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美國房屋貸款時的就業證明(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

最近這一年多以來,大西雅圖地區房地產市場回溫。很多州也是如此。很多同事都是趁著利率低時,趕緊買自己喜歡的房子。


一般而言,在美國買房子時,都是先找好貸款公司,然後依指示遞交一些相關文件(如 Paystub, W-2, Tax Return 等等)。經初審後,貸款公司會給貸款人 Pre-Approved Letter。等貸款人看到喜歡的房子後,便可知會房地產經紀人,然後提出 Offer。如果成交的話,45 天內貸款公司會做 Closing 的動作。此外,很多建商 (Home Builders) 都有其合作的貸款公司。如果喜歡建商的 Floor Plan,也可事先和其貸款公司連絡。


房子買賣流程簽約完畢後,貸款公司都一定會做一件事: 打電話或傳真給雇主要求貸款人的就業證明 (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這個就業證明其實很簡單,主要是貸款公司在查詢貸款人的薪資所得及就業期間記錄,看看是否符合貸款的條件? 這是一個重要的指標

貸款人最好事先知會雇主一聲,請他幫個忙回覆傳真。一般而言,聰明的雇主收到房貸就業證明時,都會詢問員工要如何填寫? 因為他們不會花時間去尋找雇員的相關記錄

如下圖而言,遇到了這種情況,貸款人只要把 2012-2013 年的 W-2 薪資所得及 2014 年這幾個月的薪資所得數字給雇主,然後請他填寫後回覆即可。這是房屋貸款時的必要過程。


現在的貸款公司和 2008 年以前比較起來,對於貸款流程及文件把關是很嚴謹的。事先做好萬全準備,才能順利買到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房子。

延伸閱讀:

0 留言:

Locations of visitors to this page
自訂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