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星期四
Integral 這個字到底要如何發音?
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
老美會把聖誕節寫成 X'mas 嗎?
T rees (5字母)
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連老美都不知如何回答的問題-英文簽名全都是小寫(lowercase signature)
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
英文字母中的 R, L 真的對華人來說很難發音嗎?
最近在書局看到一本書 -張曼君帶你遊美國: 分享美國文化與語言的經驗,書中提到英文字母中的 R, L 對東方人來說其實是很難發音的。我看到時,我不禁笑了起來。我的名字叫做 Ray Lin,恰巧有 R, L 二字,那是否對我來說很難發音呢? 對我難發音的不是 R,而是 L。為何如此說呢?
時間回到 2000 年,我剛來美國沒多久,那時因為剛買車,也急需要考駕照。那時北加州的路考,需本人打電話進去預約,時間只有 30 分鐘(早上 8:00-8:30),很不方便。後來預約成功後,便開始每天練習開車。後來快要路考前一星期,我打電話重新確認時間,結果 DMV 的人員問我叫什麼名字? 如何拼? 我和她說: L-I-N。她和我說: L-O-I-N。我說不對。後來和她用了將近一分鐘才把我的 LIN 搞定,真是濫啦。於是我想著難道 L 音老美真的聽不太懂嗎?
過了不久後,我去 San Diego 找我學長 Michael 和他老婆,突然我和他們聊起這件事,我就和他們說: 你們 L 的發音不正確喲。他們也覺得有趣。隔天 Michael 帶我去拜訪他的客戶,於是想確認他們是否有 lychee (荔枝)的服務。結果一個老美問 lychee 如何拼? Michael 說: L-Y-C-H-E-E。沒想到那位老美也說: L-O-Y-C-H-E-E。那時我心中不禁笑了起來。原來不只是我有問題,連我學長也有問題。我學長比較聰明,就和她說沒有O 字, 才結束了一場 L 音的喜劇。離開時,我們都對 L 音感到奇怪又好笑。
過了不久後,我和我姐說這一件好笑的事,她說我哥 1990 年代申請信用卡的時候也有同樣的問題。為何如此說呢? 那時信用卡客服人員只能用電話和你校對姓名資料,我哥每次收到信用卡時,都會出現姓氏為: L-O-I-N 或 L-L-I-N。這件事也讓我笑了起來。
下次若你遇到老美時,請教他 L 音,你問他是否會聽成 L-O 的音呢?若不會,表示 L 音對你來說是很簡單的。
這本書中提到英文字母中的 R, L 對東方人來說其實是很難發音的,現在看來我倒是滿認同的。
延伸閱讀:
回憶起在加州考駕照的經驗
英語應如何說 2010 年,居然困擾很多人?
為何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2010年1月2日星期六
英語應如何說 2010 年,居然困擾很多人?
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Should 和May 的英文趣談
台灣人平常會說: 應該是吧。大陸人平常會說: 肯定是吧。然而在美國資訊界的工作中,平日和老美同事的英語會話當中,我個人覺得 "應該是吧" 卻比 "肯定是吧" 要常用太多了。為何如此呢?
在資訊系統中,我們常會問同事說,你這個功能確定會 work 嗎? 老美不論是Email 或交談都會說: It should work. 他們不會說: It must work。連我的 Team Lead 及我自己也都會如此說。我個人覺得他們 Should 的用法真是用的太好了,既不會得罪別人,也不會讓自己下不了台。若他們把話說的太滿,結果功能有問題,他們該如何是好呢?
若是在稅法書,我常看到 May 這個字。主要原因是稅法書有很多地方不會很肯定的說: 這些費用你肯定可以合法列舉。它反而到處用 May 來強調你可能可以合法列舉費用,但是要符合一些條件。萬一作者話說太滿, 結果有些根本不能合法列舉費用,作者該如何是好呢?
如果你在台灣說 It should work。不知你老闆是否會說: 那到底會不會Work? 我想這就是中文和英文的差別了。
沒想到 Should 和 May 的用法在我的美國生活中,也有一個深刻的體會。那就是不要把話說的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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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英文商業書信的簽名是放在信的右下角還是左下角?
連老美都困惑的親屬關係英文字彙 :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first cousin twice removed
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
Where have you gone vs.Where have you been
前幾天在台灣奇摩知識家發現有人再問 have gone to 及 have been to 的用法。這個問題讓我勾起以前國中英文文法課的回憶,也勾起我曾經在學校時問過一位教文法的 ESL 老美教授這個簡單的問題。我記得國中文法課老師曾教導:
He has gone to Hong Kong. 指的是他現在在香港。
He has been to Hong Kong. 指的是他曾經去過香港,現在不在香港。
ESL 的老美教授和我說: 現在很少會聽到美國人說 have gone to,偶爾才會在一些文章中看到。這其實也一語道破台灣英文老師教導文法是否具有實用性?
老美也很喜歡說: 你來美國多久了 ?(How long have you been to the US?) 這一句話和 He has been to Hong Kong. 卻一點也沒有曾經的意思。
除了這幾句之外,我倒是聯想到曾經有一位 Recruiter 幫我安排某一天下午的面試,但是卻在上午我已經和其他公司面試成功。我打電話和她說取消下午面試。這位 Recruiter 問我說: Where have you gone? 我和她說: 我現在不能告訴你,等以後專案快結束時我再告訴你。
後來我也問過 2 位 ABC 的朋友: Where have you gone 及 Where have you been 有無不同 ? 他們卻一致地和我說: 這二句意思差不多,都是代表 Where did you go 的意思? 有一個 ABC 和我說: Where have you gone 有點再強調地點。這二句也很平常,但是國中文法課好像沒教吧。很有趣吧。
你也可以問問你們美國朋友這二個文法問題及實用性如何,看看他們如何回答?
Have gone to vs. Have been to
Where have you gone vs. Where have you b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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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剛來美國的華人學生上課時很喜歡稱呼教授 Sir ?
英文商業書信的簽名是放在信的右下角還是左下角?
為何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為何剛來美國的華人學生上課時很喜歡稱呼教授 Sir ?
記得以前在學校上課的時候,發覺剛來美國的華人學生即使已知道上課老師的名字,但是想發問問題時,他們一開口都會喊 : Sir, I have one question。 或是 Teacher, I have one question.我那時聽了覺得怪怪的, 為何要稱呼老師 Sir 呢? 後來想一想才覺得他們將中文的先生直接翻譯過來。我那時覺得如果是女教授, 難道你要稱呼她 Madam 嗎? 一般來說,若已知道上課老師的名字,老美通常都會在其名字前面加上Mr. 或 Ms. 或 Professor 。代表是一種禮貌。
在上課時會稱呼Sir, 通常會和Yes 放在一起,如 Yes, Sir。或是和 Thank you 放在一起, 如 Thank you, Sir。我覺得大概主要在學軍中的情節吧。我在上班的時候偶爾也常聽到同事會如此回答。有些人也在搞笑用。
記得有一次我和一位剛來美國的同學一起去星巴克喝咖啡,我看到一位男店員很疲倦的樣子。我那位同學很有禮貌,一脫口便很大聲的和那位男店員點咖啡,於是他說出 : Sir,…. 。我看到那位男店員從很疲倦的樣子突然被驚醒過來,好像被我同學嚇到。他後來一直注視我同學,精神百倍。我同學也覺得莫名其妙。我猜他大概覺得今天難得有人對他那麼尊敬吧。
後來我和我同學說,你將中文的先生翻過來,當然沒錯。但是是他要稱呼你 Sir, 而不是你稱呼他 Sir, 因為我們是客人。當然你要很有禮貌也不是不行。後來我發覺一個有趣的現象: 華人想買東西時,通常腦海中會浮現 “先生,我想要買…?” 或 “小姐, 我想要買…?” 於是翻成英文就是上述我所提到的例子。
下次你去買東西時向男店員大聲喊 Sir,看看他們是否有不同的反應? 也不妨觀察看看,你會在何種情況之下會喊出 Sir 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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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會以英語口語的好壞來評斷一個人的英文程度呢?
連老美都困惑的親屬關係英文字彙 :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first cousin twice removed
2008年3月19日星期三
英文商業書信的簽名是放在信的右下角還是左下角?
我1980年代開始學英文,和一般人沒有什麼二樣。在台灣上了國中英文,高中英文,大一英文,後來出國唸書,自己看英文雜誌學習,但是我並沒有修過英文商業書信這一堂課。
這7 年來我發覺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我看到很多信用卡公司,廣告公司寄帳單或資料給我時,他們cover letter 的簽名都放在左下角,只有少數公司的簽名是放在右下角。我感到很困惑。為何? 因為在台灣,那時我遇到的國中老師和高中老師的英文教學都是教簽名要放在右下角, 因為這是標準格式。我那時覺得到底誰對誰錯?感覺好像都可以,但是我覺得 90% 的信都放在左下角的簽名居多。後來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也沒有去探討原因為何?
有一次問斯汀這個問題,她在西雅圖大學有修過商用英文的課。她和我說: 她有看過這二種方式,只不過是格式不同。我感到很訝異。難道英文的商業書信的簽名也有分格式嗎?幸好她還有那本書,我看完之後完全解決我的疑惑!
台灣國中老師和高中老師的英文教學都是教簽名要放在右下角是對的嗎? 答案對。那簽名放在左下角也對嗎? 答案也對。這二個答案也讓我感到訝異!
書中說: 如果你是 1970 年代學英文的話,現今稱做 Modified Semi-Block 格式的商業書信,那時較嚴謹。但現在商業潮流已朝向簡單化邁進,提供了很多的選擇。作者提了六種格式,我不需要把格式列出來,因為基本上是大同小異。我發覺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1. Block 格式: 日期在左上角, 簽名在左下角。
2. Modified Block 格式: 日期在右上角, 簽名在右下角。
3. Modified Semi-Block格式 : 日期在右上角, 簽名在右下角。
4. Simplified格式: 日期在左上角, 簽名在左下角。
5. Hanging Indented格式: 日期在右上角, 簽名在右下角。
6. Memorandum格式: 日期在左上角, 簽名在右下角。
第 3 種就是我國中,高中學的-日期在右上角, 簽名在右下角。但是作者全書後面的範例 (催收信函,銷售和促銷信函,感謝信函..等) 幾乎100% 都是日期在左上角, 簽名在左下角。真是有趣,也解決我疑惑! 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格式呢? 我並沒有興趣知道,因為我只要懂一種就可以了。
為何作者的範例幾乎100% 都是日期在左上角, 簽名在左下角呢?我猜應該是受到電腦如MS Office 的影響。你認為呢?
下次有機會的話,不妨看看你的廣告信函的簽名是放在信的右下角還是左下角呢? 難道會出現上述6種格式之外的情況嗎? 你會將簽名放在信的右下角還是左下角呢?
延伸閱讀:
為何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2008年2月23日星期六
為何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大家都知道文法是寫給外國人看的,很多美國人並不知道英文文法結構為何,就如同很多華人一樣,並不知道中文文法結構為何?
在美國工作幾年, 我發覺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平常大家會用Email互相溝通,但是很多美國同事寫Email 英文時都不喜歡加逗點, 甚至我好幾個主管也是一樣。我那時覺得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的寫法是錯的嗎? 像下列這些句子大家一定會加逗點,這乃是英文文法所教的。
Once everyone follows this suggestion, I will follow you too.
If you come to my company tomorrow, I will show you around.
但是這幾年我實在看過太多美國同事及老闆寫Email時,上述這些句子是不加逗點的,我因而覺得很好奇。後來無意間在一本英文小說上也看到有此寫法, 於是興起了一股有趣的念頭:不加逗點難道是正確的嗎?
有一天我回到學校請教一位美籍老教授,我問她這個有趣的問題。她說現在的英文文法並沒有那麼嚴謹。如果你想要一口氣將話說完,可以不加逗點。若你想符合文法規定而加逗點,這樣是最好的,因為你會讓他們對你印象深刻(impressive) 。
聽完教授說完後,我的疑惑完全解除。平常在公司大家已將 Email 變成一種溝通的工具, 所以英文文法沒有那麼嚴謹實屬正常。更何況這些美國同事及老闆都想把一些事情趕快交代清楚,所以也就不想加逗點了。
其實若以正式的文法來說,他們寫法真的不對, 所以我還是會以美籍老教授的建議,加逗點,讓人對你印象深刻。
下次你若有機會,不仿注意這些美國同事的Email 英文是否不加逗點? 至於你想不想糾正他們,取決你的決定。
延伸閱讀:
在美國工作的第一步,加強Email 英文
2007年8月13日星期一
在美國學英語的趣事
其實在台灣學英語, 我們都已經習慣台灣老師的發音, 但是很多老師即使出國唸書一段時間,若沒遇到被美國人糾正發音時,他們也會一輩子錯下去! KK 音標有其學習的目標,但是老美不見得會這樣念!
以下是我常遇到的:
1. Little, Seattle: 老美 t 不是發的很輕,就是不發音! 不像台灣老師教的那樣!
2. Daughter: t 是發 d 的音! 你發成 t, 老美可能聽不懂!
3. Disperse : p須念b, Strive: t 須念 d , 還有很多相似的字!
很多文法不必要太鑽牛角尖,只要寫文章不要文法錯誤即可!
我曾經問過幾位老美同樣問題,他們也覺得驚訝
1. Taipei, where I come from, is a very beautiful place.
2. Taipei, which I come from, is a very beautiful place.
3. Taipei, where I come, is a very beautiful place.
你知道那一句是正確的嗎? 還是全都對?
我曾經問老美1.5 hour 或 1.5 hours 那一個對? 他們也覺得驚訝,也答不出來!
當自己遇到困難時,就可以知道以前學習的不足!
2007年7月2日星期一
連老美都困惑的親屬關係英文字彙 :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first cousin twice removed
最近在一次偶然場合中, 我發覺一個連老美都困惑的親屬關係英文字彙! 學英文已有多年歷史,這一次我是連聽都沒聽過!如果你有聽過又解釋得出來, 我很佩服你!
記得以前台灣的英文老師說: 表兄弟, 不論近親遠親, 一律說 cousin. 但是現在我會反問他們: 你知道何謂
First cousin,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first cousin twice removed….
查看維基百科, 剛開始覺得似懂非懂,後來花了一些時間終於弄懂了! Removed 的意義是 generation
1. 只要是擁有相同的 Grandparents, 就稱作 first cousin! 所以
你稱呼你堂兄弟, 表兄弟: first cousin
你稱呼你堂兄弟, 表兄弟的兒女: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你稱呼你堂兄弟, 表兄弟的兒女的兒女: first cousin twice removed
2. 只要是擁有相同的 Great- Grandparents, 就稱作second cousin!所以
你稱呼你表叔的兒女: second cousin
你稱呼你表叔的兒女的兒女: second cousin once removed
你稱呼你表叔的兒女的兒女的兒女: second cousin twice removed
以此類推!
3. 你兄姐的兒女不是 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喲! 不要搞混了!
你懂了嗎! 下次你可以大膽去考老美或你的英文老師了! 我相信 99% 是會困惑的! 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