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星期日

如果將台灣的家中成員納入Dependents,全家報稅是否需一起分擔美國健保費用?

最近在研究  2016  年的岳母大人這三年在美已超過  183  根據稅法規定,我們可以將她納入  Dependent,然後一起報稅 (詳情請見若被撫養人(Dependent) Qualifying Relative,沒有年齡的限制)2016  年多一個人可以多增加 4,050 的豁免額(exemption amount)

由於岳母大人不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因此不需購買美國的健康保險。用TaxACT 報稅軟體時發現一個有趣現象: 如果一家五個成員(含  dependents) 一起報稅時,五個人需一起分擔健保費用,稱作  Individual shared responsibility payment 

用  TaxACT 試算時,原先退稅金額為 3, 200多元, 但到了檢查家中每個成員  2016  年是否整年度均有購買健康保險時,我將岳母大人填寫  No, 退稅馬上降為  900  多元, 居然差了 2,200多元, 幅度真大。這在  1040 表格 Line 61 即可看到。


看到此問題,心中突然覺得: 將家中成員納入  Dependents 一起報稅,雖然可以增加豁免額, 但家中成員的健保費用需各自分擔。難道沒有例外情況舉例而言:

若老公在台灣工作(無美國健保),家中其他成員都在美國生活(全家都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這樣一起報稅時,是否也需一起負擔健保費用?

若老公在美國工作,家中其他成員都在台灣生活(無美國健保),這樣一起報稅時,是否也需一起負擔健保費用?

當然還有很多範例無法一一列出。

遇到此問題我馬上寫 Email 詢問  TaxACT 客服。我根據他們的回覆內容及其附上的一些網址中,我好好研究一番。發覺我們的狀況只要填寫  Form 8965 即可豁免。

由於我對  TaxACT 報稅軟體很熟悉,只要將  Form 8965  打開,然後依照指示輸入條件,選擇
Exemption Type: C- Citizens living abroad and certain noncitizens 即可


因為岳母大人 2016  年在美超過 183  天,而且台美無所得稅條約(Income Tax Treaties),所以填寫完畢之後, 退稅金額又從  900  多元回到  3,200  多元。看到此結果,我非常滿意。

有類似情況的朋友們,不妨好好研究一下  IRS 網站內容。如果符合條件,就大膽的將家中的  Dependents  填寫在  Form 8965 上,多拿點退稅回來不是很好嗎?

如果找會計師報稅的朋友,不妨詢問這個有趣的問題。

延伸閱讀:

Locations of visitors to this page
自訂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