否會順利通過 因此我決定填寫二種表格: 老婆大人經濟擔保書  I-864  表格 及本人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

網路上看到不少人(Petitioner)填寫國外資產而不被採納。退休父母替小孩申請移民或  21歲以上子女替父母親申請移民,卻發現資產不夠也被要求嚴格審查。所以申請移民前,需好好先看看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才是上策

 I-864 表格 共 12 頁。 I-864A表格共 8 (Expires 7/31/2017) 。依照表格指示,很容易填寫。資產方面要以擔保人在美國境內資產為主(個人年所得,個人存款金額,房屋淨值,股票價值)

National Visa Center 要求個人三年報稅紀錄,其實可以從IRS 網站下載, 叫做 Transcript。只要上IRS 網站,免費註冊一個帳戶即可

準備好以上文件後,10/11/2016 依照指示將所有文件寄到下列地址:
National Visa Center
Attn: DR
31 Rochester Ave. Suite 100
Portsmouth, NH  03801-2914

接下來等待   National Visa Center  通知。

延伸閱讀:

2017年9月9日星期六

老婆大人替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3): 收到移民局即將被拒絕的通知書。尋求 InfoPass Appointment 協助

5/21/2016  收到移民局即將被拒絕的通知書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要求繼續補件。通知單說: 我們寄去的文件根本無法證明: 有橫線的英文名和沒有橫線的英文名是同一人。如果名字變更,也要提出證明

這原本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為何突然覺得很複雜? 原本覺得此案件移民局應該很快會批准才對,沒想到居然收到即將被拒絕的通知書。

那時心情有點失落。上網找了資料,結果發現情況似乎非常複雜。這時突然腦中神來一筆,乾脆來個  InfoPass Appointment老婆大人預約和移民局官員面對面了解問題之所在。於是她  5/24 下午前往移民局辦公室。


沒想到移民局官員很快就指出問題所在。此時突然覺得  InfoPass Appointment 非常有用原來是  2010  年辦理出生證明的英文名字一個字母(Middle Name)拼錯。但我們仔細看  RFE 通知單,卻發現所提及的英文名一直都是老婆大人的英文名。

現在終於發現問題所在。太好了! 至少知道如何應付了。但我們心中覺得: 如果沒有這次  InfoPass Appointment,我們也不知原來移民局  RFE 通知單也會擺烏龍,沒有交代清楚。這樣只會徒增困擾。

移民局官員提出建議說: 這名字不用擔心,只要將原始出生證明再翻譯,再經過公證人公證,然後再提出哪裡拼錯即可。並附上自己台灣官方的文件一起遞上去。

有了移民局官員的加持之後,我們信心大增,但這是最後一次機會補件,我們必須做好萬全準備才行於是我們請教服務於駐西雅圖辦事處的朋友。她說可以申請英文版的出生證明(有橫線的英文名) 。若在護照上的一頁中增加護照別名(沒有橫線的英文別名) 之後,英文出生證明就會出現二種英文名。我們聽從之。

之後我們將上述二份文件,並附上台灣英文戶籍謄本(有橫線的英文名) ,並在  Cover Letter 上提及上述所提移民局官員的建議,借力使力,作為有力的回應。我們全力以赴盡人事聽天命。終於在  7/2/2016  收到 I-797 NoticeI-130終於被移民局批准。下一步就是等待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的通知。

這五個月的等待心得:
如果在美國想替親屬辦理移民的朋友,第一關就是通過移民局的批准。為了減少拿到RFE的機率,不妨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開出來的英文版出生證明(有橫線的英文名),並在台灣護照上的一頁中增加護照別名(沒有橫線的英文別名),並附上台灣英文戶籍謄本(有橫線的英文名) 向移民局遞件。

若萬一真的拿到  RFE 通知單或即將被拒絕的通知單,千萬不要急。也不要假設移民局的  RFE 內容是完全正確的。有疑問,可以試試  InfoPass Appointment 來和移民局官員面對面了解問題之所在。相信案件很快會被移民批准。

延伸問題: 如果您曾經改名過,您應該好好仔細研究應如何遞出姓名變更的文件,如何讓移民局批准也是一門學問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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