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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星期一

新規後的綠卡流程:真正的影響不是面談,而是 NVC、逾期紀錄與裁員風險

這幾天大家被新聞嚇到,好像未來申請綠卡一定要回國面談,然後會被卡死回不來。

移民局官方網站甚至寫了這句話:「從現在起,任何在美國短期停留、想申請綠卡的外國人,都必須回到母國申請,除非有特殊情況。」 這句話讓人以為:只要想申請綠卡,就必須離開美國。但實際綠卡流程並沒有改變。申請人並不會在「申請」時離境,而是整個過程都待在美國。

真正需要回國的只有最後一步:在海外的領事館做移民簽證(Immigrant Visa)面談。而所謂的「移民簽證」其實就是臨時綠卡。只要持移民簽證入境美國,你當下就已經是永久居民,實體綠卡大約一個月後寄到家裡。



就業類綠卡流程(Employment Based)完全沒變

PERM → I‑140 → I‑485(身份調整)或 NVC(國家簽證中心)。 

唯一的變化是:I‑485 不再是常規選項。 未來 I‑140 核准後,多數人會透過 NVC,然後去領事館面談完成最後一步。

如果在 NVC 等待期間被裁員,案件會直接失效,因為工作機會不再存在。Priority Date(排期日)也會消失,之後必須重新申請,整個流程要從頭再來。這其實就是大家最擔心的地方。

親屬類綠卡流程(Family Based)完全沒變

先向移民局提交 I‑130,核准後案件轉到 NVC,最後到海外的美國領事館做移民簽證面談。和就業類一樣,移民簽證入境後就已經是永久居民,綠卡稍後寄到。

如果在 NVC 等待期間失去擔保人(撤件、離婚、擔保人過世),案件會直接失效,Priority Date 也會消失,之後必須重新申請。

 為什麼我知道?

常常看我部落格的朋友都知道我 H‑1B 悲慘歷史。我們綠卡最後階段是回 AIT 進行移民簽證面試。所有等待都在美國,只有最後一步才飛回台灣面談。AIT 的移民簽證面談其實非常直接,不需要特別擔心。

補充一個 2015 年的例子:

一位留學生網友回台灣後,非移民簽證連續被拒兩次。2014 年暑假,他來信詢問綠卡流程,擔心會出錯。因為他的經歷和我很相似,我和他們夫妻倆一直保持聯絡。皇天不負苦心人,他們 2015 7月終於靠著 EB‑2 移民簽證重返美國,完成心願。

為什麼這次更新會引起恐慌?

其實原因很簡單。很多人害怕「面談」。不是因為移民簽證難,而是因為大家對「非移民簽證面談」的印象太差了。很多人不是被刁難,就是被拒簽多次。我自己本身被 221(g) 行政檢查,在台灣待了 8.5 個月,案件被退回移民局重新審視。但移民簽證完全不同:

  • 非移民簽證:不能有移民意圖
  • 移民簽證:本來就允許移民意圖

非移民簽證面談時,官員會看你以前的紀錄、是否有逾期居留、是否有移民傾向。

移民簽證面談時,官員已經知道你要移民,而且文件都審過了,沒有什麼大問題就直接通過。移民簽證反而是最直接、最不會被刁難的方式。

為什麼移民局要調整 I‑485

移民局這次調整 I‑485,是因為很多人過去依賴 I‑485,例如:

  • B1/B2 → 與美國公民結婚在美調整身份
  • F‑1 → 與美國公民結婚後不需離境
  • 逾期居留但與美國公民結婚仍可在美調整身份
  • H‑1B / L‑1 → I‑485 EAD/AP 在美等待

即使 I‑485 被移除,等待時間完全沒變。多年排期的人,還是會像以前一樣:在美國用 H‑1B L‑1 等著。案件送到 NVC,也只是放在那裡排隊,沒有人會在排期期間被要求飛來飛去。真正需要出國的只有最後一步:排期到,等候通知,準備飛回台灣前往AIT面談。

這次修改真正的影響

1) NVC 的案件量當然會增加,因為更多申請人會被導向領事程序,整體處理量和等待時間上升。

 2) 有逾期或非法居留紀錄的人風險會變高,因為一旦離境去面試,就可能觸發三年或十年的禁令,這類申請人必須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豁免資格。

 3) 就業類申請人最擔心的不是面談,而是在 NVC 等待期間被裁員,因為雇主必須在整個過程中維持工作機會,只要失去工作,案件就會失效,Priority Date 會消失,所有流程都必須重新開始。

結論

結論其實非常簡單。沒有人會在 I‑140 之前被要求離境,更不會有人在排期期間被趕出美國。真正會讓案件失效的情況只有一種,就是在 NVC 等待期間失去工作機會或失去擔保人,因為這會讓 Priority Date 消失,整個流程必須重新開始。

只要你的資料真實、背景乾淨,沒有非法居留紀錄,整件事對你來說,就是多請兩週假回台灣吃小吃、看家人,順便完成一個流程清楚、難度不高的移民簽證面試。

流程沒變,排期沒變,生活也沒變。該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在美有非法居留紀錄、工作是否穩定。其他的,就交給老天爺保佑吧。

 延伸閱讀: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綠卡面試: 在美國面試(I-485) vs. 在台面試(移民簽證)

以前很多朋友和我說: 他們申請綠卡喜歡用I-485在美調整身分。主要目的是不想離境,也不想回台灣被 AIT 官員刁難。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最近移民變得越來越嚴以前移民局對於文件不全的申請案會寄出    Request for Evidence(RFE) 通知之後再寄出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的通知最近修正此項,移民局對於資格不符者,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舉例而言,如果和公民結婚,公民替另一半申請綠卡,結果未附上結婚證書,移民局可直接寄出拒絕通知單。

現在走I-485 申請綠卡都需要面試而且審理時間拖得很久。有朋友替媽媽申請親屬移民,在美國已經等超過一年了。最近才接到移民局面試通知。


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 職業移民面試時有些移民官員很刁鑽會問您以前曾住那些地方(地址),雇主的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一些很細微的資訊您可能從來不注意若您答不出來就很尷尬了。如果官員不讓您通過面試,那您綠卡等待的時間又拖長了。

我以前申請綠卡是走移民簽證路線。幫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也是走移民簽證路線我還是像以前一樣建議大家: 不論是職業移民或親屬移民,走移民簽證面試真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因為回台灣走移民簽證路線,面試官都很和善面試還可以說中文審理時間也沒有   I-485 久。又可回台吃吃喝喝我現在看不出用I-485申請綠卡到底有什麼好? 可慎重考慮之


延伸閱讀:

2017年10月7日 星期六

老婆大人替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6): 移民簽證面試後, 返美約一個月拿到綠卡

岳母大人回台參加移民簽證面試前,我上AIT 網站,仔細閱讀網站內容。然後依網站指示,需預約體檢時間線上登錄護照資料。我列印出來所有面試文件,好讓岳母大人回台順利完成所有移民簽證程序

7/17   岳母大人參加移民簽證面試,結果要求補件。補什麼文件? 拜台灣快速通關之賜這次補件需提供出入境資料。這完全不在我的預期範圍內,也不在移民簽證面試文件清單內。

後來前往內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申請出入境資料後,快遞寄出幾天內拿到護照及移民簽證。速度很快。

AIT 附了一封信: 持移民簽證入境美國需支付220美元的移民費給移民局製作正式綠卡用。我依照指示移民局網站直接用我信用卡付費。如果沒有付費,岳母大人將無法獲得綠卡。

8/3   早上岳母大人持移民簽證入境西雅圖機場。她拿著事先我們寫好的信(信中內容: 不會英文,懇請幫助她完成移民程序)AIT 給的信封袋給海關人員


沒想到海關人員完全沒說一句話看完資料後,就直接蓋指紋及在護照上蓋章,入境成功 這比我們想像的速度還快。感覺已簡化移民程序

8/12   岳母大人收到新的社會安全卡。

9/11 岳母大人終於拿到綠卡。這次從入境到拿到綠卡大約34天。新式綠卡樣式() 和我們之前拿到的() 不一樣。查了一下資料, 原來是 5/1/2017起開始發行新式綠卡


從   2/2/2016    向移民局遞出I-130 申請,一直到    9/11/2017 正式拿到綠卡共花了一年七個月其中二次移民局補件,一次NVC 補件,一次AIT 補件。當然我們也慢慢來,拖了幾個月時間再補件。如果一切順利不需補件的情況下,一年拿到綠卡應不成問題。


看了以上六篇的部落格文章後,相信您對如何申請親屬移民美國應該會有一個詳細的輪廓。若能避免文中我們犯的錯, 節省審理時間, 順理通過移民簽面試,這乃是我們樂意所見之事

延伸閱讀:

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老婆大人替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5): 收到 NVC 的補件通知。補件後將案件轉給 AIT

12 月中,收到  NVC 的補件通知。需補交下列三種文件:

岳母大人的良民證
岳母大人的原始出生證明
岳父大人死亡證明。原來這也稱作婚姻終止文件(Marriage Termination)

請注意原始(Original) 這個字。依照這次經驗顯示: 移民局要求的出生證明,您可以拿出台灣英文戶籍謄本來當作出生證明 。但  NVC要求的出生證明一定要申請者的原始出生證明書或醫院開出的原始出生證明才行。拿出台灣英文戶籍謄本不被採納

這次我們依然放慢遞件速度上述三種文件,我們拖了二個多月。幸好岳母大人來美時將個人身份證及印章交給親人保管。這樣方便家人代為辦理其他文件。

良民證及死亡證明有英文版。只有原始出生證明書是中文我翻成英文,然後找西雅圖地區的一位華人公證即可。二個章60美元。

1/20/2017   川普上台後移民政策開始轉向我們不再放慢遞件速度。趕緊在二月底將文件寄給NVC靜待   NVC的通知。


5/18/2017 收到   NVC Email 通知: 案件已轉給   AIT 會用   Email   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6/2/2017   收到   NVC Email 通知: 7/17 移民簽證面試。

這個時間真是恰到好處。一年合法停留時間也即將在六月底到期。我也著手準備面試文件讓岳母大人帶回台灣參加移民簽證面試。

延伸閱讀:

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老婆大人替岳母大人申請移民美國(4): 收到 National Visa Center 的歡迎通知單。著手準備移民文件

7/23/2016  收到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的通知單: NVC Welcome Letter (PAOSF)

由於海關給岳母大人一年合法居留時間,此時我們放慢遞件速度。我依照網站指示,必須線上完成六步驟,支付 $120  元申請費,移民簽證費 $325 元,線上填寫  DS-260  表格及遞交移民文件給  NVC

填寫岳母大人的  DS-260 表格需要花不少時間。一切依照欄位指示填寫即可。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現在的地址和16歲之後住過的地址完全不同時需完全填寫曾經住過的地址。此外,仔細填寫收到綠卡的地址。

研究一下國務院的網站,我們必須準備的文件如下:
  • 老婆大人經濟擔保書   I-864 表格
  • 本人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
  • 本人公司Offer letter and paystubs (近三個月)
  • 家中三年報稅紀錄(2015, 2014, 2013)  影印本
  • 本人和老婆大人英文結婚證書影印本
  • 老婆大人美國公民紙或美國護照影印本
  • 岳母大人台灣戶籍謄本影印本(來當做出生證明)
  • 岳母大人台灣良民證 
台灣良民證尚未申請,但這沒有關係,我們先遞件再說。屆時缺那些文件, NVC 會再通知。我陸陸續續利用2個月的時間準備文件。其中以經濟擔保書  I-864(A)表格最為重要

經濟擔保書的目的在確保移民申請人在美國有足夠的生活費用,減少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擔保人必須證明其年收入達到聯邦貧困線的  125%以上。我們一家四口, 加上移民申請人一人, 因此  Household size=5 ( :其他親屬移民有不同的標準)


填寫經濟擔保書需要謹慎小心。資產方面關係到移民簽證是否會順利通過 因此我決定填寫二種表格: 老婆大人經濟擔保書  I-864  表格 及本人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

網路上看到不少人(Petitioner)填寫國外資產而不被採納。退休父母替小孩申請移民或  21歲以上子女替父母親申請移民,卻發現資產不夠也被要求嚴格審查。所以申請移民前,需好好先看看經濟擔保書  I-864(A) 表格才是上策

 I-864 表格 共 12 頁。 I-864A表格共 8 (Expires 7/31/2017) 。依照表格指示,很容易填寫。資產方面要以擔保人在美國境內資產為主(個人年所得,個人存款金額,房屋淨值,股票價值)

National Visa Center 要求個人三年報稅紀錄,其實可以從IRS 網站下載, 叫做 Transcript。只要上IRS 網站,免費註冊一個帳戶即可

準備好以上文件後,10/11/2016 依照指示將所有文件寄到下列地址:
National Visa Center
Attn: DR
31 Rochester Ave. Suite 100
Portsmouth, NH  03801-2914

接下來等待   National Visa Center  通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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